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篇: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1、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2、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勒令辞职(视为以实际行动提出自动离职)四种。

3、奖惩权责
3.1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长签发奖罚决定,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生效。

对部长以上的,直接由总经理签发奖罚决定。

3.2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决定。

3.3奖罚决定生效后,须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册并由关系人签字认可,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并在离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知其本人家属和下一家单位。

4、奖励标准
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5、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5、处罚标准
5.1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60%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50%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40%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辞职。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6、奖罚金额:
6.1员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10%奖励,小功按15%奖励,大功按20奖励;
6.2每警告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5%处罚,小过按10%处罚,大过按15%处罚,勒令辞职按20%处罚,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7、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篇: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一、奖惩目的:为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奖优罚劣,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奖惩原则:
1、按照权限进行提报、审核、决定、报备。

2、奖惩记录,由项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将信息及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扣除的绩效奖金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奖金按照财务流程支付给项目办公室。

3、奖励中提及的‘工作创新、降低费用’,严禁通过偷工减料或降低服务标准实现。

4、及时处理(当时发现当时处理)、实事求是;特别是处罚员工,教育为主,应坦诚沟通并做谈话记录,核准事实,指明错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5、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不服,可在10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提出书面申诉。

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四、奖励内容:
1、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

对于现金奖励,要当众发放,而不是放在工资中。

(1)、通报表扬:每次奖金为100元。

由部门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公司总经理。

(2)、嘉奖:每次奖金为500元,授予嘉奖证书。

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3)、记功:每次记功奖金为1000~3000元,授予记功证书。

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决定。

经总经理特批也可予以其他形式同等价值以上奖励。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2)、对员工安全、效率等改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3)、在工作中自觉降低成本,节约费用者。

(4)、预防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工作不中断者。

(5)、其他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干部员工在提出合理化建议、改革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5000元以上)或有明显社会效益。

嘉奖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提合理化建议或发明创造,使公司获得明显效益者。

(2)、对于主管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显著收益或提升社会形象者。

(3)、维护公司利益,抵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者。

(4)、策划、承办、执行、督导重要工作或大型活动表现优异者。

(5)、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干部员工在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等方面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20000元以上)或社会效益显著。

记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为公司管理有重大改善或经营重大决策出谋划策,卓有成效者。

(2)、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3)、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在突发事故中确保公司及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六、员工惩罚规定:当场填写过失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1、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合同。

(1)、口头警告:给与口头警告,不进行经济处罚。

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可以决定。

(2)、书面警告:给与书面警告,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20%。

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3)、通报批评: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50%。

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4)、重大过失: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人资总监、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5)、员工惩罚实施累进制:在1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升级为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相当于三次书面警告),升级为通报批评;累计三次通报批评(或相当于三次通报批评),自动升级为解除合同。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形象,未给公司直接造成损失。

口头警告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胸卡、或瞌睡、禁烟区吸烟、吃东西、喧哗、闲聊、上网玩游戏、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网页等。

(2)、对上级合理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礼貌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者。

(3)、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两次以上或旷工半天者。

(4)、因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失误,情节较轻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或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
任务开展工作的。

(6)、浪费、不爱惜公物或设备,情节轻微的。

(7)、个人办公场所、更衣柜等不符合5S规定者。

(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口头警告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但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

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擅离工作岗位、干私活者。

(3)、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公司安排的业务招待除外)。

(4)、超越职权或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指挥不当、有章不循、或监督不周,致使发生错误者。

(5)、对合作伙伴或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或恐吓威胁的。

(6)、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尚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及其主管领导。

(7)、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五次以上或旷工一天者。

(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书面警告的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下)或直接造成公司工作程序等发生混乱,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

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不按流程、消极怠工或办事疏忽,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者。

(2)、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者。

(3)、发表损害企业形象,员工或客户声誉的言论,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4)、库存与实物不符,以虚报手段掩饰差错,推脱责任者。

(5)、库存物料短缺,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备料不及,影响工作正常运转者。

(6)、由于管理不善或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对知情不报采取同等处罚。

(7)、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通报批评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除合同: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
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上)或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或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

解除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未经允许,泄露公司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2)、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十次以上或累计旷工三日及以上者;(3)、隐瞒、伪造履历或提供虚假的医疗证明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5)、在公司范围内与顾客、同事发生打架斗殴。

(6)、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故意侵吞或非法占有公司、客户或他人财物、利益者;(7)、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8)、伪造、盗用公司印章、偷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者;(9)、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部门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10)、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

(11)、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联合协创(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O一六年三月五日
第三篇:商场员工奖惩规定
商场专卖店员工奖罚规定
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运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商场专卖店员工。

三、内容:
惩罚:
1、每日检查,各店卫生不达标,着装不至位,饰口摆放不整齐,展厅形象不到位的,店员罚款10元/次,店长罚款20元/次。

2、每日检查,各店单据(包括收据,送货单、盘点表、考勤表、
每日收款报告、月销售报表等)填写潦草、不规范的,店员处以5元/次罚款,店长处以10元/次罚款。

3、销售合同单出错的,责任人罚款20元,直属上级监管不到位罚款50元。

4、上班口气清新,女员工要求化淡妆,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化妆补贴,继续违规者处以20元/次罚款;男士不得留长发、胡渣,面部清洁,工作服干净整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5、销售过程中,折扣过低或送货地点超出市区范围而未加收运费的,示经品牌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擅自作主的,罚款100元。

6、传真单据不及时,交接不及时或漏传单据的,罚款50元/次。

7、上班时间私聊电话,罚款50元,情况严重的(煲私人电话粥等),由其支付当月店内的电话费。

8、不得在专卖店中大声喧哗、吵闹,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否则罚款20元/次。

9、上班时间销售人员手机开为振动,不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10元/次。

10、上班时间不得坐货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1、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一天工资)。

12、不能与客户有语言性质和肢体冲突,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

13、店员不能对店长安排的工作置之不理,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4、工作其间,同事间应互相帮助,不得相互诋毁,谩骂等行为,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视情节严得者公司给予开除。

15、上班时间不得因其它事情对客户视而不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6、所有员工不得将公司产品款式、销售情况、利润等公司相关信息外泄,如发生此类事件视情况而定,给予50-300元/次罚款,视情况严重者公司给予开除。

17、店员与店长要互相监督,不得有包庇,否则给予20元/次罚款。

18、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内不认真学业习,没有销售业绩,业务知识不熟悉,各种表现均不积极的,给予辞退。

19、周六,周日不得请假,请假一天则扣除两天工资。

20、公司要求上交的各项数据及报表应及时上报,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21、展厅内的货品人为损坏,按实际情况罚款50元—100元。

22、严重损坏公司形象,利益的,公司给予开除。

23、拒不服从公司安排,煸动闹事的,公司给予开除。

24、偷盗公司物品或同事财物的,公司给予开除,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5、匿藏客人遗忘物品的,公司给予开除。

26、造谣、拉帮接派的,公司给予开除。

奖励:
1、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如表现及销售业绩良好(独立开单较多),个人业绩完成个人基数80%以上(含80%),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

2、个人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排名第一(必须完成基本任务),公司给予500元奖励。

3、对于比较难处理的样品或者损坏变形的货品以及比较难处理的库存货品,在经理同意的价格范围内,将其销售出去,除公司本有的佣金外,根据折扣高低,额外奖励100元—300元。

4.每月个人讲客达25人以上(讲客20分钟以上,并留下电话号为有效客户),公司奖励100元.
第四篇: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东莞市濠亮实业有限公司版次:0/A制作部门:人事行政部制作日期:2010-07-20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公司良好的生活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的道德素质,激励员工爱岗敬业与遵纪
守法之精神,使各级员工奖惩行为办理有所遵循,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公司员工奖惩是指员工在公司个人行为表现优劣时,公司视表现成绩或违纪程度对其给予行政奖
励或行政处罚(包括精神激励)。

在行政奖励上分为嘉奖,记小功,大功。

在行政处罚上采用警告,记小过,大过,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奖励部分:员工奖励分为三种,即嘉奖,小功,大功。

同时给予通报表扬,晋升,授予优秀员工、先进个人等精神奖励。

员工奖励除给予绩效加分外,另设奖金。

绩效加分列为绩效考评项目,与绩效奖金挂钩。

(一)、嘉奖:每嘉奖1次,给予绩效加1分,奖励RMB50元,最高加绩效分2分,奖励RMB1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能及时完成各项专案工作任务的;
2、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案改善各项管理措施的;
3、拾金不昧,价值达100元以上的;
4、在社会上言行表现良好,经公务机关,媒体披露或感谢人信件证实的;
5、品德良好、技术超群、克尽职守足为同仁表率且有具体事迹者;
6、代表公司参加对外竞赛,获取优良名次的;
7、积极维护公司声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的;
8、忍受较为困难,肮脏难受之工作足为楷模者;
9、节约意识强,避免资源浪费有显著成绩者;
10、及时制止公司内部恶性斗殴事件的发生或发展;
11、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12、有其它嘉奖事迹,足以成为其他员工效法的依事实情况评定;
(二)小功:每记小功一次,给予绩效加2分,奖励RMB100元,最高加绩效分6分,奖励RMB3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对生产技术提出改进提案,经采用实施卓有成效的;
2、检举违规或舞弊等危害团体利益,使公司能设法防止或免受损失的;
3、发现职责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4、节约物料及对废料利用有成效者;
5、发现意外事故,能及时汇报或及时终止,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三)、大功。

每记大功一次,给予绩效加6分,奖励RMB300元,最高加绩效分60分,奖励30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重大意外事件,能尽力保护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避免遭受损失的;
2、杰出之发明与贡献,足以节省成本及创造利润在3000元以上的;
3、其它特殊优良事迹,能成为公司全员表率的;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五条、公司各级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员工因无意或故意违反本规定,均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行政处罚分四种,即警告,小过,大过,除名。

公司在给予违纪员工行政处罚的同时并连带给予绩效扣分。

绩效扣分列为绩效考评项目,与绩效奖金挂钩。

违纪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警告: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书面警告或批评,警告每次扣除绩效1分
(相当于扣款10元),当月警告两次给予记小过处分。

1、未到用餐时间提前用餐、未排队用餐、餐后未清理桌面饭菜渣或扔在地下、将饭菜未食完倒掉浪费的;
Page 1 of 42、在宿舍通道赤身露背的;
3、宿舍内未经同意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未
尽责或外宿未经申请私自回厂住宿的;
4、在工作场所、宿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的;
5、未经允许私自开启餐厅电视或乱调频道的;
6、厂区骑车(单车/摩托车)或未按规定停放的;
7、工作时间脱岗、串岗、嬉闹、电话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的;
8、公司早会、公司集会、授课、开会迟到的;
9、讲话不文明或未按公司电话礼貌用语接听电话的;
10、违反写字楼门禁进出规定或厂区大门门禁进出规定的;
11、上岗前饮酒影响工作,情节轻微的;
12、未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已自行离厂的;
13、利用饮水机洗涤物品、洗手的;
14、带食物到工作场所食用的;
15、下班后,未将办公台或工作区物品摆放整齐的;
16、参加各种活动、会议或领工资未按规定排队的;
17、上班期间私自回宿舍者;
18、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不服从相关管理人员批评教育情节轻微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9、将厂证借给他人佩戴或佩戴他人厂证或在厂区未佩戴厂证或厂证遗失进出大门未在保安室登记的;
20、违反公司进出规定,拒绝接受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劝阻者;
21、非放行时间外出无外出放行单或外出携带个人物品无放行单强行带出的;
22、文件、单据、技术资料失效作废未依作废规定处理的;
23、下班铃响前提前关机,提前下班等候刷卡者;
24、私自在宿舍内安装电源的;
25、卫生责任区内混乱
26、使用水、电、气后不关闭或上下班未按规定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等电器设备的;
27、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故意污损墙面清洁的;
28、蓄意破坏卫生设备,故意将杂物、垃圾丢入洗手间下水道的;
29、工作经常出错,教育未能改进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30、因工作需要调动其工作岗位未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31、站在手拉叉车上滑行的;
32、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的;
33、拒不参加培训学习者;
34、上班穿拖鞋,短裤,打赤膊者;
35、个人使用之公用工具或借用公司各种工器具损坏或遗失的(物品价格50元以上者按市场价格赔偿);
36、其它违纪事项足以依照警告处分的;
(二)、小过: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书面记小过处分,并予绩效扣分,小过每次扣除绩效5分(相当于扣款50元),当月小过两次给予记大过处分。

1、浪费原材料,毁损机器、工具、用具等情节轻微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2、在宿舍内喝酒及赌博情节较轻微的(严重者除名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将生产现场各种物料带到宿舍的(严重者除名外理);
4、在禁烟区吸烟,违反公司吸烟区规定的(严重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5、上班打瞌睡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6、未尽职责,消极怠工情节轻微者;
7、在厂内外不注意个人品行,在社会上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给予除名处理);
8、在公司与人发生争吵或向他人施行暴力或恶意攻击的(情节严重给予除名处理);
9、管理人员对其下属明知舞弊有据而进行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