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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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销售人员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制定本考勤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销售人员的出勤要求,规范考勤管理,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包括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等职位。
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可参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特殊规定,以各自部门的规定为准。
三、工作时间
1. 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休息1小时(12:00-13:00)。
2. 销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弹性工作制,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3.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员工需求,不定期调整工作时间,具体调整方案将提前通知全体销售人员。
4. 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业务目标的达成。
在非工作时间,如遇紧急情况需处理,应提前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可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1)销售人员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公司指定,如使用指纹识别系统、刷员工卡、手机APP签到等。
(2)签到时,销售人员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禁止代签、串签等行为。
(3)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纳入月度绩效考核。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50至
18:10。
(3)销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需在签到时进行备注说明。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销售人员应在当天内向主管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主管核实情况后,可对未签到记录进行备注,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4、忘记签到处理
(1)销售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主管报告,并说明原因。
(2)忘记签到超过1次的,将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超过3次的,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销售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销售人员遵守考勤制度。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全公司的考勤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公司设立考勤管理员,负责日常考勤记录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销售人员如需请假,须提前向直接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日期、结束日期及请假天数。
(2)请假申请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紧急情况除外,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
(3)主管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请假人及人力资源部门。
2、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直接主管审批。
(2)请假2-3天的,由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批。
(3)请假4天以上的,需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根据公司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结束后,销售人员须在返回工作岗位当日及时向主管销假,并提交请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请假期间发生变动,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门,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请假申请。
(3)未按时销假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旷工处理,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1)公司规定的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2)销售人员申请假期时,需按照请假制度提交书面申请,并根据不同假期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假期申请流程遵循请假审批权限,由直接主管、销售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依次审批。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销售人员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2)事假:销售人员因私事请假,需说明具体情况,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扣除。
(3)婚假:销售人员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假期天数按照公司规定执行,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丧假:销售人员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带薪丧假,假期天数按照公司规定执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产假:销售人员根据国家及公司规定享受产假,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年假规定
(1)销售人员根据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
(2)年假天数按照公司规定执行,销售人员可在一年内分次或一次性休完。
(3)未休完的年假不得跨年累计,销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年假。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产假:销售人员根据国家及公司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2)陪产假:销售人员的配偶生育,可享受陪产假,假期天数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5、公众假期安排
(1)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众假期,销售人员可享受相应假期。
(2)公众假期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3)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调整公众假期安排,并提前通知全体销售人员。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销售人员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即为迟到。
迟到30分钟以内视为轻度迟到,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视为中度迟到,超过1小时视为严重迟到。
(2)旷工:销售人员未按规定请假且未到岗工作,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3)处理:轻度迟到,将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中度迟到,除扣分外,还需进行书面检讨;严重迟到或旷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1)未请假:销售人员未请假缺勤,视为旷工,按旷工规定处理。
(2)伪造记录:销售人员不得伪造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旷工工资扣除:旷工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2)辞退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1)销售人员如未按时签到,需在当日内向主管报告,并说明原因。
(2)未签到且未报告的,视为旷工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1)各级主管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销售人员遵守规定。
(2)主管需定期检查本部门的考勤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1)销售人员如不遵守考勤规定,或隐瞒考勤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2)对严重违反规定或多次违规的销售人员,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