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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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
情况
第一篇: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
动情况
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启动“放心示范店”工程,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对企业有利、对群众有利的民心工程。

因此,2005年我局在省局、市委、市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在市城区、XX县、XX县选择了46家“经营规范,商品放心”的“放心示范店”进行了试点。

经过一年的探索,我们回头看,总的来说是喜忧参半,有待“放心示范店”工程有等进一步的规范和巩固。

一、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各局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局消保股、县消委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评选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工商所和消委会分及相关经营者,并分片召开经营者座谈会,宣传开展“放心示范店”活动的意义和争创条件。

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阶层人士对参评单位的意见。

直属分局还特别要求参评的“放心示范店”必须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培训并予以聘任的企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员1名以上。

(二)各参评经营者自愿参与,根据评选标准结合自身实际,逐一对照,符合要求的提出参评申请。

(三)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对提出申请的经营户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巡查记录、经济户口、消费者投诉和是否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等情况经核实后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经营户进行推荐。

(四)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各所、各分会的推荐意见,通过严格审查、仔细评选,评出了以食品经营为主的“消费者放心购物示范店”。

(五)召开现场会,对荣获“放心示范店”称号的经营户现场授牌,要求这些获得“放心示范店”荣誉的经营户一要强化自律,继续做好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工作;二要建立重要商品“场厂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三要严格施行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四要建立健全商品质量销售责任制度;五要建立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检测室,配备自检设备,规范自检行为;六要对经营的散装食品要符合规范的要求;七要自觉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真正起到示范店的作用。

(六)对已命名的“放心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出现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实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或是连续两次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的,将立即撤销此荣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开展试点工作的46家“放心示范店”正活跃在全市,他们正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放心示范店”工作开展以来,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诚信规范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企业的诚信度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有的经营者虽然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并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行同虚设;二是有个别的经营户对法律法规认识淡薄,对“示范店”这块金字招牌认识不到位,把这块招牌当成企业的商业广告。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06年,“放心示范店”活动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将坚持“四个一批”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是巩固一批,对2005年已命名“放心示范店”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创建质量,继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确认一批,对基础条件好,通过一定的
引导培育即可达标的商店特别是农村商店,首先确定为创建对象,进行重点培育,达到创建要求即实施确认授牌,确保创建进度。

三是整改一批,对基础条件一般,需要通过培育改造才能达标的农村商店,集中精力,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扶持改造,达到标准后再进行确认授牌。

四是规划一批,对经济欠发达行政村中经营规模小、经济力量弱、创建难度大的农村商店进行事先规划,创造条件。

(二)坚持探索创新,探索多种创建模式,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一要在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因地制宜地实行以改造原有的农村食品商店为农村放心示范店的创建模式。

二要积极探索“放心店示范店”监督检查退出机制,对已不符合“放心店示范店”要求的示范店要坚决予以摘牌。

三要实现放心店和监督网建设的有机结合。

积极探索把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同促进商家自律的商品准入制度、实现群众监督的有效载体的监督员制度有机结合的机制。

充分发挥覆盖全市农村的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作用。

四要突出重点区域,提升放心店成效。

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将特殊消费群体集中的城市、农村学校、医院周边的副食店作为放心店创建的重点特殊区域,首先考虑,重点培育,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创建质量。

(三)坚持质量优先,强化创建督促检查。

一是坚持标准,有序推进。

按照“确认一批、整改一批、规划一批”的指导思想,对列为创建对象的农村商店进行验收考核时严格对照标准,做到达标一批、确认一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宁缺勿滥。

二是优胜劣汰,动态命名。

加强对放心示范店的监督考核,并形成制度化。

对于食品准入制度执行不力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放心示范店予以摘牌。

同时,选择店容店貌好、准入管理认真、诚信经营的其他商店予以重新考核认定,让放心示范店能够真正成为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商店。

三是突出源头,强化监管。

采取管住上游清下游,源流并治的措施,加强副食品批发市场的商品准入工作,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放心示范店。

四是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五)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多方提高“放心示范店”的“品牌”知名度和含金量。

一是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法规宣传,以
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为途径,大力宣传消保法律法规,让经营者、消费者扬法律利剑,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二是加强对示范店的教育指导和监督,以开座谈会、培训会的形式,集中学习,培训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真正起到发展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三是加强对示范店的正确引导,严格监管,重视教育,对引起消费者重大投诉,以及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追究的,取消其资格和字牌,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篇: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启动“放心示范店”工程,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对企业有利、对群众有利的民心工程。

因此,2005年我局在省局、市委、市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在市城区、XX县、XX县选择了46家“经营规范,商品放心”的“放心示范店”进行了试点。

经过一年的
探索,我们回头看,总的来说是喜忧参半,有待“放心示范店”工程有等进一步的规范和巩固。

一、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各局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局消保股、县消委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评选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工商所和消委会分及相关经营者,并分片召开经营者座谈会,宣传开展“放心示范店”活动的意义和争创条件。

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阶层人士对参评单位的
意见。

直属分局还特别要求参评的“放心示范店”必须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培训并予以聘任的企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员1名以上。

(二)各参评经营者自愿参与,根据评选标准结合自身实际,逐一对照,符合要求的提出参评申请。

(三)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对提出申请的经营户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巡查记录、经济户口、消费者投诉和是否受到行政
执法部门的处罚等情况经核实后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经营户进行推荐。

(四)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各所、各分会的推荐意见,通过严格审查、仔细评选,评出了以食品经营为主的“消费者放心购物示范店”。

(五)召开现场会,对荣获“放心示范店”称号的经营户现场授牌,要求这些获得“放心示范店”荣誉的经营户一要强化自律,继续做好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工作;二要建立重要商品“场厂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三要严格施行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四要建立健全商品质量销售责任制度;五要建立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检测室,配备自检设备,规范自检行为;六要对经营的散装食品要符合规范的要求;七要自觉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真正起到示范店的作用。

(六)对已命名的“放心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出现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实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行为或是连续两次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的,将立即撤销此荣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目前,开展试点工作的46家“放心示范店”正活跃在全市,他们正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放心示范店”工作开展以来,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诚信规范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企业的诚信度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有的经营者虽然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并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行同虚设;二
是有个别的经营户对法律法规认识淡薄,对“示范店”这块金字招牌认识不到位,把这块招牌当成企业的商业广告。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06年,“放心示范店”活动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将坚持“四个一批”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是巩固一批,对2005年已命名“放心示范店”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创建质量,继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确认一批,对基础条件好,通过一定的引导培育即可达标的商店特别是农村商店,首先确定为创建对象,进行重点培育,达到创建要求即实施确认授牌,确保创建进度。

三是整改一批,对基础条件一般,需要通过培育改造才能达标的农村商店,集中精力,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扶持改造,达到标准后再进行确认授牌。

四是规划一批,对经济欠发达行政村中经营规模小、经济力量弱、创建难度大的农村商店进行事先规划,创造条件。

(二)坚持探索创新,探索多种创建模式,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一要在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因地制宜地实行以改造原有的农村食品商店为农村放心示范店的创建模式。

二要积极探索“放心店示范店”监督检查退出机制,对已不符合”放
心店示范店”要求的示范店要坚决予以摘牌。

三要实现放心店和监督网建设的有机结合。

积极探索把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同促进商家自律的商品准入制度、实现群众监督的有效载体的监督员制度有机结合的机制。

充分发挥覆盖全市农村的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作用。

四要突出重点区域,提升放心店成效。

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将特殊消费群体集中的城市、农村学校、医院周边的副食店作为放心店创建的重点特殊区域,首先考虑,重点培育,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创建质量。

(三)坚持质量优先,强化创建督促检查。

一是坚持标准,有序推进。

按照“确认一批、整改一
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第三篇: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不仅对解决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而且对保障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和组织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消费维权队伍。

每个消费者维权人员,要不断学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做到懂法规、能调解、会监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硬本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业务过硬”的消协干部队伍。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我们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提高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费维权队伍。

二、加强消费教育和指导,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

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巧,是提高消费者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为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净化消费品市场筑起一道屏障,更是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伸张消费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

我们应当围绕消费教育与引导,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优秀诚信企业,大规模宣传《消法》,普及消
费知识,传授消费技巧,讲解消费陷阱,进行真假商品对照与辨别等宣传服务活动,全面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在企业和社区中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的消费;组织基层分会开展消费教育“六进”(即进商场、超市、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使社区消费者和中小学消费维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商场、超市购物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的消费秩序得到较大改观。

三是利用新闻媒体,传播消费知识。

以监督消费、引导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为
宗旨,以平民化的视角记录典型消费案例,追踪报道民众生活中的消费热点问题,解答消费疑惑,揭露假冒伪劣,为消费者侠义执言,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资讯与服务。

让每一个消费者明白自己的权利,让每一个消费者享受自己的权利。

三、及时做好消费投诉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是市场监管局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实施对商品和服务监督的重要举措。

我们应当始终把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当做大事来抓,一方面加强受理投诉工作做到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寻求解决投诉的新途径,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接到消费投诉后,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处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宗投诉,做到依法调解,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

四、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是《消法》赋予
消协组织的七项职能之一。

为此,我们要围绕这个中心,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是开展“消费警示”活动。

节日期间,根据消费者投诉和市场调查情况,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及消协网站,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以免消费者上当受到伤害,同时也警告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参与市场专项整治。

积配合烟草、卫生等部门,采取一般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五、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弘扬消费维权工作的先进事迹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能。

消费维权工作实践证明,消协与新闻媒体是一对天然的盟友,紧密相连、互相依托。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揭露和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剖析消费侵权现象,围绕消费热点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和
消费提示,有力地提高消协的公信力。

第四篇:2013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最新稿)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
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开元路创建成全市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示范街,本店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二、把好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关,保证商品质量,不销售不合格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三、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格欺诈。

四、不做虚假广告,不夸大商品的作用,不欺骗顾客。

五、虚心接收顾客意见,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认真处理顾客提出的问题。

六、不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确保消费安全。

七、积极参与和支持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正确选购和使用商品的知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诚信的购物环境。

承诺人:年月日
第五篇:服务旅游产业发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服务旅游产业发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是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旅游消费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旅游产业发展的进程。

今年以来,鹤岗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打造滨水森林城市的宏伟目标,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市场已经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

鹤岗市工商局在监管过程中,坚持既当“服务员”,又当“清洁员”。

“服务员”就是把旅游市场的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做大盘强搞活旅游市场;“清洁员”就是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清除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营造
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

努力探索监管思路、监管方式、监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通过一手抓旅游市场培育,一手抓旅游市场监管,从而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争取领导重视,抢占监管先机
旅游业作为全市新兴的支柱产业,市委、市政府对其发展高度重视。

工商部门也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为开办好2010年“中俄界江国际旅游节”提建议、谈想法、出主意,积极争取领导支持。

在具体监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从服务入手,从点滴做起,提前介入旅游市场的管理,从优惠政策的制定及登记准入、整顿秩序,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最基础的工作抓起。

在旅游市场集
中整治和黄金周阶段,工商部门更是全力以赴,主动出击,力求“早”、突出“快”,早安排、早检查,快节奏介入,做到旅游市场处处有工商干部的身影,处处有消费者投诉点。

二、注重部门配合,整合监管力量
旅游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

实际工作中,鹤岗市工商局注重加强和三个层面关系的协调配合。

一是加强与公安、林业、旅游、商务、物价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先后召开3次旅游市场监管联席会,邀请各部门齐抓共管;二是与商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倡导诚信经营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180户宾馆、酒店、商场、旅游景区摊点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诚信经营意识;三是争取旅游开发企业的支持配合。

由于协调到位,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整合,也收到了良好效果,旅游开发企业主动为工商干部解决办公、住宿地点,提供便利条件;公安部门积极为监管执法保驾护航;旅游、商务、物价等部门全面配合工作,从而为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明确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
鹤岗市工商局根据各景区游客的特点,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对游客“游了就走”的景区景点,由所在地工商所固定两名人员负责、进行巡查管理;对游客“游了还宿”的景区景点,设立专门的管理办公室,派驻2-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加强监管。

旅游
旺季和主要节假日,还抽调干部组成专门的巡查队和督查队,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参与旅游市场管理,做
到秩序有人管、投诉有人受理。

工商部门的这一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并在各执法部门普遍推广。

四、突出监管重点,全面规范到位
在旅游市场监管中,鹤岗市工商局立足于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准入、旅游产品质量、旅游广告发布、旅游合同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整治,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通过采取经济户口档案查询和实地调查摸底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从事旅游经营、服务活动业户的主体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经营和弄虚作假骗取营业执照的不法行为,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770户,清理无照经营314户,超范围经营业户办理变更登记160户,办照146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8份,立案处理20件,对2个旅行社抽逃注册资金、擅自改变经营地点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二是严把旅游商品质量关。

积极向经营旅游商品、食品、土特产的业户宣传诚信经营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完善了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

启动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聘请了义务监督员31名,促进了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对重要商品除了依法开展“六查六看”外,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一线监管作用,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的工作力度。

检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绿色食品等商标侵权行为,共没收侵权运动鞋600余双,生活日用品200余盒,包27个,服装57件,假冒伪劣食品274袋,立案26件。

同时,加大对旅游景区景
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及时处罚9户。

三是严把广告发布关。

以户外广告、媒体广告和印刷品广告为重点,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年检,建立了广告审查制度、广告合同档案制度、广告承接制作发布制度等5项管理制度。

开展巡查269次,检查户外广告351个,印刷品广告57,拆除未经登记擅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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