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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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六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司发〔2015〕1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力量对我局2011年以来的“六五”普法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计普法工作机制。
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是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统计的一项长期性工作。
我局围绕**造依法统计的社会环境,着重加强了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从四个层面建立了统计普法工作机制。
一是把统计普法作为五年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
在“六五”普法规划中,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制定了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到下属各单位和统计基层报表单位。
二是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建立了统计普法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了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音箱等必要的法治宣传设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初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进行考评和总结。
三是切实保障统计普法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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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统计普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普法工作产生的宣传、培训等经费实报实销。
四是普法资料和文件分类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目前统计“六五”普法正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将如期完成。
(二)强化宣传,着力**造良好的统计法制氛围。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为全县**造了良好的统计法律环境。
一是翻印新修定的《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万余册,发送到驻县各统计调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手中,向他们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二是利用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议、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年报会和县委政府相关部门会议等机会,向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他们知晓《统计法》,并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同时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奠定开展统计工作的社会基础。
三是突出普法活动和专题宣传,重点加强了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每年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都要举办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在2011—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中,每年都在县会展中心搭设宣传平台,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普法宣传方案,将《统计法》和有关普查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
特别是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中,我县加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先后印发《统计法》5000余份、《全国经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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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条例》万余份、宣传手册印制了一万册,并采取出动宣传车、召开专题宣传会议、制作墙、板报、设置宣传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经济普查工作,为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注重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统计人员法律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
我局党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二次,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一次以上。
二是建立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
充分利用理论学习时间在全局开展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学习统计专业知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统计执法效率,确保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干部职工每年都参加了全省统计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并将考试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
三是利用各专业统计年报、培训会等机会,多渠道、全方位对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举办各专业培训3期,培训统计人员近一千人次。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把统计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送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通过群众喜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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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的形式开展送法“下乡”、“入户”。
保障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经费不少于一万元,逢普查年份“法律七进”活动经费支出不少于五万元。
四是重视统计队伍建设。
根据省、市统计部门的要求每年将统计从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职业教育纳入年度工作目标。
每年均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考试实施方案,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基本知识纳入统计培训重要内容,完全对接省市统计部门从业人员考试、职称考试和继续教育计划,认真履行了对辖区统计从业人员的教育职责。
2011—2014年共计组织统计人员参加考试和继续教育1100多人次。
通过上岗培训和技术职称考试,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
(四)规范执法,有序推进依法治统工作。
巩固和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维护依法统计社会环境,必须重视和依靠统计执法检查手段。
一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等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严格统计执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是确保《统计法》贯彻实施的可靠保证。
局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大力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对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是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每年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制系统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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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全县共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统计执法培训20余人次,全局除新近人员以外,全部取得了执法资格。
在统计执法检查案件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开展执法工作,五年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落实较好。
制作了局政务公开专栏,局信息在门户网站和统计内、外网公开。
四是责任明确,做到统计执法经常化、制度化。
按照市统计局年度行政执法要求,每年年初都要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提交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审定,本着教育引导的目的,有序实施执法检查行动,促进统计调查对象提高统计管理水平。
制定检查计划时,重点选择那些不支持统计工作,不报送统计资料,统计基础工作差的单位。
三是统计执法形式灵活多样。
除年度例行执法检查计划外,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还针对各年度新情况实施专项检查,每年我局还与市局联合执法,重点对拒报统计资料、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单位进行检查。
2011—2015年对全县31个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1件,对18个单位处以警告和限期整改,对2个单位处以警告和通报批评,对1个单位处以罚款。
根据全国性普查工作的需要,统计部门还开展了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如对经济普查中拒不提供普查资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执法检查,有效缓解了普查对象的抵触情绪,保障了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通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统计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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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多措并举,加强统计法治文化建设。
统计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努力打造统计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一是利用各类普查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站,利用电视、报刊、手机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用统计网站搭建统计法治文化建设平台,在统计法制栏目中设制统计法规专栏;三是各专业运用国家局联网直报平台,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拓展法治文化传播空间;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
五是在统计系统内开展统计法治征文、统计法治调研等活动。
在全国统计法制宣传征文活动中,我局根据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撰写的文章成为全省唯一一篇被国家统计局采用并在中国信息报全文刊登的文章。
(六)创新举措,助推统计执法工作优质开展。
我局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创新工作举措。
2011年,我局为适应新时期对统计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统计局法律顾问,为统计执法护航。
通过签订合同,确定了法律顾问的主要事务:一是在统计局内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为统计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协助统计部门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统计执法提出合理、合法化意见;三是适时介入谈判、调解、仲裁、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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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负责答辩或申请文书的审查把关。
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对于确有必要,且属律师职业范围的其他法律事务。
这项工作举措被得到了国家统计局的肯定,并在国家统计局内网工作交流一栏发表,供各地参考借鉴。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的普法工作紧紧围绕了“依法治统”的工作精神,取得了成绩,但也还有一些问题。
主要有:(一)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我局开展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每年都是定期定点进行宣传,次数还显得不足,尤其在各股室专业人员与统计报表人员在业务工作交流中,灌输《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的意识还不强,讲业务多,讲法制少,对统计法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仍有待提高。
各乡镇在统计工作中宣传、学习《统计法》的力度、广度还不够,个别领导对依法治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法制人员配备不够、无专职人员。
我局内设政策法规股,并挂有统计执法队牌子,但实际上政策法规股只有股长1人,政策法规股长还从事了基本单位名录库、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统计执法工作采取“四处借力”方式开展,执法队伍专业性还不强。
三、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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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开展
统计法制工作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统计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统计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
要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要求,结合当地依法治县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工作。
坚持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备案机制。
依法实施行政审批,严格执行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执法案件网上办理。
(三)进一步强化法制监督
要进一步强化法制监督。
一方面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力争无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撤消、变更或者责令纠正。
另一方面要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备案,保证统计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充实执法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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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缺编制招录人员后,在业务工作允许的条件下,明确专门负责政策法规工作人员,不再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同时还要安排一名业务人员重点辅助开展政策法规工作,以保障执法工作的专业性。
(五)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
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提升依法统计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要制定好普法宣传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要结合目前重点工作确定法制宣传重点内容,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列为年度重要宣传内容。
三是不断创新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新载体,多渠道加强普法宣传。
继续抓好统计法进党校和行政学院。
通过举办培训、函授教育、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强化宣传效果。
要重视“12.4”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以及统计开放日等特殊日期集中宣传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要根据《四川省“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年)》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下基层活动、支部慰问活动、调研工作、部门会议、年报会、现场检查、调查登记等机会,充分使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有力推动统计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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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
(七)确保顺利通过“六五”普法验收
2015年,是统计“六五”普法最后一年,在自查和上级检查的基础上,要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规划认真对照检查,并结合“五五”普法先进工作经验,确保统计“六五”普法验收合格。
**县统计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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