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心理委员规程制度范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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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总则
为了加强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班级心理氛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制度。
二、职责范围
1. 负责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
2. 及时了解、掌握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并给予适当的心理辅导。
3. 协助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讲座、座谈会等。
4. 建立班级心理健康档案,记录每位同学的心理状况及变化。
5. 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其他班级心理委员保持沟通与协作。
6. 做好心理委员自身的心理素质提升,不断提高自身心理辅导能力。
三、任职资格
1.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了解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理论和方法。
3. 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 身心健康,无心理疾病史。
5. 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四、选拔与培训
1. 选拔:班级心理委员由班主任在班级内进行选拔,经全班同学投票选举产生。
2. 培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当选的心理委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专业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心理辅导技巧、心理危机干预等。
五、工作流程
1. 定期开展班级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
2. 发现心理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3.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主题班会、讲座、座谈会等。
4. 建立班级心理健康档案,记录每位同学的心理状况及变化。
5. 定期向班主任汇报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隐私,保守班级秘密。
2.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 不断提高自身心理辅导能力,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4. 与其他班级心理委员保持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 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为班级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七、考核与奖惩
1. 考核: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
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学生满意度等。
2. 奖惩: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班级心理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
违反纪律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任职资格。
八、附则
1. 本规程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程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3. 本规程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 本规程制度的修改、废止,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出,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通过以上规程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效率,为同学们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为班级和谐稳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制度。
第二条本规程制度适用于本班级全体学生及心理委员。
第三条本规程制度旨在通过心理委员的协助,营造良好的班级心理氛围,预防和
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促进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心理委员职责
第四条心理委员是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 收集、整理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3. 关注班级学生的心理动态,发现心理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4.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讲座、小组讨论等活动;
5. 协助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6. 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教育能力;
7. 维护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权益,积极参与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第五条心理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了解心理辅导方法;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 具有责任心,乐于奉献,公正无私。
三、工作制度
第六条心理委员工作制度如下:
1. 定期召开心理委员会议,研究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定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需求;
3.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主题班会等;
4. 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提供心理支持;
5. 建立班级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辅导情况;
6. 定期向班主任汇报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7. 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四、工作流程
第七条心理委员工作流程如下:
1. 收集信息: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信息;
2. 分析问题: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班级学生的心理问题;
3. 制定方案: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4. 实施方案:组织班级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5. 反馈总结: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6. 持续关注:关注班级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五、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心理委员考核制度如下:
1. 定期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心里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的心理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调整。
六、附则
第九条本规程制度由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程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心理委员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为提高心理委员的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心理委员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 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培训:邀请专业心理教师或心理咨询师为心理委员讲解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巧;
2. 心理辅导技能培训:通过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方式,提高心理委员的心理辅导能力;
3. 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学习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巧,提高心理委员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4.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培训:指导心理委员如何策划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活动效果;
5. 持续跟进培训:定期对心理委员进行跟进培训,确保其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不断提升。
第八条培训计划的实施:
1. 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心理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培训;
2.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
3. 培训内容:结合心理委员的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培训内容;
4. 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第九条培训计划的保障:
1. 经费保障: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应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2. 人员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资源保障:提供必要的培训教材、场地、设备等资源,为培训工作提供保障。
第十条培训计划的调整:
1. 根据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与心理委员的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
2. 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或调整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本培训计划由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培训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