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护患关系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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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护患关系的模式
护患关系的三种基本模式:
(1)主动-被动型
此模式的特点是“护士为患者做治疗”,模式关系的原型为母亲与婴儿的关系。
在此模式中,护士常以“保护者”的形象出现,处于专业知识的优势地位和治疗护理的主动地位,而患者则处于服从护士处置和安排的被动地位。
此模式过分强调护士的权威性,忽略了患者的主动性,因而不能取得患者的主动配合,严重影响护理质量。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此模式主要适用于不能表达主观意愿、不能与护士进行沟通交流的患者,如神志不清、休克、痴呆以及某些精神病患者。
(2)指导-合作型
此模式的特点是“护士告诉患者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模式关系的原型为母亲与儿童的关系。
在此模式中,护士常以“指导者”的形象出现,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护理方案和措施,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患者处于“满足护士需要”的被动配合地位,根据自己对护士的信任程度有选择地接受护士的指导并与其合作。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此模式主要适用于急性患者和外科手术后恢复期的患者。
(3)共同参与型
此模式的特点是“护士积极协助患者进行自我护理”,模式关系的原
型为成人与成人的关系。
在此模式中,护士常以“同盟者”的形象出现,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方案,患者主动配合治疗护理,积极参与护理活动,双方共同分担风险,共享护理成果。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此模式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慢性疾病患者。
以上三种护患关系模式在临床护理实践中不是固定不变的,护士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患病的不同阶段,选择适宜的护患关系模式,以达到满足患者需要、提高护理水平、确保护理服务质量的目的。
扩展资料
护患关系模式特点:
第一,护患关系是在患者就医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短期的护理与被护理关系。
护患关系的实质是满足患者的需求,一旦患者的这种护理需求结束了,护患关系也就暂时终结了。
第二,在护患关系形成过程中,护士处于相对主动地位,护士的态度和行为对护患关系的建立与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
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护士在护患关系中应扮演主导作用。
第三,护患关系的最终目的是减轻痛苦,保持、恢复和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在不同医疗机构中,护患关系的紧张状况差异显著。
护患双方是在特定医疗机构中形成的一种人际关系。
由于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医疗条件、医院文化、诊治范围和能力差异很大,相应地护理人员的构成、护理服务的内容和质量要求以及患者类型也差异较大。
因此,不同医疗机构中的护患关系的紧张状况也呈现较大的差异。
在同一家医疗机构内部的不同临床科室中,护患关系的紧张状况也有较大的差异。
通常急诊科室、外科和精神病科室护患关系相对紧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