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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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XX〕27号)和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XX〕2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并将其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XX年省州《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要求“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全民参保登记是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基础,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为此,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势在必行,不仅有利于加快构建参保扩面长效机制,维护各类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还将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覆盖全民,参保登记。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目标人群参加城乡各项基本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
(二)持续扩面,动态管理。
坚持参保登记与扩面并重,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到所有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到所有法定群体。
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程度,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
(三)城乡统筹,合理流动。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社会保险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改自愿登记为全员登记,改等人参保为动员参保,改弹性计划为刚性计划,改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改部门信息为共享信息,最终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的全市户籍人口及外来常住人口基础管理信息库,为全国、全省数据联网入库和精细管理参保数据提供支撑。
同时,要以引导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流动就业农民、在城镇稳定就
业农民、高风险行业人员以及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态群体中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
四、方法内容
(一)登记范围。
XX市户籍人员、非我市户籍在我市参保的人员以及持有XX市居住证非我市户籍的未参保人员。
(二)登记方式。
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通过辖区调查员入户调查及参保人员个人自主到现住地的乡镇、街道、社区进行登记的方式,坚持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一户不少、一户不丢、一项不差”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拉网式的普查登记。
(三)登记内容。
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和特殊身份标识。
就业状态,包括就业状态、工作单位名称和个人就业身份。
参保情况,已参保情况包括现已参加险种、参保状态、参保地区;未参保情况重点是登记目前未参保原因。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准备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分别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点、责任人,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宣传培训到位。
(二)全力实施阶段。
重点实现“三个工作步骤”,即XX年X月
底前,完成全市信息数据比对;XX年X月X日前,完成入户调查、
核查比对,并将采集到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XX年X月X日前,全面完成登记任务,整理入库数据并
完成登记数据“全入库”工作。
(三)全程评估阶段。
(XX年X月底前)。
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
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登记数据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使各项社会保险的人群覆盖率明显提升,并对整体实施工作进行全程评估总结。
六、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同市人社局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提供与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数据;
市目督办:负责协同市人社局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督查督办,此项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目标考核;
市卫计局:负责与市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等与全民参保登记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市教体局:负责与市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生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与市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全市户籍及持XX市居住证人员信息中涉及全民参保登记指标项数据,获得应参保人员数据;
市民政局:负责与市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全市社团组织、低保人员、殡葬信息等与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户籍人口统计数据等;
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市工商登记单位信息;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全市工商登记单位缴税信息;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政策措施等;负责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管理,提供与全民参保登记相关的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和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核实人员基础信息;负责将未参保以及存在信息不齐全或错误人员情况按户籍所在地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办),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信息的入户采集工作,建立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方案制定、措施细化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围绕重点人群以及灵活就业、流动就业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信和微信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开展宣传报道,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要结合入户调查等工作,实现边采集信息、边解读政策、边动员参保。
(三)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采取“先整合、再比对、后调查”的工作方式,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已参保单位和人员,直接确认参保;以户籍信息为基础,重点对辖区范围内未参保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数据采集,并将信息及时录入XX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确保采集信息数据清、底数明。
(四)抓好督查,夯实基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全市工作调度机制,实时掌握动态,通报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要切实负起责任,围绕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一级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
(五)分级负担,落实经费。
由市财政以调查对象为基数、按每人5元的标准测算保障入户调查经费,经费核拨以实际登记人数为准。
同时,市财政应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为此项工作的如期开展、稳步实施、按时完成提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