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心脑血管档案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档案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
(2)患者基本信息、病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等;
(3)治疗、护理、康复等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4)患者出院后的随访记录。
2. 心脑血管疾病相关的科研、教学、学术交流等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
1. 档案收集与整理
(1)各科室在接诊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时,应按规定收集、整理相关病历资料。
(2)病历资料应完整、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格式规范。
(3)档案资料收集后,应及时归档,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 档案保管与维护
(1)档案资料应存放在符合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要求的档案柜中。
(2)档案柜应设置密码,确保档案安全。
(3)定期检查档案资料,对破损、丢失的资料及时补充、修复。
3. 档案查阅与借阅
(1)查阅档案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
(2)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或带出档案室。
(3)借阅档案需经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 档案销毁
(1)档案资料保存期满后,经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请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档案资料前,应进行登记、造册,并确保无遗漏。
(3)销毁档案资料时,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销毁方式。
四、责任与奖惩
1.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心脑血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查阅等工作。
3.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的患者隐私,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对在心脑血管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档案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