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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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项管理办法
1 目的
对不符合项进行识别、标识、记录、隔离、评审(调查)与处置(处理),防止未经处置非预期投入使用和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巡查、顾客投诉等活动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经检验形成的不合格品。
3 职责
3.1质检办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不符合项的归口管理,负责活动不符合项的调查和处理,制定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的验证工作。
3.2 质检办负责组织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品的评审、提出处置意见,并对处置结果实施验证。
3.3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内不符合项的分析和整改。
4 工作程序
4.1 工作流程图
4.2 控制程序
4.2.1本公司对出现的不符合项及不合格品要进行标识、记录并隔离,由发现部门做好记录。
4.2.2不合格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管理依据《潜在不安全及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不
符合项识别
标识、记录、隔离
活动不符合 调查与处理
产品不符合 评审与处置
纠正、纠正措施
验证
4.2.3活动不符合
4.2.3.1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巡查时发现不符合项,本企业要做好书面记录或收集上级部门提供的书面整改通知书,由质检办组织调查,确定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落实并对不符合项进行有效处理。
同时对落实结果组织验证,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的要实施修订,按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4.2.3.2 制定纠正措施需进行评审不合格、确定不合格的原因、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在发生的措施的需求,确定所需的纠正措施。
4.2.3.3质检办依据收集到的信息,组织有关部门识别和评审不合格,采用统计技术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分析确定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4.2.3.4质检办组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并组织落实。
在一定时间内要对落实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确保措施有效。
必要时,要对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