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作出劳动教养决定时是否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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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作出劳动教养决定时是否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
法财物问题的批复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公复字[2005]2号
【失效依据】公安部关于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5.06.14
【实施日期】2005.06.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作出劳动教养决定时是否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问题的批复
(2005年6月14日公复字〔2005〕2号)
辽宁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劳动教养审批工作中如何行使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行政处罚权问题的请示》(辽公法 [2005]98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对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劳动教养案件,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依法对违法犯罪行为人作出劳动教养决定时,应当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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