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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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控制目标: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从事经营业务和完成各项工作的主要劳动资料,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通讯设备、以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等有形资产。

没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列为低值易耗品。

临时办公房以及各类属于周转性的生产工具及设施,不论价值大小及使用期限,都不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按取得来源不同,严格按照以下方法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购置的税费、安装费)或调出单位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有关税金、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计价。

(五)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由于改扩建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没有所附单据的参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九)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或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十)购置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之后发生的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十一)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可先按暂估价入账,待建设单位确定实际价值后,再按实际价款调整。

对于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变更其原始价值,除非发生下列情况,才可以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了错误。

第四条固定资产使用及管理涉及的风险: (一) 固定资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 固定资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

(三) 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决策失误,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资源浪费。

(四) 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不当和管理不善,可能造成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或资产损失。

(五) 固定资产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六) 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真实、完整,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第五条强化控制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 (一)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 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

(三) 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

(四) 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六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 (三) 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四) 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执行; (五) 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德。

第九条公司对固定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第十条审批人根据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项目审批人审批范围和权限
(1)一次性购置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购置固定资产总金
股东大会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购置计划 (1)审批年度购置预算; 董事会
(2)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购置决策。

1、购置
(1)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授权,签署批准购置计划和购董事长置方案;
(2)董事会闭会期间,在授权范围内购置决策。

(1)在授权范围内批准购置计划、购置方案,签署购总经理置协议。

(1)成批处置公司主要生产用设备; (2)一次性处置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处置固定资产总金股东大会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的的处置计划。

2、处置
(1)批准除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事项之外的处置计划; 董事会
(2)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固定资产处置权限。

董事长
(1) 按授权审批固定资产处置。

总经理
第三章取得与验收控制
第十一条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建立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

固定资产采购过程应当规范、透明。

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由采购部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一)固定资产购置实行计划管理。

各部门(含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属分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前应事先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该申请单必须明确所要购置资产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

提交固定资产报批申请时,单笔价值10 万元以上需附送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单笔价值10 万以下的可只提交购置理由说明。

(二) 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时,经财务部审核,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

新增固定资产购置完毕(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记账(附购置、新建固定资产申请单),第三联由使用部门留存。

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按公司制定的分类标准编号、粘贴标签后,由使用部门领取使用。

公司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公司财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购买或建造成本。

第十四条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十五条明确应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订投保方案,经批准后办理投保手续。

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保险的投保、赔付等事项。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控制
第十六条本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管理人员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核算。

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联,一联由设备管理部门保管,一联随固定资产转移,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保管。

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种类设置,一物一卡,详细记录该项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原价、使用年限、折旧率、转移或变更、维修记录等。

第十七条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各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工作,一般不计提大修理基金。

固定资产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安排修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和厂商进行交接和修复后的验收手续。

支付修理费用时,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验收手续核查,发生的经常性修理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直接计入当月费用; 如果修理费用数额较大或发生不够均衡,应当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以便均衡各期的成本费用。

第十八条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可分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四大类。

各类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处理时涉及弃置费用的,按照现值计算确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第十九条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4.75 构筑物1059.50 供气/消毒/消防设备
1059.50 冷气设备1059.50 供电设备1059.50 生产设备1059.50 运输工具105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5519.00 第二十条本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一) 盘点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进行固定资产账簿记录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二) 每年末公司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应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依靠员工全面清点实物,以实物与账、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填制固定资产盘存表。

(三) 财务部将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表与财务账面记录核对后,固定资产如有发生盘盈、盘亏,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

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逐笔查明盘盈、盘亏的原因,明确处理办法,呈报总经理核准后,于年度结束后20日前上报财务部。

(四) 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余价值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分析。

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二十二条由于技术更新、公司转产等,出现多余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措施,经总经理或董事长研究决定后,应8 / 11A/1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固定资产净值或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转让处理。

第五章处置与转移控制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建立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确定固定资产
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

(一) 固定资产报废要符合下列情况:
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
2、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且无改造价值;
3、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
4、因新建、改扩建需拆除;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

(二) 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报财务部会同有关主管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可报废。

在办妥批准手续后,由财务部门将有关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此后方可开始固定资产的拆除清理。

(三)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凡 50 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的报总经理批准,凡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含 300 万元)的请示董事长后批准;300 万元以上至价值在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由董事会批准,固定资产价值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由股东大会批准后处理。

(四)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独立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办理。

固定资产处置价格应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考虑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5.2 固定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抵押资产的毁损、出租、外借处理
(一)已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毁损、出租或外借时,财务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二)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签财务部门后,呈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税金、租金、运杂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原存放地点,应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
单”。

(三) 对于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移出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一式四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签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移出部门留存。

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应当由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四) 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
移出部门审批管理部门财务部移入部门调拨申请审批会签会签内部调登记确认调拨单拨价值办理交移入资接产
第二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集体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依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全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办事处所属投资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办公桌椅、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家具及其他通用、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二、管理人员
我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财政所负责,党政办配合,各内设机构及全体干部共同参与。

三、管理原则
(一)保障需要,统筹安排;
(二)按规办理,程序到位;
(三)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职能分工
(一)镇财政所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执行,做好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的登记,与党政办一起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和处置,负责有关报表的填报。

(二)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采购、分配、内部调度,与财政所一起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和处置。

(三)
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情况负总责,应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避免遗失、损坏等事件的发生。

(四)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保管和维护,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负直接责任。

五、管理方式
(一)物卡同行。

财政所对每个(批)固定资产发放一张登记卡,使用人应将登记卡与固定资产实物共同保管,如固定资产发生内部调度、核销、出售、捐赠等,使用人应同时箱财政所转交登记卡。

(二)定期清理。

由镇财政所和党政办公室定期对固定资产实物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向领导专项汇报并进行公示。

六、管理内容
(一)采购。

固定资产采购由镇党政办公室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提出采购计划,报镇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填写《黄山区政府采购申请表》并报区政府采购办,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二)分配。

镇党政办公室将采购的固定资产交内设机构负责人或使用人,同时通知财政所,登记台帐和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卡》。

(三)上级配发和企业、社会捐赠。

受配发、受捐赠人收到固定资产实物后,将固定资产明细情况报财政所,以登记台帐和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卡》发放手续。

(四)内部调度。

镇党政办公室根据统筹需要拟定调度计划,报经镇领导同意后通知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使用人进行固定资产调度,同时通知财政所,登记台帐和修改更换《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卡》。

(五)核销、出售、捐赠、置换等其他处置。

使用人根据固定资
产实际情况需要进行核销处理的,由使用人提出申请,报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批。

其他处置事项,由镇主要领导提出处置要求,党政办和财政所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其中原值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区国资办备案,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原值1万元及以上的,由财政所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区国资办审核批复并公示后,进行账务处理。

七、遗失、损坏处理
对固定资产发生遗失、损坏的,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就有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

其中原值1万元以下的由主要领导审批确定,做出处理意见;原值1万元及以上的报党政领导办公会进行责任认定,做出处理意见。

财政所根据处理意见办理账务处理及备案、报批手续。

第三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
本管理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研发用样机及2000元以下300(含)元以上的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各项目办公室为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调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等工作,并按财务要求建立项目及部门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无缺。

1、各项目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将各项资产落实到部门及个人。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完好提高工作效率。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负责办理申请、领用、调拨、报废等事宜。

4)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调换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经技术管理中心鉴
1
定,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予以处罚。

2、使用部门/人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个人的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2)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项目经理及以上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

3)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如有改变,使用部门∕人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办公室。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调拨。

1)各部门按月(每月25日前)向项目办公室报送本部门购置固定资产需求,项目办公室制定合理采购请示,把请示和《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到管理部,统一审核、上报、逐级审批(根据具体申购金额)、采购。

(见附件: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因工作特殊需要计划外购置固定资产,每周五前将购置申请报项目办公室。

3)客户捐赠的仪器、设备等,接收人必须及时到项目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项目经理和管理部负责督促,使用部门主管指定专人保管,项目办公室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账外)。

4)固定资产的采购原则上由采购管理部负责,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自行购买,固定资产采购或添置应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力求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5)领用、调拨本公司产品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后,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办公室、项目经理、管理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并计算固定资产成本,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方可领用,项目办公室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见附件:表2《固定
2
资产领用登记表》、表3《固定资产调拨单》)
6)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固定资产暂借单”,不做账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见附件:表4《固定资产暂借单》)
2、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
1)新购置或领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验收并在“固定资产验收表”上签字确认,交项目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登记和编号。

项目办公室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第二联连同发票和用款核销单交财务部,作为该固定资产入账的原始凭证,第三联留项目办公室,作为登记固定资产档案的凭据,以便与财务部对账,保持固定资产资料的一致性。

(见附件:表5《固定资产验收表》表6《固定资产入库单》)
2)凡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项目办公室要负责及时给该固定资产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

(三)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对未使用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封存申报手续,使用部门发现多余闲置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及时反映给项目办公室及管理部,由项目办公室负责封存固定资产的保管,并填写“固定资产封存单”,报财务部做相应账务处理。

(见附件:表7《固定资产封存单》)
3、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与转移
各部门主管是部门内固定资产的主要责任人,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个人用办公设备:由具体使用人保管,如使用人在公司内部调动,根据工作需要该资产可随之转移到新部门。

需要移交的,必须通过项目办公室正式办理移交手续。

(见附件:表8《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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