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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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个人信息填报解释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个人信息填报解释

(最新最详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指南填报对象教师范围:①学校有编制的教职工(含有编制的工勤人员);②离退休教职工不采集,其中2016年11月退休的不采集。

注意:公办在编的按工资关系采集!一、基本信息1、姓名:按身份证姓名填写,姓名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格。

2、曾用名:人事档案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或有曾用名的一律填到曾用名。

3、性别:里面有4个选项,但只填男或女。

如证件上显示未知或者未说明的性别,按照证件选择。

4、教职工号可不填,也可学校自行编码,但校内不能重复。

5、国籍地区:中国。

6、身份证件类型:只填居民身份证。

7、身份证号:必须按身份证如实填写,并且只支持18位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是x的、最好要大写X,而且输入法要半角。

8、出生日期:一般按身份证填写,如身份证出生日期与人事档案不一致的,填人事档案出生日期。

9、籍贯:如实填写至,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出生地,具体到区县一级。

如:“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10、出生地:必须填,以户口本上出生地为准。

请选择到县级市或县,例如:“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11、民族:据实填报12、政治面貌:默认群众。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或其他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并非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须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统战部门认定的。

13、婚姻情况:以民政局婚姻登记注册为准。

未婚教师选择未婚,已婚教师要注意选择是初婚、再婚、复婚。

离婚选择离婚。

丧偶选择丧偶。

14、健康情况:一般选择健康或良好。

15、参加工作年月:指计算工龄的开始时间(一般以第一次干部介绍信为准,无介绍信的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为准),请与工资管理人员核实。

16、进本校年月:公办教师以人事主管部门开具干部介绍信为准,无干部介绍信的以实际报到时间为准;民办教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7、教职工来源:里面有招聘,军队转业、复员,调入、引进人才,其他,其中招聘又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民办教师转正、代课教师转正、其他招聘5个选项。

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7号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现就我省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省人事考试院负责考务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等环节的有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各地要严格按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⑴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深化职称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1]61号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事厅二○○一年九月十八日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皖发[2001]1号)和省委《关于贯彻实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意见(暂行)》(皖发[2001]8号)有关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工作制度,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就我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制度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通知》(人发[1999]65号)精神,从2001年起,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取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标控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根据事业单位的编制、工作任务、技术含量、人才结构等因素,按照“因事设岗、合理配置、分类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

岗位设置应有利于整体效能发挥,促进单位事业发展。

(二)结构比例管理办法实施步骤各事业单位应对过去已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认真清理。

同时,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设岗原则和事业单位结构比例设置方案(市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指导方案见附件),拟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核准后,原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同时废止。

结构比例原则上三年内不调整。

对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单位,应在三年内通过自然减员、人员流动、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等办法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公务员系统信息采集表填报说明

公务员系统信息采集表填报说明

公务员系统信息采集表填报说明1、籍贯:按照户口本填写,具体到县市。

2、表内涉及时间的请具体到月。

3、身份证号请严格按照身份证填写。

4、健康状况:健康、良好、一般、较差。

5、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时间请具体到月,且不能有间断(有组织部、人事部门任命文件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请将晋升时间写清楚,如在本单位晋升,请按如下格式填写:XX年XX月——XX年XX月某某市某某局科员 XX年XX月——XX年XX月某某市某某局副主任科员);6、进入管理:请填写在任现职的前一个单位的相关信息。

“进入本单位方式”:调入(从实施公务员法机关调入、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群团机关)调入、从其他事业单位调任、从国有企业调任)、录用(录用国内学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校本科生、高校专科生、中专(中技)毕业生)、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录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其他人员))7、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不是指进入本单位时间,是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时间。

8、专业技术职务:请将取得资格证书的相关文件报局行政办审核。

9、年度考核:请填写近三年的考核情况。

10、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请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直系)的相关信息。

11、学历及学位信息:请填写全日制和在职教育情况。

12、岗位类别:所有人员均填“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

13、任职机构:“阜康市水利局”或者“阜康市水政渔政监察大队”,按编制填写。

14、职务: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以组织部、人事部门任命为准)、科员。

没有任命文件的,均填“科员”。

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请将任命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局行政办。

15、职务层次: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16、职务类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

17、职动类别:新定职、逐级晋升、越级晋升、平级兼职、向下兼职、平级调动、保留原级别任职、挂职、降职、其他。

18、任职时间为任现职时间;选拔任用方式为“无”、“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

信息采集要求及填写规范

信息采集要求及填写规范

一、信息采集要求(一)原则要求按照“谁管理、谁采集、谁维护”的原则,建立公务员信息库。

(二)信息采集审核、审核、维护、上报要求1、信息采集:建库单位以《全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标准》为依据,采集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有关信息等60项,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扩大信息采集项。

2、信息审核:建库单位依据干部档案对公务员信息进行审核。

3、信息维护:建库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维护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4、信息上报:报送内容见“信息标准综述”,报送方式见“工作任务和事件安排”。

(三)咨询服务1、业务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王闯(83885717)、市人保局公务员处胡妍(83884299)。

2、技术保障: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万玮(83885700)、市人保局信息中心丰启明(86616279)。

二、人员信息填写规范(一)总体要求确保不缺项、确保不失真、符合格式要求(组通字[2002]21号《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

(二)基本信息填写规范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确认的姓名。

属于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用同音字代替。

需使用“·”,不能用其他的符号。

2、籍贯:按现行政区划维护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第一栏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第二栏录入市或县名称。

第一栏选择录入直辖市的,第二栏留空。

3、健康状况:录入“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简要填写。

4、出生年月:按干部人事部门认定的出生时间填写,应与档案相符。

录入公历时间,填至月份,格式YYYYMM。

5、入党时间: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选择民主党派名称,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须将中共维护为第一党派,并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加入中共时间格式为YYYYMM。

6、专业技术职务:录入中级以上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

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填写规范

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填写规范

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填写规范一、机构信息集(一)信息项机构编码、机构名称、机构简称、所在政区、隶属关系、机构类别、机构级别、正职领导职数、副职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行政编制数、事业编制(参公)、事业编制(非参公)、工勤编制数、其他编制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时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文号。

(二)填写要求1.“机构编码”指法人单位、内设机构、机构分组的编码,具有唯一性。

详细编码规则见《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机构编码规范》。

2.“机构名称”栏填写单位的全称。

3.“机构简称”栏填写单位的规范简称。

4.“所在政区”指该单位所在的(或注册地所在的)当前国家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5.“隶属关系”指该单位按国家行政分级管理的系统隶属层次,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6.“机构类别”栏填写该单位按性质划分的类别,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7.“机构级别”栏填写该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级别,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8.“正职领导职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该单位(机构)的正职领导职数。

9.“副职领导职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该单位(机构)的副职领导职数。

10.“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未明确核定正副领导职数的,可以仅填此项)11.“行政编制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的行政编制数。

12.“事业编制(参公)”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13.“事业编制(非参公)”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非参公的事业编制人数。

14.“工勤编制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工勤编制数人数。

15.“其他编制数”栏填写企业编制、社团编制等其他编制数。

1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时间”栏填写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时间。

1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文号”栏填写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文件编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4.17•【字号】皖人社秘〔2019〕112号•【施行日期】201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安徽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印发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全面加强职称工作管理,有力促进了人才评价、培养和使用的有机融合,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同时也发现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经认真调研、深入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统一口径》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2019年4月17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一、职称申报1.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能否参加职称评审?答:应当依据工作性质区别对待。

对于单纯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对于从事管理工作又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能否申报职称评审?答:在其所属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报;否则,不可以申报。

3.现役军人能否参加地方职称评审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可以(国家或部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卫生、会计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须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答: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发文当年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职称.如:2017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18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2018年度不得申报。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2.10.22•【字号】皖人发[2002]78号•【施行日期】200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各市、县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现将《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保障人事考试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事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事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省政府人事部门是人事考试的主管部门。

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下进行。

必要时,经批准也可委托设区的市人事部门或省直有关单位按本规则组织实施。

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全省各项人事考试工作,以及社会化考试、人才测评等业务;负责指导、协调各市、县人事考试工作。

市、县人事考试机构分别承担市、县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其他与职称评聘有关的专项考试;录(聘)用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其他人事考试。

第五条人事考试的主要环节包括:发布考试信息、报名与审查资格、收费、办理准考证、命题制卷、实施考试、阅卷登分、公布成绩、发放证书、管理考试信息等。

第六条人事考试纪律按安徽省人事厅、监察厅、教育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人事考试保密工作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人事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的《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补充规定》。

皖人办发〔2004〕26号

皖人办发〔2004〕26号

皖人办发〔2004〕26号关于200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省直及中直各单位: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精神,以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答题方式200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6—27日在全国首次开考,共设4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二、考试管理模式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分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两种。

其中,参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即连续两年内应通过4科考试;符合免试条件者,只需参加指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在一年内通过应试科目。

由于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因此,参加滚动管理模式考试的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备下一年考试报名时使用。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全省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23日。

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办理报名手续。

其中,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按《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录入考生的报名信息;其他考生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部门(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和报名手续。

各市人事局按新的考试管理软件处理考生信息后,于3月28日前通过网络将本市考生信息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填报说明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填报说明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填报说明一、系统登录方法请各填报单位登录安徽教育网首页(.cn/),点击导航条下方的“安徽教育信息化”图标(),再点击“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图标即可进入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系统(.cn:9991/jyxxh/jyxxh.aspx)登录界面。

在登录界面中选择“”。

二、市县管理员填报、管理说明:1.请根据,核对本地区学校数量,将缺少的学校新增至国家系统中。

如新增学校正常办学,请及时联系学校进行填报。

如新增学校为已撤销或被合并等其他状态,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学校状态”,无需每月更新数据。

2.自5月20日开始,国家级“一师一优课”活动将正式开始,该活动平台学校信息数据与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的数据是统一的,请各市县管理员要配合本地区“一师一优课”活动市县级管理员对学校信息进行管理,如新增学校、调整学校区划等。

禁止在系统中删除学校,以免影响该校在活动中的晒课信息。

可在确保不会影响学校晒课活动后,修改学校状态(正常、暂停招生、被合并、撤销)。

3.督促学校按时填报数据,对系统检测到的疑似问题进行核实,并通知学校进行修改,如疑似问题属于真实信息,点击“确认无误”即可。

三、学校管理员填报说明:国家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是长期持续的,请学校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更换管理员时需向新管理员交付系统账号与密码、系统操作手册及数据填报要求等相关材料。

学校登录系统后需要填报四大部分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三通情况”、“教学点情况”(教学点特有)“资源接收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其中“学校基本信息”与“三通情况”中有部分指标与安徽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系统中的指标相同,为确保两系统中相关指标的数据正确、统一,特规定相同指标的填报方法如下:学校基本信息1、填报国家系统数据时,请学校先根据上表查询两系统相关指标(标红部分),再根据“数据来源”的提示打开“学校基本信息查询页面”(.cn/jcsj/api/searchSchool.do)或“三通情况查询页面”(.141:9991/jyxxh/sch_search.aspx),输入学校机构标识码查询本校信息,找到查询页面中对应的指标,再将查询结果对应至国家系统(个别学校在查询学校教师数、学生数时会出现数据为零的情况,可先按实际情况填报,后期查询数据正常后再进行统一)。

安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及程序

安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及程序

一、招聘程序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准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统一笔试、监督指导等工作;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档案去向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档案去向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档案去向的说明一、单位驻地在北京的1、与中直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如中铁、中交、中水、中建等企业,如接收户口,需单位出具《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无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根据企业需要在协议书中注明并加盖公章邮寄到用人单位。

如单位不接收户口需报到证派遣到单位的,需单位出具相应的报到证派遣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京外地区)。

2、与非中央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北京建工集团、北京城建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等,一般均不接收档案户口,报到证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随转。

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受上述限制,签订协议书即可。

二、单位驻地在天津、上海、南京、杭州、青岛、广州、深圳等特殊地市的需单位出具相应的接收函(申请表/通知)等,否则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根据企业需要在协议书中注明并加盖公章邮寄到用人单位。

上述生源地毕业生不受此限制,签订协议书即可。

三、单位驻地在石家庄的1、与中直、省直企业签约,如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子公司、河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人才市场等,需单位出具由河北省人社厅制发的《中直、省直企业及其它单位毕业生就业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

无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根据企业需要在协议书中注明并盖章邮寄到用人单位。

2、与非中直、省直企业签约的,需协议书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一般为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章,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

四、单位驻地非石家庄或省外地市的1、与中直、省直企业签约,只需单位公章即可,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档案随转,如单位驻地在唐山的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省外中直、省直企业同上。

2、与非中直、省直企业签约,需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市人社局的公章,如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后需加盖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后方能把报到证派遣到单位,档案随转。

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

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

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1、《报名信息表》须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不涉及本人的填报项必须填“无”,不能留空,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

2、工作单位栏: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机关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要在单位名称后备注“临时聘用人员”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聘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除在“工作单位”栏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外,还必须在“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栏注明“本人属于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或前沿指挥所人员)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没有则填写“无”。

3、职业(从业)资格证栏:指本人通过全国统一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所获得的执(职)业资格。

如:法律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教师资格(对应报考教师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进行填写)等,如:某一招聘职位“其他报考条件”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则考生必须在该栏注明“本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没有则填写“无”。

4、个人身份栏、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栏和基层工作年限栏:职位表上未作相关要求的,填写“无”。

5、主要简历栏:从大学本科(大专或中专)时期开始填写,起止时间格式如:2015.07——2019.07,简历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因病休学、休养、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

6、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栏,根据《招聘职位一览表》中“其他报考条件”中的要求对应进行填写,没有则填写“无”。

若招聘职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栏内注明。

例如:某一招聘职位要求,“定向招聘现在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顶效、木陇、郑屯、鲁屯、万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则考生必须在该栏注明“本人属于现在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顶效、木陇、郑屯、鲁屯、万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

关于做好公务员信息采集和人事年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公务员信息采集和人事年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公务员信息采集和人事年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税系统“三基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实现数字人事打好基础,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务员基本信息采集更新、汇总上报工作和人事年报有关安排,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务员信息采集工作以20__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采集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信息(含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暂未登记军转人员)。

采集内容为《信息采集报送标准》(见附件1)中的66项必填项,其中公务员所在机构信息8项、公务员基本信息58项。

采集软件为新版《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将由原《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上的数据导入。

二、关于人事年报工作20__年人事年报包括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__年公务员统计表》、《20__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情况统计表》、《20__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人员信息台账》、《20__机关工勤人员情况表(省直)》、《20__年报数据比对表(省直)》,国家税局总局的《20__年地税系统人事统计报表》以及市局《半年报》。

三、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录入、汇总、审核等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公务员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二)严格执行采集报送标准,确保填报质量。

公务员信息采集的信息项不得少于信息采集报送标准规定的必填信息项。

对采集、更新的信息,各单位要认真核对、严格审核,做到系统信息与干部人事档案、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信息相一致,确保采集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三)全面实现公务员统计基层直统。

各单位在采集公务员基本信息的基础上,补充维护统计时点信息库有关信息,实现公务员统计年报表全面直统生成,原则上都要做到公务员统计数据与公务员信息保持逻辑一致,既见数又见人。

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doc

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doc

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发文单位:安徽省人事局文号:皖人发[2002]78号发布日期:2002-10-22执行日期:2002-10-22生效日期:1900-1-1各市、县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现将《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事考试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事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事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省政府人事部门是人事考试的主管部门。

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下进行。

必要时,经批准也可委托设区的市人事部门或省直有关单位按本规则组织实施。

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全省各项人事考试工作,以及社会化考试、人才测评等业务;负责指导、协调各市、县人事考试工作。

市、县人事考试机构分别承担市、县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其他与职称评聘有关的专项考试;录(聘)用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其他人事考试。

第五条人事考试的主要环节包括:发布考试信息、报名与审查资格、收费、办理准考证、命题制卷、实施考试、阅卷登分、公布成绩、发放证书、管理考试信息等。

第六条人事考试纪律按安徽省人事厅、监察厅、教育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人事考试保密工作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人事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的《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补充规定》。

第八条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现将《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月4日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人办发〔2000〕71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考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本规则所称考试机构,是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设的负责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本规则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巡考、督查)、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由省级以上考试主管部门确定,并由本省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和其他考试的考务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政策和计划、审核应试人员报考资格、审定试题(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制发相关资格证书等,并指导、监督考试机构的考务组织工作。

第五条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报名、考点考场设置、命题制卷、试卷(题库)管理、考试实施、阅卷及考试信息管理等考务工作。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录入说明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录入说明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录入说明
1、在编人员填写,务必于xx月xx日6:30前录入完成。

2、所有信息要求必须真实准确,录入的信息将作为今后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申报信息,今后但凡申报的信息与平台录入的信息不一致的,职称不予评审,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学历要求各层次学历都填,也可填写最高学历。

4、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系列评审标准中工作业绩要求,已经获得哪些业绩就填写到业绩栏内〕都需要填写,只要是职工真实的信息,都需要录入。

5、年度考核录入xxxx—xxxx年度的考核结果。

总之本着“真实、准确、全面”的原那么。

此数据录入的信息会作为今后职工工作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的根底数据,今后因根底录入工作不真实,带来工作问题,那么各位负责同志会带来工作上的各种不便,望录入信息的同志和审核的同志一定要负起责任,认真对待。

6、关于简历填写的提示。

管理人员应表达职务层次的变化;专业技术人员应表达出专业技术职务的层次变化;
7、关于专业技术情况。

填写现有职称最高级别即可,授予时间按工资兑现时间,获得方式中级和高级为评聘,助级及助级以下为认定。

大多统招毕业生晋升初级职称都选定职,以成人学历等后续学历定的,选择认定。

〔专业技术级别,中高是:专技名级,小高是:专技十级,小一:专技十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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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为做好2005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报名信息录入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录入要求
报名信息以DBF数据库形式上报,录入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数据库结构录入,各字段结构及长度必须严格符合要求,内容应正确、完整,要求录入代码的项目必须使用代码录入,录入完毕应认真校对,确保准确无误。

数据库名称为“***单位名称”,“***”是指省直或中直单位代码。

二、数据库结构
注:1.“工作单位”栏录入时,采用代码加汉字的方式,具体为“30+3位数代码+单位名称”;
2.“档案号”栏首次报考考生无需填写,续考考生请准确填写自己准考
证上的档案号。

三、数据安全
报名使用的计算机应是本单位用于数据统计或管理的专用计算机,录入前后,应使用专业杀毒软件查杀病毒,确保考试数据无病毒。

上报的数据软盘应贴上标签和“写保护”,并做好数据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标签上要写明数据库名称、单位全称、各级别人数、上报时间等内容。

四、注意
按本规定录入的数据直接进入考生数据库,无法更改。

各单位应仔细核实、反复校对,确保数据无误,凡因所报数据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各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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