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重组的法律风险和防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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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窗
QI YE ZHI CHUANG
企业并购重组的法律风险和防范策略
◎黄晓行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
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是一种扩大生产
规模、改进经营水平、提升综合效益
的重要手段。
然而企业并购重组的过
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给并购
重组企业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危机。
本
文对企业并购重组进行了讲解,分析
了这个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以及相对应的防范措施,为企业的并
购重组提供参考。
企业并购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更
好地发展而采取的一种重要举措,采
用并购重组,企业可以更好地调动资
源,降低生产成本,让自己更具优势。
另外,现在的企业并购并不拘泥同一
行业、同一国家,越来越多的跨行业
并购和跨国并购已经出现。
通过各种
形式的并购,企业可以进一步扩大自
己的生产规模,对企业内部的资源进
行重新配置,以此来实现企业的更好
发展。
下面详细介绍一些企业并购重
组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一、并购重组的主要分类
近年来,企业并购重组案例很多,
关键在于选择合理的企业重组模式和
重组方式,创造企业价值,实现资本
增值。
根据企业改制和资本营运总战
略及企业自身特点,并购重组主要包
括以下类型:
1、资本扩张
资本扩张主要是在企业现有的资
本结构下,通过内部积累、追加投资、
吸收外部资源等方式,使企业实现资
本规模的扩大。
具体类型表现有合并、
收购、上市扩股、合资等。
2、资本收缩
资本收缩主要是企业在经营过程
中,由于自身经营战略和外部市场条
件的变化,采取资产剥离或出售、公
司分立、分拆上市、股票回购等方式,
更加合理的配置资源,更加有效地规
避风险,使企业更具有竞争力。
3、资本重整
资本重整主要是企业剥离亏损资
产、调整业务结构、优化商业模式、
改善公司资产及负债结构,增强持续
经营及盈利能力的市场行为。
具体方
式包括:改组改制、股权置换或资产
置换、国有股减持、管理层收购(MBO)、
职工持股基金(ESOP)等。
二、企业并购的法律溯源
企业并购最早发生在西方发达经
济体,历史上主要出现过五次重要的
并购浪潮。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并购
的内涵逐渐充实,外部的法律法规也
不断完善。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股
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并购行为
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实施过程中要
注意自我约束和规范。
另外企业并购
的现实目标是为了取得被并购企业的
整体控制权,尤其需要将双方并购之
后的财产归属权划分清楚,具体实践
中可以参考《反垄断法》、《企业破产
法》、《公司法》等法律来研究分析问题,
进而规避风险。
三、企业并购重组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重组是一个完整、系统
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在并
购前、并购中、并购后都要按照法律
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1、并购前风险
企业在并购之前需要对整个并购
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才能确定下来
是否要进行并购。
对这个企业进行并
购后,能对自身的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是能给自身提供原材料的供给,还是
将资金掌握在手中之后,可以实现公
司内部更好的资金流通。
企业需要对
此次并购制定战略性的规划,并参考
相关的法律,将并购风险降到最低。
2、并购中的风险
在并购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
对称和现实的道德风险,被并购企出
于自身利益考量进而刻意隐瞒真实信
息的情况屡有发生。
并购方需要在相对
短的时间内,全面甄别了解、逐一分清
真伪。
另外,每一项企业并购活动背后,
几乎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
这时需要
重点关注筹资方式的不确定性、筹资成
本的高增长性、外汇汇率的多变性等主
客观因素,及时规避融资风险。
3、并购后的风险
并购完成以后,对新接手的企业,
需要进行综合管理,可能会面临很多
的冲突和风险。
首先是管理层的冲突,
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间的管理层
一起管理,由于二者之间的管理方式
不同、企业文化背景不同而出现分歧;
其次是人事冲突,企业并购后如果缺乏
有效的管控,企业内部一些员工对之前
的企业仍然具有守旧情怀而导致冲突;
另外是文化冲突,这多发生在跨国并购
的情况中,由于并购双方地域、文化的
差异而产生冲突。
企业文化是否相近,
能否融合,对并购成败的影响是极其深
远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四、对法律风险的防范策略
针对于以上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可
能面临的现实风险,从企业自身的角度
来看,需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并购案例,确保整个并购行为在法律框
架内推进和实施。
另外,政府不能坐视
不理,对于企业相关的并购重组进行合
理的引导,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1、企业并购法律风险防范的
相关规定
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部涉及企业并
购的法律法规,其中《公司法》对企
业并购重组行为做出了规定,列举了
并购企业行为需要具备的条件;《劳动
法》对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员工
处理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反垄断
法》从另一角度对企业的并购重组进行
了规定,企业在并购重组后可能出现
的垄断行为进行了约束;《证券法》从
上市公司的角度,也规定了企业并购
重组的法律问题;《律师法》则指明了
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律师参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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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窗
QI YE ZHI CHUANG
前列不完全尽数的法律法规,为企业
并购重组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参考依据,
需要并购重组双方认真研究、审慎处
置、规范操作。
2、企业并购前风险的防范
企业在并购重组之前,管理层就
应该对被并购企业的综合实力做出评
估,主要包括被并购企业的核心技术、
核心员工等,并判断被并购企业的发
展潜力,并购之后对两个公司生产的
影响。
符合战略布局,有利于企业长
远发展的,即便价格不菲,也值得综
合考量、审慎收购;不符合战略布局,
只有短利可图的,即便价格低廉,也
不要轻易涉足。
特别是在跨行业混合
并购中,更需要对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目标企业竞争优势、经营模式及增长
潜力进行客观评估,防止并购过程中
的盲目冲动和无畏冒险。
3、企业并购中的风险防范
企业并购过程中也会存在相应的
风险,最突出的是融资支付风险。
这
种情况下就需要严格制定并购资金需
求量及支出预算,保证企业在并购活
动中所需资金的有效供给。
在无法按
时支付债务资金时,需要主动与债权
人进行接洽沟通,与债权人取得一致
的意见时方可并购。
另外,尽量考虑
和储备多种减少资金支出的并购方式,
最大限度的规避并购活动中可能出现
的风险。
4、并购后的风险防范
对于并购后的整合风险的控制,
企业除明确整合的内容和对象外,还
要注意控制时间进度和选择恰当的方
法。
比如,企业并购后,要根据既定
经营目标调整经营策略,提升规模效
益;在管理制度方面,要客观地对目
标企业原有制度进行评价,尽快建立
完善新的资源管理系统;做好员工思
想工作,建立健全人才梯队,推出适
当的激励机制等。
5、企业并购风险防范的政府
监督
从目前情况看,政府相关部门还
应积极作为,搞好对企业并购行为的
监督监管。
一方面完善配套相应法律
法规,让企业并购重组真正做到有法
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要让企
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更加公正透明,防
止和避免恶意并购、非法并购的出现;
另外,还需要对并购企业的税负事项
根据地域差别、企业状况、财税结构
等进行统筹调整,从而为企业并购重
组后更好的发展打好基础。
五、结语
在现代社会中,企业之间的并购
重组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通过并购
重组,企业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能
够提高企业在市场当中的竞争优势,
从而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取得战略优
势地位。
企业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
也需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约束自身
行为、规避法律风险。
具体而言,在
并购之前企业需要仔细研读相应的法
律法规,同时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状况
进行分析,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进行并购;在并购过程中,要避免出
现垄断的行为,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
进行融资;在并购之后,就要对企业
进行有效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实
现“1+1>2”的综合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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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探讨[J].法制博览,2018,(3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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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措施研究[J].法制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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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金鑫.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及
其防范[J].西部皮革,2016,38(08):75.
(作者:黄晓行,北京德恒(沈
阳)律师事务所)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建设工程
施工的难度持续增加,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的争议经常出现,而且争议的繁
复程度、处理难度持续升高。
所以必
须探究找出困难所在,并结合现状将
其处理,中国的建筑行业才会向着一
个平稳良性的方向进步。
一、本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争议的出现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
出现缘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预防与处理
◎陶欣蔚
对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出
现的缘由,笔者认为有如下四点:
一是合同两造权利义务的存在着
不对等,即合同存在不适当之处致使
合同争议的出现,合同过多限制发包
方的权利,过少限制承包方的权利且
使其承担过多义务,使得工程的实施
存在不安定因素,极易导致合同争议
的出现。
二是时常出现的合同不履行状况,
合同中即使已确切表明双方之权利义
务,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某方当事人不
按照合同行事,致使施工的延后,导
致某些本来不存在的损耗。
三是合同内容存在缺陷,就当前
而言,即使政府已然公布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政府寄希望于
用此示范文本来使承、发包方的权利
义务规范化,进一步实现减少工程争
议产生的目标。
但是实际操作时,依
然有部分发包方利用某些不适宜的方
式去制定不规范、不公平的合同,在
争议产生后又企图借用模糊含混的合
同约定来转嫁责任。
四是合同条款的前后不一致性,
即合同发现前后不一样的情况。
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