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关键环节谋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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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关键环节谋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郭卓然
【期刊名称】《河北水利》
【年(卷),期】2014(000)001
【总页数】3页(P18-19,45)
【作者】郭卓然
【作者单位】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正文语种】中文
2013年,水资源工作在省水利厅党组的领导下,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以破解水资源困局、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为重点,认真谋划,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201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1 抓红线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建立“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

根据水利部要求,我省确定了更加严格的控制指标,结合我省实际特点,将地下水控制作为一项红线指标纳入严格管理。

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17亿m3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39
亿m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0年相比下降27%,农田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提高到0.67,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6%。

在此基础上,又将2020年、2030年控制指标分解到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各市及时将指标
向所辖县(市、区)进行分解,建立了覆盖省、市、县3级行政区的“三条红线”
控制指标体系。

二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后,石家庄、廊坊、衡水和邯郸等市相继出台考核办法,建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

为使考核更加具体化、更具操作性,省水利厅印发《2013年度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就具体考核方法、考核步骤、评分标准及考核指标获取等内容做出规范。

2014年,省水利厅、省委组织部等
14个部门将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
作为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是成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沈小平副省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6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督导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和各项制度政策的落实。

四是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目前,我省基本完成了试点建设阶段工作任务,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00亿m3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2年的28.4m3下降
到2013年的26.7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2;水功能区达标率
提高到49.4%。

1.2 抓改革创新,水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石家庄、承德、邢台、衡水等市水务一体化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基本建立了水资源、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统一管理体制,形成“一龙管水”格局。

为解决涿州市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问题,对涿州市实行水利项目限批,停止各类新增水利项目和资金,取消水利行业评先达标资格。

二是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依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将我省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一
次调整到位,平均征收标准由目前的地下水0.9元/m3、地表水0.31元/m3,分别提高到 1.5元/m3、0.4 元/m3。

三是探索水权交易试点改革。

衡水市桃城区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进行新的探索与创新,总结出水权转让经验,在正常收取相关规费的基础上再加收水权转让价,逐步减少政府补贴的同时,通过以工补农的方式,使“一提一补”节水机制得到推广和普及,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1.3 抓制度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

将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2013年省开展水资源论证项目审批25个。

逐步探索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定州市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冀州市盐化工循环经济园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按照“控制增量、减少总量、许可替量”的原则实施取水许可审批,逐步推动用水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发电、工矿企业、基建施工、公共供水企业和服务业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会同省物价、财政部门对各地水资源费征缴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会同省财政厅开展2012年度水资源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013年全省共上缴省级水资源费2.2亿元,较去年增长了83%,其中张家口、廊坊、保定、邢台等市超额完成上缴任务。

三是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组织编制《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河北省2012~2014年实施方案》、《河北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我省实际和用水特点,将地下水动态监测纳入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筹措专项资金4812万元,开展规模以上取用水户和重要水源地取水、地下水动态监控系统和省级水资源管理平台建设。

指导张家口、廊坊、唐山开展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试点建设,指导张北县开展地下水监控能力试点建设,发挥了示范
和引导作用。

1.4 抓水源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督导协调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按照整治要求,对秦皇岛市、唐山市工程项目进度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照工期开展建设。

目前,省已完成投资17350万元,共实施治理项目9项。

二是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邯郸市积极实施生态水网建设,邢台市启动了“碧水蓝天”工程,秦皇岛市如期完成了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治理工程。

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城市河道防洪和生态治理等,打造了一批以石家庄市滹沱河、承德市武烈河、唐山市南湖和环城水系、张家口市清水河、衡水市滏阳河为代表的水景观,城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此外,邯郸市和邢台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为“四化同步”发展、城市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三是开展《河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与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组成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

目前,已通过海委和松辽委现状调查评价成果汇总,初步完成了成果填报和报告编写工作,为建设水生态文明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是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1月份,处理了浊漳河山西长治苯胺泄露对邯郸形成污染事件。

针对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及引滦沿线污染情况,编制了《滦河水源保护工作初步方案》和《清理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初步意见》,提出了先补偿后清理、边清理边规范、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改善水质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等内容,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探索与创新。

五是积极实施21世纪首都水资源规划。

2013年争取国家投资6146万元用于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和河道治理项目的实施,保护和改善上游地区生态环境。

2013年
我省友谊、响水堡和云州水库克服种种困难,向北京官厅、密云水库集中输水4039万m3,圆满完成了向北京集中输水任务,有力保障了首都用水和水环境安全。

1.5 抓节约用水,各行业用水效率显著提高
一是试点建设成效显著。

邯郸市、衡水市桃城区作为第三批国家级试点,通过了海委组织的终期专家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

两个国家级试点完成了《试点规划》所确定的建设任务,在制度建设、结构调整、工程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特别是邯郸市的再生水利用和桃城区的“一提一补”机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全国同类型区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是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

在钢铁、石化、纺织、造纸、制药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省命名7家节水型企业,为行业节水领先水平树立了
标杆典范。

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

与省发改委联合下达了2013年用水计划,全省总用水量计划为203亿m3,其中地下水为147亿m3,为实行总量红线控制管理提供了
支撑。

会同省发改委下达了101家开展水平衡测试单位名单,通过开展水平衡测
试发现并治理跑、冒、滴、漏近100处,实现年减少浪费水 500万 m3。

四是确定重点用水监控单位。

确定10个农业灌区、133家工业企业、309个生活用水单位为重点用水监控单位,作为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用水监控单位的基本依据。

2.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
2.1 着力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

重点督促各设区市将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和2030年控制指标分解到所辖县(市、区),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依据。

二是对各市进行考核。

2014年第一季度将与省水利改革发展考核同步,开展对各
设区市政府201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试考核,总结并完善考核制度。

今年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最后一年,我省将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对试点的考核。

2.2 着力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一是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以衡水市为重点,黑龙港运东地区整体推进,全面启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加快完成《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定稿和上报工作,重点抓好农业结构调整、水利项目建设、机制体制创新和地下水超采控制。

二是实行地下水位水量双控制。

在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成果的基础上,核定并公布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

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建立地下水水位预警机制。

三是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在地下水超采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取用地下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

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增自备水源和自备水源用户,严格控制并逐步关停城市自备井,减少城市地下水开采量。

2.3 着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

继续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严格水资源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从项目申报到招标投标、从资金使用到项目进度、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每个环节建立专人负责制并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管理,项目生效运行后,实时开展绩效评价,使其投入真正发挥实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制度。

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公共管理机构创建活动。

在衡水开展“一提一补”节水激励机制试点,在高耗水企业推广先进的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技术。

支持地下水超采重点治理区域进行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城市小型雨水集蓄工程,更换节水器具。

同时,加强对高尔夫、洗浴、洗车等高用水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

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

继续完善《河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督导各市在2014年第一季度前完成规划报告,并及时按规划开展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做好邢台、邯郸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实施方案的编制、报审等工作,同时做好《河北省清理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工作方案》后续工作,与天津市水务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逐步推进建立水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2.4 着力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一是启动我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根据“四网一平台”建设任务,在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基础上,启动我省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

通过2~3年的努力,对6815个取水口安装在线监测,建立2045个地下水监测站点,新建72处
水功能区、31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108处入河排污口水质常规监测断面,新建
9处、改建25处省界水量水质监测断面,建成省级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

二是完善试点各项工作。

支持张家口市、廊坊市开展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唐山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验收。

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水资源监控体系,初步实现监测网络化、管理信息化。

2014年是我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关键之年。

我们将在省水利厅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科学部署,
开拓思路,出重拳,强推进,确保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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