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CDC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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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广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本着“正确认识历史事实、调查研究现实问题、科学甄别建设瓶颈、准确把握发展方向、适时调整管理思路、有机整合技术资源”的管理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结合广西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提高科学管理能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提高科学执行能力”的主题,与医改攻坚克难,与决策科学执行,与目标贴近管理,与问题调研决策,与灾害积极应对。
以深化医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内涵、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契机,以“一轴八翼”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平台,以“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奋斗目标,致力于建立一个以卫生行政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轴,以8个卫生厅直属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翼,构造广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域凸显主帅、工作职能明晰、全区上下联动、机构相互协作、管理职能齐备、技术覆盖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通过加强科学管理、统筹各类资源、重点提升能力、夯实技术水平,扎扎实实地做好广西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遵循医改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整合“一轴八翼”的疾控资源配臵,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
中心,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机构建设,提升工作能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服务逐步均等化,促进公众健康与社会和谐。
通过实施系列疾控惠民工程,努力实现“健康惠民、健康富民、健康强桂”的卫生战略,为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富民兴桂”提升到“富民强桂”的战略转移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始终把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政府主导,协调发展。
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统筹协调发展。
创新机制,科学管理。
以“一轴八翼”为管理平台,全面创新管理运行机制。
以政府赋予的公益性职能为己任,履职履责,团结合作。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模式。
强化科学管理,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统筹规划,突显重点。
结合广西实际,整合“一轴八翼”的疾控资源,统筹规划全区疾控工作。
针对广西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确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针对广西地处国门的特殊地理位臵,着力于加强国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建设。
三、发展目标和任务指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人类生活质量。
要以消除“三病”(麻疹、疟疾、碘缺乏病)、持续巩固“三病”防治成果(免疫性疾病、麻风病、结核病)、
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为总体目标,全面加强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要针对手足口病、重型类流感、登革热等来势凶猛的呼吸道传染病;二要针对结核病、性传播疾病、免疫预防类疾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麻风病等有可能出现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古老传染病;三要针对耐药性和多重感染的新发传染病;四要针对人畜共患病的严重威胁,切实建立健全适合于广西实际的疫情监测体系,认真储备实验室检测能力、认真储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认真储备疫情突来的应急处臵能力、认真储备健康人群的技术保护能力。
竭力减少突发疫情对社会造成的公众恐慌和社会不稳定的不良影响;竭力减少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竭力减少“事发在国门、危害在国家、影响在国际”的事件发生。
(二)疾病预防控制的主要任务。
1.预期消除麻疹、疟疾、碘缺乏病。
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力争持续保持疟疾无本地感染病例出现;95%以上的县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
2.持续巩固免疫性疾病、麻风病、结核病的防治成果。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力争达到95%;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乙肝发病率进一步下降,全人群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6%以下,5岁以下人群低于1%。
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12万以上;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率保持在85%以上;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
全区所有县的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
3.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
全区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医疗机构达到90%以上。
重点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率达到60%以上。
霍乱、流行性出血热、炭疽、钩端螺旋体等继续维持较低的发病水平,遏制布病、狂犬
病、手足口病疫情上升的趋势。
血吸虫病流行县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力争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包虫病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和犬感染率均降到5%以下。
以县为单位,人群土源性线虫感染率降到5%以下,肝吸虫感染率降到8%以下。
4.健全精神疾患监测与干预管理体系。
以区县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建设率达9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0%、管理患者中规范管理率达到80%。
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降到10%以下。
人群伤害总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内。
5.建立肿瘤病监测与干预管理体系。
建立覆盖全区14个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肿瘤随访登记报告网络,100%完成中央补助广西肿瘤项目工作任务。
6.探索慢性病的城乡预防控制模式。
在2010年基础上,人均食盐摄入量下降15%,恶性肿瘤死亡率下降5%,超重肥胖率控制在35%。
人群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达到3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到40%,血糖控制率达到35%。
脑卒中发病人数增长控制在10%以内。
90%以上在校儿童青少年接受营养干预措施,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得到一定的控制。
7.探索职业病监测与健康促进模式。
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职业病监测与健康促进工作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8.探索城乡儿童口腔疾病的防治模式。
居民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12岁儿童恒牙患龋率降到25%以下;中老年牙周健康率达到20%。
9.培训、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实施五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资料管理、收集分析、汇总上报,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四、实施措施
(一)统筹疾病预防控制技术资源,构建“一轴八翼”管理平台。
所谓的“一轴八翼”,就是指以卫生行政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轴,以8个卫生厅直属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翼,形成领域凸显主帅、工作职能明晰、全区上下联动、机构相互协作、管理职能到位、技术覆盖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充分发挥“轴”和“翼”的管理和技术能动性,全力履行新的职责,具体职责分工要求是:
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帅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寄生虫病、环境危害因素、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营养性疾病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防控等业务的技术建设、指导、实施与管理工作。
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配合做好中毒事件、环境污染、环境卫生等业务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龙潭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配合做好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的治疗管理等业务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肿瘤防治办与肿瘤防治研究所配合做好肿瘤登记报告的网络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龙泉山医院配合做好精神病监测与干预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
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要主帅职业病监测与健康促进的管理、中毒救治等业务的技术建设、指导、实施与管理工作。
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做好环境卫生学评价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
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要主帅麻风病、性病的监测与管理的
技术建设、指导、实施与管理工作。
广西亭凉医院要主帅麻风病康复治疗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
广西肿瘤防治办与肿瘤防治研究所要主帅肿瘤登记报告管理与防治等业务的技术建设、指导、实施与管理工作,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做好肿瘤登记报告的网络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
龙潭医院要主帅艾滋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治疗管理等业务的技术建设、指导、实施与管理工作,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做好上述“三病”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
龙泉山医院要主帅精神病治疗管理等业务的技术建设、指导、实施与管理工作,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做好精神病治疗管理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
口腔医院要主帅口腔疾病防治的技术建设、指导、实施与管理工作,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配合做好口腔疾病健康促进的技术建设与管理工作。
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同级设臵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结防所、皮防所、血防站等)首先要配合执行对口工作任务,没有设臵专门对口机构的市县,各主帅机构安排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均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履职完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一如既往履行原来的工作职责外,要注重加强慢性病监测与干预控制、肿瘤登记报告、精神病监测与干预、口腔疾病预防控制的新职能。
(二)实施“三大”疾病预防控制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广西人民健康水平。
1.广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一个专项)。
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2.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行动计划(13个项目)。
(1)可免疫性疾病免疫规划项目。
消除麻疹行动。
根据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精神,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及时发现低接种率和免疫空白地区,及时查漏补种,消除免疫空白。
二是建立健全麻疹监测网络,提高麻疹监测能力和水平。
为实验室网络补充、更新检测设备,不断提高实验室网络科研水平,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
逐步开展以病例个案为基础的发热出疹性病例症状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
由自治区麻疹实验室开展系统的病原学监测。
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强化麻疹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将每一例麻疹病例做为一个疫点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四是做好疫情预测甄别工作,对麻疹疫情高危地区提前干预,防止发生局部暴发疫情。
五是适时开展后续强化免疫,根据血清学监测及疫情发展趋势,适时对高危人群开展后续强化免疫,筑牢免疫屏障。
持续无脊髓灰质炎。
一是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工作。
保证AFP监测标本补助经费及时到位,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和WHO的要求,尤其要加强边境、省界县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敏感性,能及时发现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和疫苗病毒变异病例,防止发生本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
二是要做好常规免疫工作。
加强常规免疫监测,督促各地接种经
费的落实,按要求每年开展2次查漏补种工作,确保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做好强化免疫工作,每年对部份地区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三年覆盖全区各地。
四是及时处臵疫情,一旦发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或疫苗衍生病毒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扑灭疫情防止蔓延。
实施广西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项目。
广西是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的高发区,近 5 年乙脑平均发病数146人/年,发病率范围为0.28~0.74/10 万,高于全国平均发病率0.22~0.58/10 万。
广西近五年乙脑病死率(3.05~7.63%)位居全区甲乙类传染病病死率第5位。
根据卫生部•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意见‣和•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乙脑流行特点,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期望达到以下乙脑防控目标:提高我区乙脑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脑疫苗接种率达到95%;每年在流行季节开始前,有针对性开展广西乙脑疫情预测甄别和乙脑疫情高危地区、高危人群(15岁以下儿童)的局部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
加强乙脑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我区乙脑疫情动态,科学地预测、预警乙脑发病趋势。
“十二五”规划期间,乙脑发病率比“十一五”规划期间下降,报告乙脑发病率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有效控制乙脑疫情爆发流行,减少乙脑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完善乙脑监测网络,在市级CDC建设乙脑网络实验室,提高乙脑疫情监测敏感和报告及时性。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免疫规划疫苗覆盖全区,接种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降低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
开展人群免疫水平监测,评价疫苗免
疫效果,并对免疫薄弱地区采取针对措施,提高人群整体免疫水平。
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化网络,工提高工作效率。
推进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2)寄生虫病消除与持续巩固项目。
消除疟疾行动。
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行动计划‣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包括传染源控制和管理、人员培训、“三热”病人血片镜检、病例个案调查、治疗、病例诊断,疫点处理等;宣传、健康教育、健教需求调查、健康教育材料制作等;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包括召开省级多部门工作协调会、对流动人员进行追踪随访调查、在省级疾控机构开设旅行者疟防知识咨询网页、为流动人口疟疾病例提供诊治服务,并向其户籍所在地提供疫情信息等;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包括建立省级参比实验室、建立地市级镜检实验室、流行季节主动病例侦查、开展媒介种类、密度、对杀虫剂敏感性监测等;配备专人负责数据审核和系统维护等。
持续保持血吸虫病阻断传播。
按照国家•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9-2015年)‣要求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综合治理。
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规范防治现场工作;积极开展对当地群众、流动人口、家畜和螺情的监测,发动群众报螺报病;加强与毗邻地区的信息交流和联防联控,防止外来传染源和钉螺输入,防止疫情在当地蔓延;有残存钉螺地区,要结合发展经济,改造钉螺孳生环境,消灭残存钉螺;维持血防实验室正常运转,补充和更新相关实验室仪器、设备,购臵试剂、药品等。
消除淋巴丝虫病后监测。
按照国家•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方案‣和•全国消除淋巴丝虫病后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开
展消除淋巴丝虫病后相关工作。
包括:用1年时间摸清原丝虫病流行市、县慢性丝虫病患者数量及分布情况,逐步建立患者个人病情管理档案;再用2~3年时间在患者相对集中、基层防保网络健全并运转良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照料点,为慢性丝虫病患者提供自我照料方法指导和健康咨询等服务,普及自我照料和家庭护理知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每年按要求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及时发现可能残存的和输入性传染源;对疑似病例进行采样、个案调查及病例确认,对确认病例开展治疗和对疫点进行处理。
重点寄生虫病防治。
目前广西重点寄生虫病主要包括土源性线虫病、肝吸虫病、带绦虫病和囊虫病,尤其是前两种,其人群感染率高局全国前列。
按卫生部•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规划要求,省、市、县级均应开展调查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一是自治区级每年需在10%的县(区)设点开展土重点寄生虫病监测,每个点监测1000人以上;二是利用现有的国家级综合防治示范区成功经验,先每年选择1~2个县进行推广以药物驱虫为主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全区铺开;三是为加强寄生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每年举办1~2期全区蠕虫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四是结合科研项目研究制定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研制开发灵敏的诊断试剂。
(3)持续控制结核病项目。
当前,我区结核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其危害将持续存在,且防治任务面临诸多挑战,防治工作仍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一是我区艾滋病疫情严重,结核菌/艾滋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亟待拓展;二是耐多药结核病的危害日益凸显,防治任务十分紧迫,如不尽快加以有效控制,未
来数年内将出现以耐药菌为主的流行态势,防控工作负担将更为沉重;三是我区外出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群体,患病农民工流动问题,造成治疗管理难度加大;四是我区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求;五是边远山区还存在老百姓对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不是很了解,地方政府领导对结核病疫情危害程度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配套资源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需落实以下结核病防治措施: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早期发现患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和疑似结核病患者的推荐与追踪。
定点医疗机构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部X线检查等诊断服务。
应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患者发现水平。
卫生、教育、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加强合作,做好结核病密切接触者、流动人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学生、羁押人群、老年人等特殊及高危人群的结核病定期筛查工作,以尽早发现结核病患者。
二是规范患者管理,提高治疗水平。
进一步强化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对肺结核患者继续实施免费诊疗与管理政策。
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实行规范化治疗,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和随访检查项目,规范使用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切实落实直接面视下的督导化疗措施,加强对患者治疗管理人员的培训,探索和推广适宜的治疗管理技术和方法,努力提高治疗管理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全程规律服药,减少耐药的发生。
三是扩大耐多药结核诊疗覆盖面,遏制耐药菌传播。
将耐多
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结核病防治规划,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实行住院治疗与门诊治疗相结合的治疗管理方式,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推荐耐多药可疑患者,市级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可疑患者进行确诊。
积极推广快速诊断方法,缩短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时间。
市级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随访复查,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耐多药患者出院后的治疗管理。
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全疗程必须严格接受医疗人员直接面视下的督导管理,确保规范治疗,承担耐多药防治工作的医疗机构做好感染控制工作,防止耐药菌的医源性传播。
四是加强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减少患者死亡。
加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展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的诊断、治疗、管理和疫情监测工作。
为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结核病筛查服务,为结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筛查服务。
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及时提供治疗与关怀,努力提高患者生命质量。
五是强化健康教育,提高防治意识。
坚持结核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经常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形成全社会齐心合力、共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结核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结核病,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等重点地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制定防治结核病公益宣传的指令性指标,充分发挥网络、手机、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
(4)消除碘缺乏病行动项目。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碘缺乏病的目标要求落实如下工作:①开展水碘监测,为不同地区食盐加碘浓度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我区地形分布,分别在山区、半山区、沿海和内陆平原地区开展外环境水源含碘量抽样调查,并在全区建立水碘监测系统和水碘地理信息系统。
②在水碘含量不同地区开展人群摄碘总量监测,掌握不同地区人群碘营养水平,评估目前我区食盐加碘浓度是否合理,为科学补碘提供依据。
③以人群尿碘监测数据为依据,进行食盐含碘量调整研究。
针对不同地区人群总摄碘量的情况,调整食盐加碘量,使人群补碘达到科学化;在水碘含量不同的地区对普通人群、碘营养特需人群进行尿碘监测,在研究期内施以不同碘浓度的食盐,同时对研究人群进行膳食、饮用水等摄碘量调查,动态监测人群机体碘营养状况,同时动态调整食盐加碘浓度,保持人群碘营养状态在适宜水平;针对不同地区及人群提出适宜我区的食盐加碘量调整的参考值范围,使补碘达到科学化;同时建立我区碘缺乏病监测系统,制订我区各类人群科学补碘方案,完善消除碘缺乏病的长效工作机制;④加强碘缺乏病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沿海地区碘盐覆盖率。
在沿海碘盐覆盖率低的地区开展健康教育干预,提高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确保我区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针对沿海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较低的情况,通过问卷调查、检测食盐碘含量等,分析我区沿海地区居民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及行为,掌握其影响因素,摸清其薄弱环节。
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宣教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层、育龄妇女、学生、家庭主妇等重点人群进行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⑤逐步建立我区儿童甲状腺肿大监测系统。
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是反映人群缺碘或碘过量危害的主要敏感指标。
检查甲状腺的常用临床方法主要有触诊法和B超法,触诊法误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