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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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意见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意见范文
一、工作目标。
确定蔬菜、猪肉和“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为首批追溯管理的鲜
活农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畜产品屠宰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
出口农产品备案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
在建成蔬菜、猪肉和“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追溯系统的基础上,逐
步向水果、中药材、牛肉、羊肉、兔肉等多种产品延伸,建立完善
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到____年,基
本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农产品产
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以农产品生产企业、畜产品屠宰企业、农
业专业合作社、出口农产品备案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
的质量追溯管理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根据省政府《__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省农牧厅《__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市、县区、
乡镇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实行集
中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实现全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全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省农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系统的有效对接,满足蔬菜、瓜果、食用菌等种植产品和牛、羊、獭兔、猪、鸡、奶、蛋等畜禽产品的追溯管理要求,实现
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全
过程的质量可追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加快建设以有线网络
和移动网络为载体的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对追溯信息的通联通查,
有效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二)加强各环节追溯管理。
加强生产环节追溯管理。
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档案,努力做到进货渠道记录完整和销售登记实名制。
督促农产品生
产者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档案。
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
专业合作组织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统一购买、统一使用制度。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出口农产品备
案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基地必须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并
保存两年以上。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化生产
经营主体要配置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出
具农产品检测证明。
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
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凭检测合格证明和生产档案,申报备案,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村级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员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出具产地准出证明。
“三
品一标”农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凭生产档案记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
地准出证明。
生猪、其他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
标识,出具产地准出证明。
个人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凭村委会开具
的自产证明,直接上市销售。
加强收购环节追溯管理。
农产品收购企业和个人收购农产品时,要向供货方索取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地准出证明或“三品一标”认证
证书复印件和产地准出证明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随货同行。
农产品收购企业和个人依据索取的上
述资料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储存环节追溯管理。
农产品储存企业和个人,应当具备储
存鲜活农产品的设施设备,明确储存农产品的种类。
储存区域划分
要科学合理,并有明显标识。
储存农产品时,要向生产者或收购、
运输者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产地检测合格证、动物
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建立
进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运输环节追溯管理。
农产品运输企业和个人要向生产者或
收购、储存者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产地检测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
建立运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市场环节追溯管理。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
心等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经营活动中,应当对进场交易者的销售经
营主体资格及其进场待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合格情况进行确认。
建立
并严格执行分类查验、质量检测、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处理、包装
标识、档案管理、质量安全专人负责等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农产
品质量合格,标识或票据规范。
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严查不
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加强对交易市场外擅自交易行为的监管,严
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加强餐饮消费追溯管理。
要进一步强化饭店、宾馆和集体食堂、盒饭快餐集体配送单位等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票索证管理,完善进
货台账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饭店、宾馆和集体食堂、盒饭快
餐集体配送单位应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场所采购质量
合格的农产品,不得采购无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农牧、食药监、工商、质监等
相关部门要逐步统一农产品销售票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流通市场索
证索票管理,将产地标识、生产档案、包装标识、认证标志和索证
索票管理有机衔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落实参与追
溯管理的农产品生产单位,督促落实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农产品
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部门联席
会商制度,统一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信息标准。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
市政府与县区、县区与乡镇签订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目标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餐饮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考评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
理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三)加大投入,保障运行。
各级政府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管理工作中,要安排必需的财政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对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和追溯平台建设的经费投入。
要加
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
(四)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是一项
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把市场“凭证(卡)进场、凭票
据出场、采购索取票证”准入关和采购进货关。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
各自职责,根据各环节有效衔接的要求,制订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
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品
标识、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包装等情况的监管与指导,努力探索
质量可追溯模式,实施农产品的准出管理。
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分类查验、质量检测、
索证索票、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处理、包装标识、档案管理等情况
的监管与指导,与农牧部门协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
场准入有效对接机制。
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市场主体建立经营户信用评价体系,监督市场主体开展索票索证工作,对不履行农产品准入义务、违反不合格农产品处置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管。
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中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的制订、审核与发布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如期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
新闻宣传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经营主体进入追溯体系,让消费者知晓如何通过追溯体系获得农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安全信息。
(五)强化检测,加大监管。
要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检测手段,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准入检测的有效对接机制,增加检测量和频率。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行业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提升监管效力。
(六)集成信息,共享资源。
按照追溯制度要求,建立农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网络查询体系、质量检测体系、管理监督体系及工作平台。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加强产品环境监测、投入品许可管理、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检测、产品流通、加工各环节的信息收集工作,实现通查通识。
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各体系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七)加强培训,倡导诚信。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与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树立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意识。
建立违法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奖举报机制,营造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风尚。
开展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__牌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城乡居民放心、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