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河湖治理攻坚战谱写河湖管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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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8-07-16
打赢河湖治理攻坚战谱写河湖管护新篇章
□石家庄市河长制办公室
在石家庄市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2017年开始,石家庄市大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出台了市、县、乡三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完成了全域巡河、河长公示牌设立等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已经建立。

2018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河长制作为党政同责的“双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深入推进河长制与河(库)清理行动有机结合,要求各级河长进行全域巡河,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全市河(库)内的垃圾、违建、排污口、非法采砂、纳污坑塘、黑臭水体等开展集中治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1.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1.1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河(库)清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河湖清理行动方案》《白洋淀及上游河道清理专项行动方案》(〔2018〕-1号)要求,对全市河(库)开展了扎实的整治行动。

一是精准识别问题。

先后4次组织各县(市、区)召开河(库)清理行动专题会议,要求对河道内“四乱”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制定细化、实化的问题台账,经县级总河长签字后报送市河长办。

二是重拳打击突出问题。

督导各县(市、区)按照任务清单,逐个销号,重点针对河(库)内的垃圾山、尾矿山、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理整治。

三是齐抓共管开展整治。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广泛开展“三清一拆”(即清理垃圾、杂物、庭院和拆除违章建筑、残垣断壁)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河(库)清理行动中全市共出动各类机械2500台(次),动用人员5600余人(次),回填平整砂坑122万m 3,清理垃
圾314万m 3
,清理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105处,封堵非法排污口9处,治理黑臭水体20余处,取得一定成效。

四是联合执法,建立机制。

一方面,组织水务、公安等部门进行夜间执法大检查行动,发现偷排偷倒垃圾的现象立即进行查
处,并暂扣驾照,对污染河(库)环境的水事案件零容忍;另一方面建立了垃圾处理PPP 模式,由各乡(镇)河长对所辖河段进行日常管护,成立专门卫生保洁队伍,确定了专业保洁公司,加强对河道沿线村庄的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1.2加强巡河督办,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2018年以来各位市级河长多次就分包河道进行巡河调研、督导调度河长制工作,县、乡、村各级河长也相继开展了不同广度、深度的巡河踏查。

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共计巡河23人次,县级河长共计巡河455人次,乡级河长共计巡河1650人次。

同时,市、县河长办对各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紧盯整改情况,最大化发挥巡河效果,初步形成了河长统筹协调、属地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3加大督查力度,狠抓整改落实一是下发督办函。

为跟踪督办市级河长交办的任务,以市河长办名义向全市河(库)沿线各相关县(市、区)河长下发督办函,共计下发市级河长交办任务书、督办函39次。

县河长办也按照要求,相应下发督办函。

二是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务局等成立专项督导组,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督导河长制开展情况,重点督查河(库)清理行动中各县(市、区)整改过的河(库)段。

三是加强非法采砂打击力度,重点对水利工程设施、穿跨河公路铁路桥等重点部位,组织公安、水务、国土联合执法,加大对夜间非法采砂严重河段的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巡查,加强对影响行洪安全的堆砌砂料、历史砂坑的排查、登记和造册,制定整治措施。

2.新乐沙河河道垃圾整改情况新乐问题曝光后,我市高度重视,连续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领导多次赴现场进行督导,市河长办多次下发通知,责令新乐市认真开展调查、
安排整改,并深刻反省、举一反三。

目前垃圾问题已整改完毕。

一是迅速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

6月11日、15日、16日,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6月16日、21日,市政府副市长吕素维先后两次赴现场进行督导,指导具体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是印发有关文件进行督导。

6月17日、18日、19日、22日,市河长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制暨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河(库)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依法依规清理河道垃圾的通知》《河长制工作通报(第1、2、3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全市台账重新梳理经总河长签字报送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推进巡河实效化。

新乐事件发生后,6月17~24日,各位市级河长连续巡河10余次,特别是副市长、沙河市级河长刘胜利用4天时间,完成了沙河全段48.3km 的徒步踏勘。

巡河后,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市级河长交办单及督办函,跟踪督导县级总河长、河长整改落实。

同时,6月23~24日,石家庄市水务局安排12名县级领导带队,组成19个督导组,对全市12条重点河道进行地毯式、拉网式巡查,将问题登记造册,签字存档。

四是建立日报告制度。

6月12日起,根据市级总河长指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求市水务局建立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汇总各县(市、区)每日垃圾清理进展情况及县级领导巡河情况,向市级总河长报告。

五是多次督导新乐,制定具体措施。

针对问题整改及长效管护,石家庄市督导新乐市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组建专职巡河队伍,新乐市涉河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共设206名专职巡河员,全天24h 上岗巡河;其次,设立监控网络,在原有28个监控点的基础上,新增77个,进一步加大(转第9页)
监控范围和密度;第三,断路封行,在非法采砂必经之路,采取了断路、设岗、安排专人24h 值守等措施,严禁非法采砂;第四,加强正面宣传报道,6月24日晚8∶00,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以《石家庄新乐市全面排查河道垃圾强化各级河长责任落实》为题,对我市落实河长制、全面清理垃圾等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第五,引导群众参与,加强联合执法,新乐市印发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向社会发布通告,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整治。

3.下一步工作
石家庄市将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切实汲取新乐市在河长
制工作中的教训,举一反三,主动作为,在全市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河(库)清理行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导各县(市、区)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河(库)清理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进一步落实责任,起草出台《石家庄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基础上,将党委领导设立为河长,进一步明确各市直部门责任,深化和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提高基层河长治河能力。

加大培训力度,充分调动乡、村级河长管
河治河积极性,提高基层河长责任意识
和履职能力。

注意挖掘河长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典型经验,通过给予适当奖励、组织各地相互交流学习等方式,促进各县(市、区)基层河长沟通交流,共同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紧盯问题整改,充分发动群众。

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呈报有关河长,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及时整改落实。

全程盯紧问题,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举报电话管理,保证24h 值守到位。

畅通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渠道,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方位覆盖的监督网络,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化。


(接第7页)推进,先后出动人力1100余人次、机械
2300余台次,清理垃圾7万多m 3
,目前全市河道垃圾已全部按时清理完毕。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成果4.1健全垃圾清理机制
结合农村卫生环境容貌整治,进一步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建设。

一是农村垃圾清运全覆盖、常态化。

对全市25个乡镇办环卫管理工作分两批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首批覆盖15个乡镇的12座垃圾转运站建成并开始运行,第二批覆盖10个乡镇的3座垃圾转运站即将开始招投标。

二是形成垃圾处理能力。

定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5月份投入试运营,并网发电后可实现日处理垃圾600t ,实现全市垃圾有去处、可处理,并准备在沙河北侧的北方再生
资源基地建设定州市第2座垃圾焚烧
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目前正在办理开工手续,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定州南部和园区垃圾处理问题。

三是引导群众改变垃圾投放习惯。

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特别是促使沿河群众尽快改变垃圾乱堆乱倒的陋习,养成分类投放村内公共垃圾箱的良好习惯,在全市形成垃圾定点投放、有人清、有人运、有人管、有人处理的良好格局。

4.2实施“一河一策”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对沙河、唐河、孟良河等主要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和防洪河道修复。

唐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已经完工;二期107国道至西市邑段10km 防洪综合整治工程正在开工建设,生态治理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计划年内开工。

沙河定深公路上游段12km 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
报告,正在编制初设,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孟良河已完成全线治理规划,治理项目已上报省水利厅待批,争取明年实施。

沙河灌区主干渠综合整治完成,3座危桥正在整修。

磁河正在聘请有资质单位谋划治理方案。

4.3严肃追责问责对未按规定巡查、对有关问题视而不见的、发现问题不处理的或未及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的、弄虚作假的行为,由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联合调查追责问责。

河长制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会继续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巩固河道清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找准弱点、抓住重点,切实抓好长效管理,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定州。


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今后一段时期,是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有名有实的关键期,是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还河湖以健康美丽的攻坚期。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美丽河湖建设,重点加强四方面工作,确保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压实河长责任。

河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是以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要将河长体系覆盖到老百姓认为的每一条河流,明确河长职责,压紧压实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盯住盯牢其他各级河长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健全河湖
管理队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

要综合采用飞行检查、交叉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及时深入了解各级河长履职和河湖管理保护的真实情况。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约谈、通报、在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各级河长把责任抓牢抓实。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

考核问责是压实责任的关键一招。

要针对不同考核对象研究制定差异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主体,量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
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四是引导公众参与。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期盼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将河湖面貌改善、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

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接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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