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手机卡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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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手机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通信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单位手机卡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手机卡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手机卡申领与使用
第四条手机卡由单位统一采购,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分配给员工。
第五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手机卡,需填写《手机卡申领表》,经部门负责
人审批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办理。
第六条手机卡所有权归单位所有,员工仅拥有使用权。
第七条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卡,不得转借、出售或非法出租手机卡。
第八条员工不得利用手机卡进行违法活动,如诈骗、赌博等。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缴纳手机卡话费,不得拖欠话费。
第十条员工离职时,应将手机卡退还单位,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手机卡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负责手机卡的采购、分配、回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手机卡话费的核算和报销。
第十三条信息安全部门负责手机卡使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监督。
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手机卡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定期对手机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手机卡使用的合规性。
第四章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擅自转借、出售或非法出租手机卡的,给予警告或罚款500元;
(二)利用手机卡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拖欠话费的,每拖欠一天,按话费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
(四)离职时未退还手机卡的,按手机卡价值的一定比例赔偿;
(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