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十二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顺德区十二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一篇:顺德区十二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顺德区十二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1年~2015年)
为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网络建设,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水平,满足广大市民对医疗保健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促使我区的医疗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医疗资源利用更趋合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更趋完善,形成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共同发展的格局,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
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内在规律,从实际出发,根据合理布局,中西并重,分级负责,激活存量,适当放大增量,兼顾公平与效益的原则,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推行公立医院体制试点改革,鼓励发展民营医院,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规范私人诊所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规划
“十二五”期末,医院床位总数9201张,较“十一五”期末增加29.2%,卫生技术人员12500人,医师5880人,高级职称占15%,中级职称占30%,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居省内同级先进水平。
(一)医院。
1.公立医院。
加大现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新、改(扩)建力度,积极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桂洲医院易地新建和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区中医院等医院改(扩)建工程。
开展医院级别评审工作,按照《广
东省医院评审标准和评价细则(三级、二级)》要求,加强公立医院的内涵建设,在“十二五”期内,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桂洲医院达到三级综合(专科)医院的规模和水平,其他镇(街道)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的规模和水平。
2.民营医院。
加强现有民营医院的内涵建设,在“十二五”期内,广东同江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的规模和水平,新容奇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的规模和水平;打造一批专科特色明显、技术水平领先、辐射珠三角的专科医院,1~2间专科医院达到二级专科医院的规模和水平,并根据市场需要,适当增设高起点、高标准的专科医院2~3间。
“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新增公立和民营综合医院,“十二五”期间因城市区域变化而出现新的人口集聚区域,若新区人口在10万以下,可以由所在镇(街道)医院就近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若新区人口在20万以下,可考虑新增一间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若新区人口超过30万,可考虑新增一间三级综合医疗机构。
新增综合医院由区成立的医疗机构设置专家论证委员会进行论证,决定资本引入方式。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不断完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十二五”期间根据实际需求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不再新批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加大政府对站点筹建的支持力度,按省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探索按定额定项和政府考核、购买服务的方式核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政府考核、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情节严重者吊销其执业资格。
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功能,承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
(三)其他医疗机构。
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有关协议的安排,适量增设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医疗机构。
“十二五”期间不新增民营综合门诊部,根据市场需要,适当增设民营专科门诊部3 ~
4间。
不再增设村卫生站。
医务室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规范管理。
“十二五”期间每年按比例适当增加个体诊所、中医坐堂诊所和护理服务机构数量,增加数量控制在80间以内。
增设机构必须合理布点,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重叠或遗漏,一般诊疗范围相同的医疗机构在顺德中心城区范围内距离应保持在300米以上,其余地区距离应保持在500米以上。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体系。
1.急救体系:加强“120”急救指挥系统建设,依托区第一人民医院新址,成立区“120”急救指挥中心,建立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危重症监护一体化的医疗急救模式。
在现有17间定点医院基础上,适当扩大全区“120”急救系统覆盖网络,将符合条件的民营综合、专科医院纳入“120”急救体系。
加强“120”定点医院急诊急救水平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措施,基本建成适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医疗急救救治体系。
2.传染病救治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四、实施办法
本规划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篇:门源回族自治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门源回族自治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年~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了合理配置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2015—2020年)》、结合门源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全县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现状
2015年末,全县辖12个乡镇,109个行政村,总面积6902平方公里。
全县总人口为1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人。
全县人口出生率‰,死亡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医疗资源状况。
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4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中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其它县直医疗机构2所(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中心卫生院2所,乡镇卫生院12所,行政村卫生室164所;个体诊所21所,即将启用的民营医院1所。
全县医药商店所(其中浩门镇所)
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人,其中医技人员人,执业(助理)医师人,注册护士人,实际开放床位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张、卫技人员人。
执业医师数与注册护士数比例为。
全县拥有乡村医生人,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村医生人。
浩门镇医疗资源情况:
浩门镇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共29所,其中气象社区9所(村卫生室3所、祁进梅诊所、苏玉英诊所、王万飞中医诊所、陈荣全口腔诊所、金国帧口腔诊所、兰却藏医诊所);康乐社区9所(疾控中心、康乐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所、郑永莲中医诊所、孔繁智诊所、看守所医务室、甘露中西医诊所、金迈藏医诊所、祁晶晶诊所);花园社区5所(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门源县妇计中心、玉陀藏医诊所、孔祥庆诊所、仙米林场医务室);向阳社区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村卫生室3所、郭生元中医诊所、那永良口腔诊所);另气象社区即将启用的民营医院1所。
从浩门镇的医疗资源看,已经处于饱和且有过剩的问题,仅在浩门镇有个体诊所17所,这些诊所中除专科诊所外,基本上都是退休的医务人员开办,规模小、服务人群少、效能低、管理难度大,还有20多家药店,浩门镇低效能医疗资源过剩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
1、医疗机构设置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目前的医疗机构设置,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人口老龄化趋势、疾病谱和死亡谱的变化不相适应。
2、卫生机构布局存在不平衡的问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了大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乡镇中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利用率不足,农村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资源结构不尽合理。
3、优质医疗资源供应不足。
医疗卫生服务缺乏技术优势。
全县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在全县有影响的专业技术和专业人才,医疗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一)设置目标
卫生资源配置达到规划布局合理、发展规模适宜、功能定位明确、资源利用优化、内部运行高效的要求。
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富有民族医药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设置原则
坚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
医疗卫生服务必须坚持公平原则,从当地的医疗供需实际出发,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适当调控县城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都能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整体效益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当地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3、可及性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的规划确定要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群众得到服务。
4、分级医疗原则。
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县城医院诊疗。
5、公有制主导原则。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6、中西医并重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三)医疗机构设置
结合全县总体布局规划、经济社会及人口发展情况,依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等情况,分类确定医疗机构的数量。
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1、公立医疗机构: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原则上保持现状,通过合作、医联体等多种形式,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工作重点转移到引进高水平人才、高新技术和设备上来,以尽快提升技术和水平,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有序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
已设立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乐社区卫生服务站、向阳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0年,所有社区建立设置合理、功能健全、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性服务为主,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办为主体。
在浩门镇设置气象社区卫生服务站、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各建制镇分别办好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实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急救医疗服务机构:依托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设置院前急救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组成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共同承担辖区内医疗救护任务;建成全县联网、运转协调、反应迅捷、机制顺畅的110/120医疗急救系统。
2、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床位数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具体数量和地点不受限制。
推动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发展。
不再新设、新批
规模小、效能低的个体诊所。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编制规划
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与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
(二)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信息,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进行辖区内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设置。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评价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监管。
严把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医疗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修订解释
(一)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规划所涉数据以户籍人口数为统计口径同时兼顾流动人口数,并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变化、区划调整和医疗需求等适时修订。
(三)本规划由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第三篇:黔西南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黔西南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
(2011——2015年)
为加强对黔西南州医疗资源的管理,合理利用、科学调整和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办法,制定《黔西南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黔西南州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规划和有效配置,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建立适应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全州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质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黔西南州地处黔、桂、滇三省区结合部,是全国最年轻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
全州国土面积16804平方公里,辖兴义、兴仁、安龙、贞丰、普安、晴隆、册亨、望谟8个县(市)和顶效开发区,共124个乡镇、12个街道办事处、1097个行政村。
州内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等35个民族,2009年末总人口321.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42.47%。
2009年,全州生产总值232亿元,财政总收入4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
人口出生率13.5‰,死亡率为5.6‰,自然增长率7.9‰。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水平。
(1)居民健康状况:2009年黔西南州居民期望寿命69岁。
孕产妇死亡率48.64/10万,婴儿死亡率21.62‰。
(2)疾病谱和死因谱:根据近年来居民患病情况调查分析,城镇居民患病以慢性病为主,患病前三位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和心脏病;农村居民前三位依次为高血压、慢性肠胃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
2009年统计数字表明,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消化系统疾病是引起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位于死
因的第10位左右。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危害我州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
(3)传染病发病情况:2009年,法定传染病报告23种12069例,报告死亡76例。
年报告总发病率387.86/10万,总死亡率2.44/10万,总病死率0.63%。
2.居民主要健康问题。
通过对住院病人疾病谱的分析,黔西南州居民住院疾病顺位已经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住院病人前10位的病种以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等慢性病和损伤、中毒为主。
农村外伤、传染病、妊娠分娩与产褥期综合症、中毒等住院构成比较高。
说明黔西南州居民疾病结构总体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一致,外伤、传染病、妇女疾病是农村地区居民重要的健康威胁,这类患者对住院的需求较高。
3.就医的可及性。
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村卫生室覆盖率的不断提高,我州居民就医的可及性明显提高,步行30分钟即可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居民达80%左右,特别是城镇居民,步行30分钟即可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达90%以上。
但农村地区特别是村卫生室尚未覆盖的地方,农民就医的可及性较差。
说明我州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镇,农村地区医疗资源仍然很匮乏。
4.医疗服务需求。
2009年全州门诊总诊疗人次4624852人次,人均就诊1.44次,远低于全国4.2次的平均水平。
说明我州居民医疗服务需求远未释放,潜在医疗服务需求相当高。
其中门、急诊人次3978442人次,占门诊总诊疗人次的86% ;出院456973人次,平均每100名居民有14.2人住院,远高于全国9.9人的平均水平。
说明我州居民住院需求较高,同时与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诱导消费有一定关系。
其中综合医院、专科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出院164378人次,占总出院人次的35.9%。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院292595人次,占总出院人次的64.1%。
另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居民对慢性病等疾病防治的需求会不断提高,我们应予高度重视。
(三)医疗资源配置现状。
1.机构数。
2009年底,黔西南州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62个,其中三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其它二级综合医院7所,中医医院5所,急救中心1所,妇幼保健院(所)9所,专科疾病防治院所2所,乡镇(办事处)卫生院127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38所。
2.床位数。
2009年,黔西南州医疗机构床位总数7136张。
其中,综合医院3677张,占51.5%;中医医院571张,占8%;妇幼保健院所160张,占2.2%;乡镇卫生院2277张,占31.9%。
按总人口计算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2.2张,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31张。
3.人员数。
2009年,黔西南州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总数59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027人,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2605人,每千人口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数0.81人,远低于全国1.75的平均水平;注册护士1896人,每千人口护士数0.59人,远低于全国1.39的平均水平。
三、主要问题
(一)医疗服务供求矛盾突出。
从医疗服务供给看,我州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2张,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31张,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60.4%;每千人口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0.64人,远低于全国1.75的平均水平,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36.5%;每千人口执业护士0.59人,远低于全国1.39的平均水平,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35.9%。
供给水平显著不足。
再从医疗服务需求看,我州年人均就诊1.44次,远低于全国4.2次的平均水平,居民就医需求远未释放;加之人口老龄化的加速,疾病谱的改变、特别是糖尿病、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的年轻化以及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活动范围的增加、自然灾害的增多等,均会导致医疗服务需求的明显提高。
因此,我州医疗服务供求矛盾在一段时期内仍相当突出。
(二)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
首先,城乡差距依然很大,大量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县以上,乡镇
以下医疗资源短缺,全州2605名执业医师中(含助理医师),有1895名分布在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占总数的73%;乡镇及以下710名,只占全州总数的27%;1896名注册护士中,有1681名分布在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占总数的89%;乡镇及以下215名,只占全州总数的11%;7136张床位中,有4859张分布在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占总数的68%;乡镇及以下2277张,只占全州总数的32%。
第二,从医疗资源的结构看,也极不合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健全,专科医院不配套,急救体系不完善。
(三)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补偿严重不足。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但卫生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机构还是主要靠市场获得补偿(州级医疗机构约占80%,县级医疗机构约占60%,乡镇卫生院约占40%)。
(四)多元化办医的医疗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近年来,黔西南州民营医疗机构已有较快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办医格局的雏形。
但具有一定规模、具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较少,低层次、低水平重复的医疗机构过多,竞争能力较弱,还不能真正成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有益补充,也难以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办医格局还未真正形成。
四、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需求。
从黔西南州医疗资源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居民,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优先保证和发展基本医疗,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急救医疗网络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逐步缩小城市与农村的差距。
(二)效率性原则。
我州经济社会欠发达,医疗资源有限,这就要求政府在坚持公平性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市场的调节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效益性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黔西南州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要在优化全局资源配置的目标下,调整好局部资源配置,改善医疗资源的配置结构,提高基层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有效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
(四)可及性原则。
医疗机构布局以便捷为原则,综合服务半径、人口数量、交通便利程度、人群健康需要等因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合理的设置,不断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可及性。
(五)分级性原则。
按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不同,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科学规范不同层次医疗机构的规模、功能及相互关系,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六)前瞻性原则。
医疗机构的设置要符合黔西南州区域卫生规划,与黔西南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应该考虑到经济发展对人群期望和健康需求产生的影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对医疗服务提出新的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功能的设置应具有前瞻性。
五、设置规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的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促进黔西南州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基本框架。
1.三级医院。
设三级综合医院3所:黔西南州医院、兴义市医院、兴仁县医院。
设三级中医医院1所:黔西南州中医院。
2.二级医院。
设二级综合医院9所:安龙县医院、贞丰县医院、普安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