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09]36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六日荆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防范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和完善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工作重点及要求
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严管“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继续开展“九小”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涉砷行业专项检查;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成果;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后督察;着力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切实开展减排项目建设,发挥治污设施的减排效益;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加大竹皮河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工作。
(一)清查“两高一资”行业。
清查建材、化工、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行业准入和环境评价。
按计划开展“九小”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按期淘汰钟祥申佳水泥有限公司、荆门掇刀开发区双仙建材有限公司、葛洲坝东山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小水泥企业落后产能。
开展电力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确保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完成。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二)开展涉砷行业专项检查。
对硫铁矿制酸、磷化工、磷矿开采、玻璃、农药等涉砷行业开展专项治理。
查处化工企业违规使用高含砷硫铁矿等原料。
加强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废渣贮存、污染防治的全过程监管,杜绝砷污染事件发生,防范含砷废水对灌溉、养殖水源的污染。
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未经“三同时”验收的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符合
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含砷、含铅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的企业。
对涉铅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对非法收集、拆解、处置铅酸蓄电池的行为予以查处。
(三)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成果。
继续全面整治县(市、区)、乡镇以上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一、二级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坚决取缔相关项目与设施;严厉查处全市挂牌保护的58座水库的投肥养殖行为;禁止在漳河、惠亭水库、长湖等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从事旅游、养殖、游泳、淘洗等生产生活活动;积极开展长湖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消除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隐患。
对集中饮用水源设立保护区标志。
(四)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后督察。
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核查。
1、涉危化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