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评估管理健全科技评估体系——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郑健处长解读《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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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评估管理健全科技评估体系——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郑健处长解读《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
潘慧
【期刊名称】《广东科技》
【年(卷),期】2018(027)005
【总页数】3页(P10-12)
【作者】潘慧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编者按]
为加强科技评估管理,建立健全科技评估体系,推动我国科技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2016年12月,科技部联合财政部、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科技评估工作规
定(试行)》(国科发政〔2016〕382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定》)。
该文件
出台的背景、定位和适用范围是什么?其对科技评估的工作原则、基本内容、工作程序等方面有怎样的规定?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专访了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郑健处长。
《广东科技》:郑处长,您好!请您介绍《工作规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郑健:当前,我国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科技评估作为一种现代治理手段和方法,在促进全社会科技创新、提高科技管理决
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监督问责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国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学技术评价制度”,《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明确了“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建立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
为有效支撑和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国科发政〔2016〕79号),为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则,自2015年6月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科技评估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工作。
在此过程中,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评估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系统研究了国内外科技评估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实践经验,重点借鉴了美国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日本的《国家研究开发评价实施办法大纲指针》、联合国的《评估规范与标准》,对评估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结果运用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多次赴中科院等单位调研,召开了部分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工作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修改完善。
2016年12月,科技部联合财政部、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国科发政〔2016〕382号)。
《广东科技》:请问《工作规定》的定位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郑健:2016年出台的《工作规定》是指导规范科技评估工作的纲领性制度文件,下一步,要将《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科技规划、政策、计划和项目管
理机构等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还将结合各类科技计划、政策和规划的具体评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制定评估工作规范,明确具体评估指标体系、方式方法和工作流程等。
《工作规定》适用于国家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项目、科研机构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的评估工作。
其他科技活动的评估工作参照执行。
另外,《工作规定》注重评估与监督的区别和联系,监督重点解决“对和错”的问题、评估则重点解决“好和差”的问题,二者有机衔接。
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科政〔2015〕471号),主要从监督角度明确了科技计划监督和管理的刚性要求,而《工作规定》则既要发挥评估的决策咨询作用,也要将评估作为监督的手段,适用范围不仅包括科技计划,也覆盖科技规划、政策和机构等评估工作。
《广东科技》:请您谈谈,科技评估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郑健:《工作规定》确定了科技评估工作遵循独立、科学、可信、有用的原则,推动评估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确保依据事实作出客观判断,加强评估结果公开和运用。
《工作规定》明确注重推进评估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对重大科技活动的评估,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于不涉密、适宜国际比较的科技活动,鼓励邀请国际同行专家开展国际评估;支持多层次专业化评估机构参与科技评估,引导和扶持评估行业发展。
《工作规定》还明确,为了切实做好科技评估工作,在相关科技活动的管理制度规范和任务合同(协议、委托书等)中应事先约定科技评估的内容和要求。
《广东科技》:请您介绍科技评估的基本内容。
郑健:《工作规定》指出科技评估主要考察各类科技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规范
性和有效性。
科技规划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目标定位、任务部署、落实与保障、目标完成情况、效果与影响等。
科技政策评估内容一般包括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范围和对象、组织与实施、效果与影响等。
科技计划和项目评估应突出绩效,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目标定位、可行性、任务部署、资源配置与使用、组织管理、实施进展、成果产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目标完成情况、效果与影响等。
科研机构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机构的发展目标定位、人才队伍建设、条件建设、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运行机制、组织管理与绩效等。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评估内容一般包括能力和条件、管理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履职尽责情况、任务目标实现和绩效等。
此外,《工作规定》指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可针对特定内容开展专题评估。
《广东科技》:请问科技评估的基本工作程序包括什么?
郑健:评估工作一般包括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采集和处理评估信息、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或发布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和反馈等基本程序。
根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对象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要求开展自评价。
《工作规定》强调,在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形成环节,评估实施者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征求评估委托者意见;评估实施者可在评估委托者的允许下,与评估对象责任主体等相关方面沟通评估信息和评估结果。
《工作规定》还要求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活动说明、信息来源和分析、评估结论、问题和建议等部分。
《广东科技》:请您谈谈,《工作规定》对于推动科技评估行业发展有哪些措施?郑健:《工作规定》提出,科技评估行业要积极开展科技评估理论方法体系研究和
国内外科技评估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科技评估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引导和扶持科技评估行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科技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支持方式,鼓励多层次专业化的评估机构开展科技评估工作。
评估活动应当利用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管理与监督评估中已积累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展信息化评估模型,提升评估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