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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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9.02
•【字号】深卫人发[2009]28号
•【施行日期】2009.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血吸虫与地方病防控
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2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我市人群疟疾、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的患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根据卫生部《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和《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深圳市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工作指南
二○○九年九月二日附件:
深圳市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工作指南
(试行)
深圳市卫生局
二00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背景
第二章主要内容和目标
第三章实施原则
第四章机构职责
第五章具体措施
第六章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
第七章经费预算
第八章考核评价
附件疟疾、肝吸虫病现场及个案调查表
第一章背景
一、全国寄生虫病防治现状
寄生虫病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卫生问题。
长期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重点寄生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4年完成的全国人体重要寄生虫病现状调查(以下简称2004年全国调查)表明,日本血吸虫病呈上升趋势,全国患病人数在80万人左右,钉螺面积在不断扩大,在血吸虫病控制区内一些新的流行区不断出现,人口流动使传染源无法有效控制,给血吸虫病消灭区带来了巨大的威胁;2005年全国疟疾上升13%,特别是发生多起恶性疟疾死亡事件,很多国民进入东南亚、非洲等疟疾高度流行区感染恶性疟疾,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危害;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比1990年下降了63.65%,感染人数减少了近4亿人。
但是由于受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全国蠕虫感染率为21.38%,仍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土
源性线虫感染率高达20.07%~56.22%,部分省、自治区食源性寄生虫病呈明显上升趋势。
根据2004年全国调查结果推算,全国土源性线虫感染人数约为1.29亿,肝吸虫(华支睾吸虫)感染人数约为1249万,带绦虫感染人数约为55万人,包虫病患者约为38万人。
另外,黑热病在新疆、甘肃和四川的部分地区流行仍较为严重,一些地区囊虫病(猪囊尾蚴病)、肺吸虫病(并殖吸虫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的血清学阳性率也比较高。
受重点寄生虫病威胁的人群主要是妇女和儿童,病人大多分布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我国14岁以下儿童中,约有4825万儿童感染土源性线虫。
我国寄生虫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我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现状
20多年来,我市寄生虫病防治主要围绕疟疾开展工作,对其他的寄生虫病开展的防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的开展,缺少大多数寄生虫病流行状况及其媒介宿主分布消长的背景资料。
疟疾是全球的第一大热带病,在我市曾高度流行,虽然目前我市疟疾主要表现为散发,年发病率被控制在1/万以下,年发病数在40例左右,深圳属于亚热带气候,适合蚊媒的繁殖,输入性恶性疟疾不断增加。
另外由于反复和大面积使用抗疟药及杀虫剂,疟原虫和蚊媒抗药株已在非洲和南美有所发现,因此我市疟疾防治和监测工作不能松懈。
广东省现有肝吸虫病例500多万,占全国患病人数的45%,全省现有63个县市流行,主要沿珠江和韩江流域分布,流行区人口3000多万,人群平均感染率为16.13%。
其中又以珠江三角洲流行较重,感染率达12-79%,为此广东省人民政府已将肝吸虫病列为“重点防治地方病”。
2005年1-7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市肝吸虫进行了初步的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在4500例调查者中188例为阳性,感染率为4.4%,是我市人群感染率最高的寄生虫疾病,严重影响着我市人民健康和经济建设。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发现,
我市存在肝吸虫病流行环节,外地输入和本市出产的淡水鱼均有肝吸虫囊蚴感染,2005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17个品种257份肝吸虫第二中间宿主淡水鱼样品进行了检测,发现45份阳性样品,感染率为17.6%。
随着人们饮食的多样化,食源性寄生虫感染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
另外,其它寄生虫如广州管圆线虫、10岁以下儿童蛲虫等线虫的流行情况,以及各种螺类对寄生虫的感染情况在我市均没有完整的调查资料,我们还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加速调查研究和对现有病人的治疗。
第二章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1、疟疾“三热病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监测;
2、疟疾诊断与鉴别诊断;
3、间日疟传播休止期根治及其传染源控制;
4、输入性恶性疟疾应急处置和预防人群感染健康教育;
5、传疟蚊媒抗药性监测;
6、人群感染肝吸虫的基线调查;
7、肝吸虫中间宿主淡水鱼感染情况的调查;
8、肝吸虫传播途径监测及其流行因素分析;
9、肝吸虫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干预;
10、肝吸虫寄生虫病中间宿主的种群鉴定和密度测定。
二、目标
1、疟疾
巩固疟疾防治成果,将疟疾的发病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无本地恶性疟病例,无疟疾暴发疫情的发生,实时监测传疟蚊媒,发热病人年血检覆盖率达到常住人口的0.25%,镜检合格率为98%以上,不发生漏诊和误诊。
2、肝吸虫病
完成深圳市人群肝吸虫感染的基线调查和深圳市淡水鱼感染肝吸虫囊蚴的流行病学调查,项目周期内将深圳市肝吸虫病的患病率控制在3.4%以内(血清学调查)。
3、疟疾、肝吸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到2011年底,居民和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居民和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疟疾、肝吸虫病原学诊断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街道防保所建立肝吸虫病原学诊断(光学显微镜检查)实验室,开展肝吸虫病原学诊断。
5、肝吸虫中间宿主监测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街道防保所要定期进行肝吸虫中间宿主种群分XXX密度测定的监测工作。
6、疟疾媒介宿主耐药性监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肝吸虫病中间宿主和疟疾虫媒耐药性检测的技术平台并开展耐药性的监测工作。
第三章实施原则
一、依法防治
按照卫生部《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和《广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进行寄生虫病的诊断、疫情报告和防治体系,在防治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
二、政府主导
1、纳入发展规划:将预防和控制寄生虫病的发生和流行纳入各级政府的社会
经济发展规划,并将寄生虫病的控制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
2、落实专项经费:寄生虫病的感染率是城市居民健康水平的标志,深圳市作为全国经济的较发达地区,各级政府应落实专项经费防治寄生虫病。
3、配备项目人员:项目实施期间,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街道防保所)应该按照项目的要求配备专业人员,使专业人员得到专业培训并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从事项目的工作。
三、分工协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项目的实施、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的人员培训、寄生虫病患者的核实诊断、寄生虫病驱虫药物的采购、保管和分发、寄生虫病防治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寄生虫病基线调查和个案调查、寄生虫病诊断、预防寄生虫病健康教育、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寄生虫媒介宿主种群分布及其密度监测等。
街道防保所进行寄生虫病的病原学检查(包括粪检、血检)、实施预防寄生虫感染的干预措施,进行寄生虫病人群抽样调查和个案调查,监测寄生虫的媒介宿主消长、送检寄生虫病核实诊断标本等,全市在分工和协作的条件下开展此项工作。
四、综合评估
项目实施的中期和末期进行成本和效益核算。
在中期评估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末期评估后应该提出下一个周期的计划,制定新的防治对策和建议。
第四章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街道防保所)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
二、部门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策略和干预措施的指定与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项目工作,组织绩效评估工作,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2、区卫生局:组织辖区疟疾、肝吸虫病预防与控制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项目工作,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街道防保所)进行疟疾、肝吸虫病控制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工作和绩效考核,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组织全市疟疾、肝吸虫病防治项目的实施和培训,项目实施和考评细则的制订与督导;
2、疟疾、肝吸虫病患者治疗药物的采购、保存和分发;
3、疟疾、肝吸虫病健康教育及其预防性干预措施的制订与实施;
4、全市疟疾、肝吸虫病的核实诊断;
5、协助医院对疟疾、肝吸虫病患者的治疗;
6、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项目,开展对全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内外领先技术的培训;
7、各区疾控中心疟疾、肝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考核;
8、项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肝吸虫病的普查和中间宿主调查,疟疾病例个案调查;
2、辖区预防肝吸虫感染的干预实施;
3、辖区内专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职工专业技术的培训;
4、负责辖区防治疟疾、肝吸虫病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5、辖区医疗单位疟疾、肝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考核和质量控制;
6、辖区疟疾爆发应急处置。
(四)街道防保所
1、组织实施街道范围内肝吸虫病抽样调查,疟疾病例个案调查;
2、对街道范围内肝吸虫中间宿主进行种群分XXX消长的监测;
3、对街道范围内肝吸虫病患者进行病原学检测;
4、安全送检核实诊断的肝吸虫、疟疾标本;
5、实施街道范围内预防肝吸虫、疟疾感染的健康教育;
6、实施防治疟疾、肝吸虫病的干预措施;
7、项目经费纳入年度管理。
(五)各级医院
1、各级有能力治疗疟疾、肝吸虫病患者的医院根据病人的情况开出治疗处方,指导病人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相关药物进行疟疾、肝吸虫病治疗;
2、各级医院负责国家法定二类传染病疟疾与血吸虫病的网上直报;
3、对疟疾“三热病人”进行血液病原学检查;
4、安全送检疟疾、肝吸虫病核实诊断的标本。
第五章具体措施
一、技术措施
(一)疟疾
1、市、区疾控中心在疟疾防治技术措施中的职责
1.1病例排查
对辖区内“三热病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的血片筛查,包括厚薄血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上年疟疾的疫情情况制定各区“三热病人”血检人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三热病人”血检指标分配到辖区的各医院,在医院防保科的协助下由医院检验科进行“三热病人”筛
查;每年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对各医院“三热病人”筛查的结果进行年中和年末考核。
1.2疫情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医院对疟疾发病都要进行网络直报,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发现的疟疾病例及时网上直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网上直报的病例进行审核。
1.3疫情处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组织和协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疟疾疫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专业人员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协助医院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街道防保所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病例,应及时对疫情发生地和周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协助爱卫办积极开展灭蚊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并对周围接触人群进行排查和必要的医学观察。
1.4重点人群监测
2006年以来,我市的输入性恶性疟病例持续上升,2008年输入性恶性疟达到14例,严重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给我市疟疾预防与控制带来极大威胁。
鉴于以上的情况,2011年我们将对输入性恶性疟疾采取积极的主动监测措施。
1.4.1主动监测
对从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度流行区回国的市民进行全员主动监测,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2004年以来对华为科技和中兴通讯等主要人员涉外公司进行了回国人员的疟疾排查,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
对所发现的疟疾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进行了及时报告和全程规范治疗,对凝似疟疾病例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性治疗措施。
大运会期间,我们将扩大疟疾高度流行区回国人员的检测范围,对从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度流行区回国的市民进行全员主动监测。
对从疟疾高度流行区来深的外籍人员进行密切观察,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不断
发展,从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度流行区来深的外籍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其中每年都有数例外籍感染者在深圳疟疾发作,有少数病例还出现了生命危险。
为了确保大学生运动会的顺利进行,特别是保护来自疟疾流行区外籍运动员的健康,我们应密切关注这一人群,一旦发现疟疾感染症状,应及时进行快速诊断和有效治疗。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和协调全市疟疾监测工作,并负责对华为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两企业进入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度流行国家的人员的监测,监测费用从深圳市寄生虫病专项经费开支;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打石场、砖场、养殖场和建设工地等疟疾发病高危人群聚居地的居留人员,要加强防护、监测、健康教育和预防服药工作,定期使用灭蚊药物灭蚊,并用菊酯类杀虫剂处理蚊帐。
依靠社会力量,广泛争取企业和社区配合,注重疟疾高危人群的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从疫区回国人员的诊断和排查工作。
1.4.2被动监测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健康防护咨询门诊对对从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度流行区回国的市民进行来诊诊断与鉴别诊断,同时进行进行健康防护教育。
1.5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治疗
对辖区内前一年已治疗的间日疟病人、疑似疟疾病人及家庭成员进行春季疟疾休止期根治,清除残存传染源,减少传染源的积累。
1.6疟疾规范治疗
对所有发现的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疟疾病例,由深圳市三人民医院组织专家及时进行规范的抗疟治疗:
1.6.1间日疟治疗药物
首选磷酸氯喹片(简称氯喹)、磷酸伯氨喹片(简称伯氨喹)。
治疗无效时,可选用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或联合用药的口服剂型进行治疗。
1.6.2恶性疟治疗药物
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或联合用药(ACT),包括:青蒿琥酯片加阿莫地喹片、双氢青蒿素哌喹片、复方磷酸萘酚喹片、复方青蒿素片等。
1.6.3重症疟疾治疗药物
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包括蒿甲醚和青蒿琥酯;磷酸咯萘啶注射剂。
1.6.4用药方案
1.6.4.1间日疟的治疗
氯喹加伯氨喹:氯喹口服总剂量1200mg。
第1日600mg顿服,或分2次服,每次300mg;第2、3日各服1次,每次300mg。
伯氨喹口服总剂量180mg。
从服用氯喹的第1日起,同时服用伯氨喹,每日1次,每次22.5mg,连服8日。
此疗法也可用于卵形疟和三日疟的治疗
1.6.4.2恶性疟的治疗(选用以下一种方案)
①青蒿琥酯片加阿莫地喹片:口服总剂量青蒿琥酯和阿莫地喹各12片(青蒿琥酯每片50mg,阿莫地喹每片150mg),每日顿服青蒿琥酯片和阿莫地喹片各4片,连服3日。
②双氢青蒿素哌喹片:口服总剂量8片(每片含双氢青蒿素40mg,磷酸哌喹320mg),首剂2片,首剂后6-8小时、24小时、32小时各服2片。
③复方磷酸萘酚喹片:口服总剂量8片(每片含萘酚喹50mg,青蒿素
125mg),一次服用。
④复方青蒿素片:口服总剂量4片(每片含青蒿素62.5mg,哌喹375mg),首剂2片,24小时后再服2片。
1.6.4.3重症疟疾的治疗(选用以下一种方案)
①蒿甲醚注射剂:肌注每日1次,每次80mg,连续7日,首剂加倍。
若病情严重时,首剂给药后4-6小时可再肌注80mg。
②青蒿琥酯注射剂: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次60mg,连续7日,首剂加倍。
若病情严重时,首剂给药后4-6小时,可再静脉注射60mg。
采用上述两种注射疗法治疗,患者病情缓解并且能够进食后,改用ACT口服剂型,再进行一个疗程治疗。
③咯萘啶注射剂:肌注或静脉滴注,总剂量均为480mg。
每日1次,每次
160mg,连续3日。
需加大剂量时,总剂量不得超过640mg。
1.6.4.4孕妇疟疾治疗
孕妇患间日疟可采用氯喹治疗。
孕期3个月以内的恶性疟患者可选用磷酸哌喹,孕期3个月以上的恶性疟患者采用ACT治疗。
孕妇患重症疟疾应选用蒿甲醚或青蒿琥酯注射剂治疗。
1.6.4.5间日疟休止期根治
伯氨喹:口服总剂量180mg,每日1次,每次22.5mg,连服8日。
1.6.4.6预防服药(选用以下一种方案)
①磷酸哌喹片:每月1次,每次服600mg,睡前服。
②氯喹:每7-10天服1次,每次服300mg。
注:
① 氯喹、磷酸哌喹、伯氨喹和咯萘啶的剂量均以基质计。
② 方案中剂量均为成人剂量,儿童剂量按体重或年龄递减。
③ 阿莫地喹可引起粒细胞缺乏,萘酚喹可引起血尿,服用时如出现副反应,应立即停药。
④ 使用青蒿琥酯注射剂做静脉注射时,需先将5%碳酸氢钠注射液1ml注入青蒿琥酯粉剂中,反复振摇2-3分钟,待溶解澄清后,再注入5ml等渗葡萄糖或生理盐水,混匀后缓慢静脉推注(不宜滴注)。
配制后的溶液如发生混浊,则不能使用。
⑤ 使用咯萘啶注射剂做静脉滴注时,需将160mg咯萘啶药液注入500ml的等
渗葡萄糖或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速度不超过60滴/分。
⑥ 磷酸哌喹有肝脏积蓄作用,采用磷酸哌喹片进行预防服药时,连续服药时间不宜超过4个月(需要时,应停药2-3个月后再次进行预防服药)。
⑦ 孕妇、1岁以下婴儿、有溶血史者或其家属中有溶血史者应禁用伯氨喹;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地区的人群,应在医务人员的监护下服用伯氨喹。
1.7 预防疟疾感染健康教育
1.7.1 采用社区参与式制作疟疾健康教育互动式录像片、小品、故事、游戏等村民们喜闻乐见的方式,着重向群众宣传介绍疟疾发病机理及其防治知识,在宣传介绍过程中,采用有奖问答的方式与群众互动;
1.7.2 对进入疟疾高度流行旅游、经贸活动的居民要做好预防防止蚊子叮咬,采用如各种机械、热、光、声、电等手段以逋杀、隔离或者驱赶蚊虫的方法,在睡眠时挂蚊帐,家里装纱门、纱窗等有效防止蚊子进入室内;使用杀虫剂、驱避剂等化合物杀灭和驱赶蚊虫,使用杀虫剂喷洒房子的内墙去杀死蚊子、睡觉前使用杀虫剂喷洒房间;黄昏时用驱蚊剂涂在皮肤上驱避蚊子离开、烧蚊香熏蚊化学防治方法等;在夜间外出时穿著长袖衫及长裤;将衣服和蚊帐渗上二氯苯醚菊酯;在外露的皮肤涂上含DEET的驱蚊水;在有空调或有蚊屏的室内作息。
1.7.3 常用的预防疟疾的药物有四种,而药物的选择最主要取决于当地流行的疟原虫种类的抗药性和旅游者的身体状况及病历,预防服药的方法按1.6.4.6。
1.8蚊媒监测与防制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华为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广东省核电站等区域的按蚊密度和灭蚊效果,灭蚊经费由企业自行负责;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辖区地形、媒介种类、疟疾流行程度,设立纵向观察点,进行媒介按蚊密度调查。
蚊媒监测结果每季度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街道爱卫办。
间隔使用两种以
上灭蚊药物,防止蚊媒抗药性的产生。
2、经费来源
2.1 各医院“三热病人”筛查的材料费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拨付60%(市寄生虫病专项防治经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拨付40%(区寄生虫病专项防治经费);
2.2 疫情发生地和周围环境灭蚊所需药物的费用由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负责50%,从寄生虫病防治项目专项经费通过国库支付开支;
2.3 各区对辖区的重点人群监测经费从区寄生虫病专项经费支出;
2.4 疟疾治疗药物的采购和保存管理费用从市寄生虫病专项控制经费中支出;
2.5传播疟疾蚊媒种群分布与密度监测经费从区寄生虫病专项经费开支;蚊媒耐药性监测经费从市寄生虫病专项经费中支出。
(二)肝吸虫病
1、市、区疾控中心在肝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中的职责
1.1 加强肝吸虫病的普查
肝吸虫病为我市主要的食源性寄生虫病之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和实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普查普治,特别对从事鱼类养殖、水产品经营、好嗜淡水鱼生的人群进行普查,对现有患者进行有效治疗,切实降低患病率,控制传染源。
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持负责完成辖区内肝吸虫人群感染的基线调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07-2010年内完成全市肝吸虫感染的基线调查。
1.2 制定干预措施,控制新感染
肝吸虫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生食感染了肝吸虫囊蚴的淡水鱼,我省本地居民有吃淡水鱼生的习惯,外来移民吃鱼生的人群也在不断增长、生活习惯有历史背景,吃鱼生也不能完全说是坏的习惯,但要改变这一习惯有很大的困难。
因此,市疾病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