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监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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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监理规程
1、开工前控制
1.1、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1.1 、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跟踪检测
在每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机构提交至少包括7d龄期、14d龄期、28d 龄期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递交监理机构审核。
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批准。
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包人(或其试验室)应书面通知检测监理机构,以便必要时检测监理工程师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测和认证。
1.1.2 、制定泥凝土施工方案
混凝土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机构递交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浇筑程序。
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
(3)浇筑进度。
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4)原材料品质。
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掺合料与外加剂。
(50混凝土生产。
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施工作业方法。
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设施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券护。
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器埋设作业内容。
(7)施工设备配置及布置、技术工种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9)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预缩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承包人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
(10)特殊部位(如基础填塘、洞、楠、健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温控措施,或采用邻纤维混凝士、抗冲耐磨混凝士、低热微膨胀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施工,或必须在特别不利的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或采用掺粉媒灰、掺硅粉等混凝土,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应该特别报告的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在该项混凝土施工作业前,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计划递交监理机构批准。
(11)当来包人采用特种模板(如清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汞包人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
1.2、监理机构的审批
对承包人报审的施工方案监理机构应对照有关施工规范、施工合同提出审查意见,审签意见一般有“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情况,除承包人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包
人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施工过程控制
2.1、施工方案和配合比的调整
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承包人认为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时,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经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2、开仓前的检查
(1)各分项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前,承包人应对浇筑仓面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机构审核。
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2)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及各工序质量评定的附表。
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
凿毛、清洗、填缝材料的符合性检查。
2)钢筋布设。
钢筋数量、直径、同排距、搭接长度、绑焊质量等检查。
3)模板安装,模板安装的空间位置、稳定性、平整度、端模与止水带连接质量等。
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止水带位置、稳定性、热接质量等。
5)灌浆、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水泥、骨料准备、拌和站计量系统是否正常,垂直、水平运输设备及振捣机具完好情况等。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h通知监理机构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
检在标准参照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2.3、施工机具及混凝土拌和站的检查
(1)检查混凝土垂直、水平运输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
(2)检查完好振捣器的数量及型号。
(3)检查水泥、粗细骨料储量是否能保证开工仓号的供应。
(4)拌和站进出料及计量装置是否运行正常。
(5)木模工、钢筋工等是否到位、町仓等。
2.4、混凝土取样
承包人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及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
取样试验的结果及混凝土质量分析,承包人应在每月的质量月报中反映。
内容应包括:
(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
(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
(4)结论意见。
2.5、现场变更及其他
(1)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机构批准。
(2)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3)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均必须事先报送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机构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4)预制构件应具备所有必需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
3、质量控制要点
3.1、原材料
运至工地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试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试验检查项目包括:
(1)水泥标号。
(2)凝结时间。
(3)体积稳定性。
必要时还应增加稠度、细度、比重、水化热。
此外,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3.2、外加剂
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否则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当储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承包单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3.3、模板安装
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
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3.4、钢筋安装
3.4.1、使用前的检查
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作焊接工艺试验。
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3.4.2、调直和除铸
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正调直后才允许使用。
(3)钢筋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使钢筋截面积减少不得大于5%。
(4)如用冷拉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拉率不得大于1% (1级钢筋不得大于2%)
3.4.3、钢筋的等强代换
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的改变。
(2)以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4mm。
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截面积的98%或超过其103%。
(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裂缝和变形。
(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必要时应校核代替原构件的握裹力。
3.4.4、钢筋焊接的要求
(1)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
现场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
直径小于25m的钢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振动荷载的构件,均应采用焊接接头。
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2)为保证电弧焊接质量,在开始施焊前,或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焊条牌号以及调换焊工之前,特别是在可能干扰焊接操作的不利环境下现场施焊时,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操作条件、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并经抗拉试验合格后,才允许正式施焊。
3.5、保护层
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与钢筋扎紧。
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
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
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3.6、止水材料
(1)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
采用代用品时,必须经过试验论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2)金属止水铜片表面应光滑平整并有光泽,其浮皮、锈污、油漆、油渍均应清除干净,如有砂眼、针孔,应予焊补。
金属止水片宜用机械加工成型,成型
的金属止水片,在运输、安装中应避免扭曲变形。
(3)塑料止水片接头不允许现场烧焊,应采用粘接方法,施工前应作现场试验。
(4)塑料止水与金属止水片连接,采用搭接螺栓紧固。
接头搭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5)金属止水铜片的接头数量应按实际需要尽可能少,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和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焊接形式应采用双面搭接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焊接作业必须先将试焊样品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施焊。
(6)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片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
止水片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
3.7、填缝材料
成品嵌缝填料应抽样检验其主要技术指标。
同嵌缝填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嵌缝填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保护
3.8、混凝土运输
(1)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装、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
(2)运输不同等级的混凝土时,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
(3)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
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
措施。
(4)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
3.9、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要求
混凝土浇筑应保证连续性。
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问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
若能重塑者且经认定,仍可继续说筑混凝土。
3.10、施工缝的处理
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混凝士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3.11、拆模及养护
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对于跨度较大的构件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才能拆除。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酒水等养护措施。
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洞状态直到养护期满。
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