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博士生学院章程
中外合作博士招生简章
中外合作博士招生简章一、招生背景现代科技的发展促使各国之间加强合作,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为了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博士人才,我校与多个外国高等学府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招收中外合作博士研究生。
本招生简章旨在为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提供相关信息,供其参考和申请。
二、专业设置我校与合作院校共同设立了多个博士学科方向,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等领域。
具体专业设置请参见招生简章附录。
三、招生计划每个专业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中外合作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合作院校的需求和我校资源状况进行调整。
拟招收的学生需符合我校招生要求,并通过招生委员会的审核。
四、申请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攻读中外合作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士学位加工作经验。
2. 语言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中文和英文读写能力,国际学科合作专业还需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3. 学术要求:申请人需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研究能力,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潜力和学术热情。
五、申请流程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和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请阅读招生简章附录。
2. 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3. 审核面试: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收到面试通知,并按照通知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背景、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4. 录取通知:通过面试的申请人将收到我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申请人应按通知要求确认录取。
六、学费、奖助和待遇中外合作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奖助和待遇将根据合作协议和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录取通知书中将提供详细的相关信息。
七、入学要求被录取的中外合作博士研究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入学手续,包括交纳学费、办理入学注册等。
八、学位授予中外合作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经过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合格,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学位证书,并获得合作院校相应的学位授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院法学院 培养类别 博士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一级学科代码0301 适用年级从2016级开始适用修订时间 2016 年06 月覆盖专业专业名称:法学理论;专业代码:030101;基本学制博士:脱产3年,在职4年;学分博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2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广博的知识结构、富有求实与创新精神以及从事法律理论研究与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具体目标是: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具备广博深厚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和法学专业的知识以及优秀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原创力,熟悉法理学的前沿问题和部门法的哲学问题,对人权原理、法治理论、法律文化、法律思想、法律实践等有创造性的见解,治学严谨,学风良好,成为从事法律理论研究、法律实践或法律事务之优秀人才。
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结合导师的课题参加创新课题研究,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博士生论坛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尽可能外出调研和进行学位论文的资料搜集工作,通过参与各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不同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或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 (不含增刊、专刊,下同)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不少于规定标准的论文数量。
培养方式1、本专业设立博士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由校内博士生导师负责,吸收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高级职称的校内外科研教学人员参加。
在博士生指导小组内实行导师个人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
2、博士生授课均以“博士生研讨会”的方式进行:(1)导师在各学位课程中选定研讨的范围和主题,提供阅读的文献目录或资料;特别是列入中期考核范围的经典著作,应选择至少十部著作,以读书报告会形式开展专题性的研讨。
中政法人权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国际人权法
(1)总论
[加]约翰•汉弗莱著,庞森等译《国际人权法》,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
(三)刑事司法与人权:紧密结合国际标准和中外刑事司法实践,系统研究刑事司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培养在刑事司法工作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国际人权法:紧密结合中国实践,系统研究国际人权法的原理、规范和机制,注重国际人权标准在国内和国际层面的实施,培养运用国际法律标准分析并解决人权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研究方向
(一)人权原理:注重人权基本理论的研究,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运用人权的基本原理分析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人权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二)宪政与人权:紧密结合中外宪政理论与实践,系统研究宪政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着重从宪政框架的层面探讨当代中国人权保障的思想资源与制度建设,考察中国宪政与人权发展的历史进程,寻求推进人权实现的社会路径。
(二)具备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和实践分析能力,具有追踪国际和国内人权法前沿问题的能力,全面、系统掌握人权法的发展历程和基本理论,能够独立进行人权法的教学与研究。
(三)具备从事人权保障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参与国家和国际社会人权领域工作的能力,能够就人权领域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设计和政策方案。
(四)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和处理能力,具有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进行专业学习、研究和交流的能力。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024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及学院简介本学校是国内知名高等学府,法学学科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
法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多位国内外著名法学家。
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端法学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本次招生专业为法学,研究方向涵盖但不限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等。
三、招生计划本年度计划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若干名,具体名额视报名及考核情况而定。
四、报考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登录本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指定截止日期。
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及录取1. 考试包括综合考核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
2. 根据考试成绩、学术背景及导师意见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3. 录取通知将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考生本人。
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1. 学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
2. 学校设立多种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以鼓励优秀学子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八、其他事项1.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中外联合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2023年中外联合博士项目招生简章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中外合作交流越来越频繁,培养高层次人才也成为了国际合作的一大重要领域。
为了促进中外教育资源的交流和互通,我国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其中不乏博士教育领域的合作项目。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外博士教育的合作交流,促进我国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特制定了2023年中外联合博士项目的招生简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项目背景1. 中外联合博士项目是指我国高校与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举办的博士生培养项目。
该项目旨在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术导师,为我国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
2. 参与该项目的中外合作高校和研究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声誉,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博士生导师,并且有稳定的科研资源和实验条件。
二、申请条件1. 申请人应具有国内外认可的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交流能力,有志于从事学术科研或高端技术创新工作。
3. 申请人须遵守中外联合博士项目的相关规定,服从导师和项目管理的安排,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申请流程1.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学术成果、推荐信等。
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邀请进行面试和学术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3. 录取名单将于规定时间内在项目冠方全球信息站上公布,被录取的学生须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四、培养模式1. 中外联合博士项目采取“1+1”、“2+2”等多种培养模式,即在国内学习一定的课程后,到国外学习并完成科研工作,最终取得我国和国外合作高校双学位。
2. 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将由中外双方派驻的导师共同指导,学生须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030106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八、考核方式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结合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按照国家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其中,导师集体指导课和导师个别指导课采用口试考核的方式。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3人以上组成,充分发挥学术集体在知识结构上的综合优势,加大试题中学科前沿内容所占比例,重在考察学生的学识和创新能力。其他培养环节采用考查方式进行,由导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及考查结果,取得学分。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身心健康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导师授课均以“博士研讨班”的方式进行:
(一)导师在各学位课程中选定研讨的范围,提供阅读的文献目录或资料。
(二)导师主持并引导博士研讨班的教学活动。
(三)导师对博士生的学术报告进行评价。
鼓励个性研究、鼓励学术创新。对博士生采取因材施教的方案,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特点分别制定具体的个人业务培养计划。在课程教学中,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学术报告等学术训练环节;加强案例教学、专业实践,培养研究生的问题意识、方法的掌握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定期举办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理论与实务部门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拓宽博士生的理论视野和实际运用能力。
七、质量标准
(一)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一、培养目标二、学习年限我校招收博士生均为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2009年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招收一名博士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给我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做适当调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2008年招生计划为8名)。
四、报名条件(一)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大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硕士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不提交则取消录取资格;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办理准考证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国家计划外博士生(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1)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②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③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④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⑤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复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030107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petition cases from the European Union : the ultimate guide to leading cases of the EU and all 27 member states,Sweet & Maxwell,2008.
10.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11.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12.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3.邱本著:《经济法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4.[英]亚当.斯密著:《国富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经济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7
一、学科、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本院)于2008年9月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本院招收以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5.贾俊玲.张智勇:《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改革出版社1995年版
6.曹士兵著:《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7.李昌麒.许明月编著:《消费者保护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8.王晓哗:《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9.王晓哗:《竞争法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二、培养目标
联合培养高水平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学
联合培养高水平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学
为了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我校法学院拟联合其他知名高校共同开展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
现就该项目招生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1. 招生专业:法学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史学、法经济学、国
际法、公法、民商法、刑事法等)。
2. 招生对象:全国具备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同等学力的优秀应届
毕业生,乃至已经工作一定时间,想继续深造的法学研究人员等。
3. 合作高校:我们法学院将联合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美国斯
坦福大学、英国牛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进行合作研究生教育项目。
4. 培养目标:该项目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多种形式(国内外学术
会议、教学讲座、集中研修等)培养学生深入了解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掌握深厚的学术理论和研究方法,开展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能力,形成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培养学术领域、政法实践领域中的优秀
学术型、政法型研究人才。
5. 招生计划:本项目计划每年招生50名左右的研究生,报名人
数较多的情况下,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进行筛选。
6. 入学考试:本项目采用统一全国范围内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学基础、外语、综合素质等。
7. 学习周期和毕业要求:该项目学习周期为3年,毕业要求为
完成8门必修课和2门选修课程、满足主要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完成至
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
本项目实行注册制管理,经过严格筛选的研究生将会获得国内外
知名学者的指导,得到充分的照顾和资源支持,成为学术研究、实践
应用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人才力量。
欢迎广大法学专业人士积极报名。
中国政法法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年
我国政法法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年一、招生计划2023年我国政法法学博士招生计划为150名,其中包括法学专业、政治学专业、社会学专业、民商法专业、刑事法专业、行政法专业等相关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分布在全国各省市,各省市招生计划数量参差不齐,具体详见各省市招生计划表。
二、招生条件1.申请攻读法学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2.申请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政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3.申请攻读社会学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社会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4.申请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5.申请攻读刑事法专业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6.申请攻读行政法专业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7.具体招生条件可参见各专业的详细招生简章。
三、招生程序1. 全球信息站报名:报名时间为XXX年X月X日至XXX年X月X日,报名方式为全球信息站报名,各考生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全球信息站报名;2. 考试科目:各专业招生由各高校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及专业基础知识等;3.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4. 录取程序:按照考试成绩、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四、奖学金政策1. 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学术成果等条件,提供部分考生奖学金资助;2. 具体奖学金标准及获奖名额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五、其他事项1. 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要积极关注报名系统,确保报名信息无误;2. 招生交流: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交流各高校招生办公室;3.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我国政法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以上即是2023年我国政法法学博士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广大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积极报名,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进入心仪的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分布在全国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成都、重庆等一线城市,以及省会城市和地级市。
2024年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我校法学博士研究生2024年拟招生计划为30名,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名单详见学校全球信息站。
二、招生专业法学院2024年法学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包括:法学、国际法、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等。
三、报考条件1. 具有我国普通高等院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留学生外国人申请者,须具有法学或者相关专业学士、硕士学位;2. 考生须具备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一定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3. 须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1. 报名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学校全球信息站公布的招生简章;2.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入学校全球信息站下载并填写《2024年法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3. 报名费用:报名费用为XX元,报名成功后不退还。
五、报名材料1. 《2024年法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须真实、完整填写);2. 学士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材料);3. 学士及硕士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 《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外国人申请者);6. 其他相关材料。
六、招生考试1. 入学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全球信息站公布的招生简章;2.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3. 考试科目:法学基础理论、外语(注:外国人申请者须考试中文、英语;港澳台地区申请者可考试中文或英文)、学位课(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等。
七、录取政策1. 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学术背景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 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全球信息站公布。
八、学费及奖学金1. 学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XX元/年,学制为3年;2. 奖学金:我校设立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将在入学后进行。
九、入学须知1. 被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入学报到手续;2. 入学后,研究生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学习、科研任务;3. 对于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学科、湖南省重点学科,是湖南省法学领域的学术中心和人才培养中心。
法学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学领域的教育和科研为主要职能,以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创新型法学人才为主要任务,致力于建设一流的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
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促进法学领域的发展,法学院现招收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
我们将招收社会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社会学、文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欢迎有志于法律研究的学子报考。
一、招生对象招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研究能力强、有志于从事法律学科研究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国内外院校毕业生均可)。
二、报名条件1、具有志于从事法律学科研究的良好政治素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正常的研究、生活能力;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研究成绩优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直接报考;3、报考者在报考前所在单位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招收资格,否则将被取消报考资格;4、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英语读写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三、招生计划本次招生共计招收100人,招收社会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社会学、文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五、报名方式2、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须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准备相关材料(参见《报名须知》);3、联系招生办公室(联系),进行现场确认,并签订报名协议。
六、其他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真实有效的材料,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3、报考者可以向招生办公室咨询有关招生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部直属重点学科、湖南省重点学科法学院,将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收社会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社会学、文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欢迎有志于法律研究的学子报考,本次招生将招收100名博士研究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科研能力及创 新培养等要求
宪 法 学 与 行 政 法 学 专 业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应 遵 照《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 相 关 规定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含中期考核)、修满规定学分、学术科研条件达到规定要求。在规 定培养年限内完成学业(含学位论文答辩)。
24
刘军宁
义思想研究
上海三联书店
1998 年
25 认真对待权利
罗纳德·德沃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8 年
26 宪政与权利
路易斯·亨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6 年
27 中国宪法年刊
宪法学研究会 法律出版社
历年
28 宪法研究
宪法学研究会 中国人文科学出版社
历年
29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 张希波
必读
必读 必读
14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
林来梵
法律出版社
2001 年
15 比较宪法学;
何华辉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88 年
16 亚洲立宪主义研究
韩大元
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6 年
17 新中国宪法发展史
韩大元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0 年
18 中国宪法学说史
韩大元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 年
19 中国人大制度
6 《法律的概念》
7 《法律的道德性》
中山大学法学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中山大学法学院
附件1中山大学法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介绍法学是在实践中产生,并通过实践加以运用和检验,用于治国理政经世济民的学问。
法学专业培养研究生,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法学理论基础,并且熟悉各学科的法学前沿问题;系统深入地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史、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熟知国内外关于本专业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学术前沿发展动态及各部门法。
同时,要对交叉学科及边缘学科的理论知识有所涉猎,还能够综合运用法学方法论的知识、社会实践调研的知识等多种工具性知识。
二、培养目标坚持学术型导向,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是博士生成为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系统掌握坚实宽广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完整深入的法学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并做出创造性成果,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法学研究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
第一阶段为前2年,主要进行专业课程的系统训练,辅以必要的科研方法训练;第二阶段为后3年,主要进行科研工作能力的训练和科学研究,辅以修习少量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课程,完成博士论文的工作。
在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以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须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学习时间(每次申请延长不超过1年,从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 年)。
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四、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是以正义价值为主题、研究适用于各部门法的理论框架、一般原理和原则、基本概念等的基础学科,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理论上的探索和总结。
法律史是研究与介绍人类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从而总结历史经验,传承法律文明的学科,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以宪法、行政法及其现象、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可以为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提供理论指导。
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规定的学科,为国家的刑事法治建设提供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2023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202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
中国政法大学(CUL)于2023年正式启动其博士招生工作,本招生公告旨在为优秀学术人才提供机会,以支持国家发展中国政法大学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一、招生专业中国政法大学招收博士生的专业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工作学、企业管理学、会计学、法律语言学、政治学及其他社会科学。
二、申请资格
1、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即
在本科研究满四年,或获得本科学位后,在本科毕业后继续修读满两年(或三年)的研究生学历;
2、报考者的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3、报考者的学术成绩要求:报考者的学术成绩须达到研
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本科综合成绩线以上;
4、报考者的科研能力要求:报考者须具有较强的科学研
究能力,并能够独立开展有关专业研究;
5、报考者的学术论文要求:报考者应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
6、报考者的英语能力要求:报考者应具有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能够阅读和理解国外学术文献。
四、奖学金中国政法大学将给予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校资助,以表彰他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卓越表现。
五、入学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6月1日至7月30日;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研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3、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4、考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将为优秀学术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及研究环境,为社会和国家发展做出贡献,欢迎报考者踊跃报名,共创美好未来!。
博士招生简章2024法学
博士招生简章2024法学尊敬的各位考生:2024年的博士招生简章中,我校法学专业再次向广大法学研究者们敞开了大门。
作为一所历史悠久、学术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我们一直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学术精英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研究人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为您解读招生简章中的重要内容,为您提供全面的了解。
首先,我们将介绍法学专业的招生计划。
我校法学专业今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其中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们鼓励有意愿深入法学研究的在职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
同时,我们还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综合素质,进行面试和复试环节,以选拔出最具潜力的研究生。
其次,我们将重点介绍招生简章中的课程设置。
我们的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丰富多样,旨在培养学生全面深入的法学研究能力。
其中包括法学理论与方法、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宪法学等基础课程,以及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国际法、环境法等专业课程。
此外,我们还鼓励学生参与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以提升学生的学术研究水平和论文写作能力。
第三,我们将重点介绍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
我校法学专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导师团队,其中既有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教授,也有在法学研究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副教授和讲师。
导师们将为学生提供悉心指导,引导学生进行独立的研究,并帮助学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导师,以便更好地推动自己的研究工作。
最后,我们将介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制度。
我校高度重视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制定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学生的学术研究顺利进行。
我们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竞赛,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平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此外,我校还提供丰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总结起来,我校2024年法学博士招生简章为广大法学研究者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无论是在学术研究水平还是在培养模式上,我们都将竭诚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博士招生简章2024法学
博士招生简章2024法学一、招生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法学领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
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高级法律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我们特制定此博士招生简章,欢迎有志于法学研究的优秀人才报考。
二、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本次招生的专业为法学,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程序法学以及国际法学等。
我们鼓励考生结合自身兴趣和研究基础,选择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方向。
三、招生条件与要求1. 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学位,且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秀;2. 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素养,对法学研究有浓厚兴趣;3. 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适应国际化研究环境;5.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生名额与学制本次博士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名额将在招生公告中发布。
学制为全日制三年,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五、报名与考试1. 报名时间:请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报名时间安排;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流程请查阅招生网站;3. 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等,具体考试科目和形式将在招生公告中发布;4. 考试时间与地点:请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六、录取与培养1. 根据考试成绩、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2. 录取后,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3. 在培养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4.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七、学费与奖学金1.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2. 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3. 具体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办法和发放标准等,请查阅学校招生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简章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简章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简章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招生目标和计划:简要介绍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的培养目标和计划,包括招生人数、学制等。
2.招生条件:列出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的基本条件,例如学历要求、工作经验要求等。
3.报名方式和时间:说明报名的方式和截止时间,可以是在线报名
或者纸质报名。
4.报名材料:列出申请者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清单,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书、成绩单、推荐信等。
5.学费和奖学金:介绍非全日制法学博士学费标准和可能存在的奖
学金机会。
6.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简要介绍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的培养方案和
课程设置,包括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安排、课程科目等。
7.考试和论文要求:说明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的考试方式和论文要求,包括笔试、面试、资格考核等。
8.招生流程:阐述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的具体流程,包括初试、
复试、录取、注册等环节。
9.联系方式:提供报名咨询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等。
这些内容可能会因每个高校和招生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
招生简章应以学校公布为准。
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
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一、项目简介根据《中法博士生学院章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每年选派200名中方联合体高校在读博士生赴法方联合体高校进行一年博士阶段学习(中方及法方联合体院校名单附后)。
被录取的学生由中法双方两位论文导师进行指导,以联合培养方式进行,并持续到论文结束。
二、选派计划1.选派专业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3.选派规模:200人/年三、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按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法方联合体高校免除学生的注册费、学费、考试费及其它与博士培养有关的费用。
四、申请条件1.基本要求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申请人应为中方联合体高校在读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申请时需提交法方联合体高校出具的邀请信复印件及中法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五、申请办法1.选拔办法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准备2009年11月-2010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3.申请时间及方式十、中方和法方联合体高校名单1.中方联合体院校: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2.法方联合体院校56所:- Aix Marseille 1-Provence- Aix Marseille 2- Méditerranée- Aix Marseille 3- Paul Cézanne-Clermont-Ferrand 1 - Auvergne-Clermont-Ferrand 2 - Blaise Pascal-Ecole Normale Supérieure Ulm-Ecole Normale Supérieure Cachan-Ecole Normale Supérieure - Lettres et Sciences Humaines-Ecole N ormale Supérieure Lyon-Grenoble 1 - Joseph Fourier-nstitut dEtudes Politiques Paris-Lille 1 - Sciences et Technologies de Lille-Lyon 1 - Claude Bernard-Lyon 3 - Jean Moulin-Metz - Paul Verlaine-Nancy 1 - Henri Poincaré-Nantes-Paris 2 - Panthéon A ssas-Paris 10 - Nanterre-Paris 11 - Paris Sud-Paris 12 - Val de Marne-Rennes 1-Strasbourg 1 - Louis Pasteur-Toulouse 1 - Sciences Sociales-Toulouse 3 - Paul Sabatier-Ecole Centrale Paris-Ecole Nationale Supérieure des Arts et Métiers-Institut National Polytechnique de Grenoble- Bordeaux 1 - Sciences et Technologies- Bourgogne- Bretagne Occidentale- Bretagne Sud- Cergy-Pontoise- ENST Bretagne- Ecole Polytechnique- Ecole Pratique des Hautes Etudes (EPHE)- Franche-Comté- Institut National Polytechnique de Lorraine- Institut National Polytechnique de Toulouse- Institut National des Sciences Appliquées de Lyon / Réseau UT-INSA - Institut National des Sciences Appliquées de Rennes / Réseau UT-INSA - Institut National des Sc iences Appliquées de Rouen / Réseau UT-INSA - Institut National des Sciences Appliquées de Strasbourg / Réseau UT-INSA- Institut National des Sciences Appliquées de Toulouse / Réseau UT-INSA-Lyon 2 –Lumière- Marne-la-Vallée- Montpellier 2- Observatoire de Paris- Orléans- Paris 1 - Panthéon SorbonneParis 6 - Pierre et Marie Curie- Rennes 2 (Université Haute Bretagne)- Université de Technologie de Belfort-Montbéliard / Réseau UT-INSA - Université de Technologie de Compiègne / Réseau UT-INSA- Université de Technologie de Troyes / Réseau UT-INSAVersailles Saint Quentin en Yvelines。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05一、培养目标1.品德要求培养品德端正、精神健康向上、有为社会、为人民贡献的良好品德,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素质要求培养具备扎实基本功、坚实理论基础与良好科研能力的研究型人才。
民商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应掌握博大精深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与研究方法,做到融会贯通。
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外语,结合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在本专业领域完成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立法活动以及司法实践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1.民法2.商法3.亲属法4.罗马法5.破产法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1.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为3-4年。
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4年。
如果学位论文未按期完成,经本人书面申请、导师同意及学院批准,并经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申请延期答辩和毕业,应届生可延长至5年,在职人员可延长至6年。
在依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与程序申请返校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方可毕业,获得博士学位。
2.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3.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不得少于13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7学分。
博士研究生只有在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后,才能进入论文阶段。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及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如下:1.学位公共课(不少于5学分)(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54课时2学分(2)第一外语课(含专业外语)144课时3学分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博士生,其第二外语为选修课,非英语考试入学者应修英语,于第二学期开设,周8课时。
2.学位专业课(不少于4学分)(1)民商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72课时 2学分(2)民商法前沿与立法研究 72课时 2学分上述学位专业课采用指导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授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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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博士生学院创立
(2006.04.05)
同济等中法五十所高校参与,万钢任中方大学联合体主席
中法博士生学院3月23日在法国巴黎举行成立大会。
该学院是中国教育部与法国教育部、外交部共同建立的一流国际性人才培养基地,它没有实际的校园等硬件设施,而是通过中、法两国大学的共同参与,实现两国高级人才的相互交流。
学院目前有中法两国50所大学参与,其中中国26所、法国24所。
同济大学是国内26所大学组成的中方大学联合体成员之一。
成立大会上,法国教育部Gilles de Robi-en部长、中国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与我驻法大使赵进军分别致辞祝贺。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曹国兴司长、我校万钢校长、法国大学校长联合会Yannick Vallée第一副主席与法国外交部国际合作与发展Jérome Pasquier副总司长先后发言并共同签署了中法博士生学院章程。
成立大会结束后,万钢校长还与中法博士生学院中法指导委员会其他9
名成员(中方5名、法方5名)共同探讨了中法博士生学院招生程序、优先合作领域和第一批学生入学时间等重要议题。
在此之前,中法博士生学院中方联合体全体会议3月21日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国务院学位办有关领导及我校周祖翼副校长等26所中国高校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曹国兴司长、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李军副主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杨新育副秘书长、北京大学许智宏校长和我校万钢校长为中法博士生学院指导委员会中方成员,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法博士生学院章程(草案)与中法博士生学院中方联合体章程(草案)。
经与会代表一致推举,我校校长万钢出任中法博士生学院中方联合体主席。
中法博士生学院是温家宝总理2005年12月6日与法国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创建中法博士生学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成立的。
该学院的运作机制是:只招收来自成员学校的博士生,被录取的博士生在本国学习一年,再到对方国家的一所大学深造,并可获政府奖学金。
根据性质和实际情况,博士生可获原校博士文凭,也可获中法两校双文凭或联合颁发的文凭。
中法博士生学院章程
为实施2005年12月6日签署的“关于创建中法博士生学院的意向书”,特制定本章程,其目的是确定中国—法国博士生学院的运行方式。
中国和法国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等教育与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下称联合体)经协商签订本章程,以便实施中国—法国博士生学院(下称博士生学院)的交流活动,引导两国在优势学科领域的合作,加强注册博士生的交流。
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博士生论文的联合指导工作。
第一条:管理
博士生学院的工作接受上述意向书中所规定的指导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学生的候选人资格
1)双方联合体所属高校的学生才具有候选资格。
2)博士生学院的学生在读博期间继续在原校注册,至少有一年在对方国家联体的高校里进行博士课程学习。
在通常情况下,第一年应在本国高校学习,从第二年起可转到对方高校学习。
第三条:学生的选拔
1)一般在双方导师的推荐下由所在院校向本国指导委员会推荐。
学生的选拔在学业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各联合体规定的标准进行。
2)学生的选拔还要遵照对方接收的高等院校的规定进行,最终由各院校集团审核批准。
第四条:学生交流的有关规定
1)原则上,被录取的学生从读博第一年起就要进行注册。
他们有两个论文导师进行指导。
联合体负责促进有关的交流准备工作。
2)博士论文的双导师指导或联合培养从注册起开始,研究活动以及学生的权利义务或所有其它组织因素都要按照联合体之间的协议规定进行。
第五条:奖学金的设置
1)被录取的学生可申请由本国政府提供的在对方国家高校学习的奖学金。
双方政府每年各提供至少30个新奖学金名额。
2)被录取学生的注册费、学费及考试费等只向原所在高校支付,接受学生的联合体高校免除学生的注册费、学费以及考试费及其它与博士培养有关的费用。
3)接受学生的联合体高校应努力为学生的住宿提供方便,尤其国际交流机构或住宿协助部门进行安排。
第六条:研究成果的互认和论文答辩方式
1)学生所注册的双方高校均承认其在博士生学院的学分、学历和研究成果。
2)学生在博士生学院所进行的学习、研究活动的有效性,研究结果以及研究期限由其原所属高等院校进行管理。
3)博士学业可以在双方导师指导或联合培养的框架下进行。
--如果是双方导师指导,学生仅获得他所在注册大学颁发的一个博士文凭;
--如果是联合培养,两所合作伙伴院校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顺利完成学位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所获得学位证书的性质,可以是两校共同颁发的证书,也可以是两所高校各自的学位证书。
4)接待方的高校负责出具在该校学习期间授课、科研工作及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5)博士论文共同导师参加论文答辩评审委员会。
合作的高校负责在双方协议范围内论文答辩所必要的费用开支。
6)研究成果的发表需要得到论文共同指导老师的同意,并且要注明合作院校的名称。
7)知识产权的问题在合作院校间的协议框架内进行解决处理。
第七条:补充交流措施
为保护交流的平衡,在奖学金额度用不完的情况下,有关经费可以用于其它形的学术交流(邀请教师研修或讲学、博士后研究等等)。
第八条:生效
1)本章程一式两份,分别用中文和法文写成,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每个版本双方各持一份。
2)如双方联合体对本章程有疑问,双方保证真诚协商,并最终有指导委员作出决议。
第九条:执行
本章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如双方无异议,则每5年自动顺延。
如本章程不再延长,则涉及在读博士生取得的学位证书的条款依然有效。
中法博士生学院法方联合体院校名单
马赛一大、马赛二大、马赛三大、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克莱蒙费朗第二大学、格勒诺布尔一大、里昂一大、里昂二大、梅斯大学、南锡一大、南特大学、巴黎二大、巴黎十大、巴黎十一大、巴黎十二大、巴黎政治学院、Cachon高师、雷恩一大、斯特拉斯堡一大、图卢兹一大、图卢兹三大、巴黎中央学校、国立高等工艺学校、格勒诺布尔国家理工学院
中方联合体院校:
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