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的背景和发展历程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及发展策略分析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及发展策略分析一、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1.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概述2.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规模、覆盖范围等情况3.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4. 国际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5.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及政策趋势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经济效应分析1.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对居民健康支出的影响2.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的保护作用3.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对社会公平的促进作用4.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影响5.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分析三、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1. 完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2. 加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医保制度的协调配合3. 推广医疗家庭账户和先付后报方式,优化医保支付方式4. 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责任和风险分担机制5. 积极探索金融保险等市场化保险形式,推动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在基层的落地分析:综合性医疗机构1. 医疗机构大病医保制度的运作模式2. 综合医院的目标大病保险制度的执行情况3. 综合医院大病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4. 基层医院大病保险制度推广的必要性5. 综合性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制度的优化方案五、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在社会公益性企业中的应用1. 社会公益性企业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运作模式2. 社会公益性企业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效果情况3. 社会公益性企业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4. 社会公益性企业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政府医保的协同发展5. 社会公益性企业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市场化发展前景分析六、案例分析1. 牛津大学医保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分析2. 美国医保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存在的问题分析3. 印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运作模式及政策改革情况4. 中国广东省大病保险制度的应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5.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应用情况及政策展望一、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1.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概述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保险机构通过收取保费为参保人提供特定的医疗保障功能,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障、重疾保障等多层次保障服务,旨在解决特定人群因罹患大病而致贫的问题。
重疾险发展历程
重疾险发展历程1. 什么是重疾险?重疾险,全称为“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以应对严重疾病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
当被保险人被诊断出某种列明的严重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2. 重疾险的发展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相对薄弱,医药技术也较为落后。
同时,我国经济水平低下,人民收入普遍不高。
这些因素导致了许多家庭在面对突发严重疾病时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
1984年,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中国人寿首次推出了“恶性肿瘤专项医药费用补偿计划”,这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这个计划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员工,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保险需求的增加,重疾险在中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中国人寿推出了首个面向全社会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百万医疗费用保险”。
这标志着重疾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 重疾险的发展历程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84-1995)在这个阶段,重疾险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公司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员工销售该产品。
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针对恶性肿瘤等特定严重疾病。
第二阶段:市场拓展阶段(1995-2000)随着中国人寿推出首个面向全社会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百万医疗费用保险”,重疾险开始进入市场拓展阶段。
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涉足这个领域,并推出各种不同的产品。
同时,保障范围也逐步扩大,涵盖了更多的严重疾病。
第三阶段:产品创新阶段(2000-2010)在这个阶段,重疾险产品开始出现较大的创新。
保险公司推出了更多针对特定人群和特定需求的重疾险产品。
比如针对儿童、老年人、高风险职业人群等的专属产品。
同时,部分重疾险产品开始引入保费豁免等额外保障,提升了产品的吸引力。
第四阶段:市场竞争加剧阶段(2010至今)近年来,中国的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重疾险作为一个颇具潜力的细分市场也不例外。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调研报告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调研报告大病保险制度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我国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然而,一些重大疾病的高治疗费用常常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造成一些家庭陷入贫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大病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我国大病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二、调研内容1.大病保险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理;2.我国大病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发展历程;3.大病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4.国际上大病保险制度的案例分析;5.完善我国大病保险制度的建议。
三、调研结果1.大病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覆盖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旨在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2.我国大病保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试点项目,到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3.目前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险范围和报销比例不一致、审核流程繁琐等,导致一些患者难以获得应有的保障;4.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大病保险制度相对完善,如加拿大的医疗保险制度、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等;5.完善我国大病保险制度的建议包括:扩大保险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简化审核流程、加强监管等。
四、调研结论大病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一些家庭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
然而,当前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只有通过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和加强监管,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因此,建议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形成统一的政策框架,确保大病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五、调研建议为了完善我国的大病保险制度,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的覆盖范围,确保更多的人能够获得保障;2.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3.简化大病保险的审核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保障;4.加强大病保险的监管,防止保险企业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5.加强大病保险的宣传,提高人们对该制度的知晓率,增强其对该制度的信任和依赖。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的历程我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源于2007年,当时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民医疗费用难题的意见》,提出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NCMS)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URBMI)的要求。
2012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有保障、有希望、有改进”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原则,健全农村大病保险制度,并推动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整合。
此后,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权益,减轻大病患者和家庭的医疗负担,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大病保险可以减轻城乡居民因罹患重大疾病而面临的高额医疗支出压力,提高居民对医疗保障的满意度。
大病保险可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增强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大病保险可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有利于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尽管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设计不够完善,覆盖面和待遇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面和待遇标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不能完全满足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二是资金来源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大病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和保障机制作为支撑,目前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是管理运营和监督评估不够有效。
大病保险制度的管理运营和监督评估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高它的效益和可持续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和建议。
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提高覆盖面和待遇标准,扩大参保人群,增加保障范围。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引言:大病保险是指通过一种保险制度或政策,帮助居民分担或承担大病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形式。
在中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旨在解决大病医疗费用过高、居民医疗风险不均衡等问题,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本文将对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发展历程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试点,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
最早的试点是在农村地区,随后逐渐扩大到城市地区。
200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方案》文件,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
二、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政策设计1. 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参保范围通常包括城乡居民、农民工、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
2. 保险内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具体保险项目会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特点和经济状况而有所调整。
3. 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缴费方式一般采用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缴费金额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确定。
4. 组织管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组织管理一般由地方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等共同负责,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合作医疗机构等方式,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现状和问题1. 覆盖范围有限: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范围较窄,很多农村地区和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到该项保险的保障。
2. 报销比例不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较低,很多参保居民依然需要自己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
3. 资金来源不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但由于财政压力和缴费能力的差异,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
四、改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对策和建议1. 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政府投入,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使更多的农村地区和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该项保险的保障。
2. 提高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
2023年大病保险政策
2023年大病保险政策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深化改革。
其中,大病保险政策对于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大病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政策亮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政策内容1. 覆盖范围:2023年大病保险政策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 保障水平:政策对参保人员在医保目录内及目录外的住院费用进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50%,同时将一些特殊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
3. 筹资机制:大病保险资金通过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拨,无需个人额外缴费。
4. 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可在出院时直接报销大病保险费用,医保结算系统自动计算出个人需承担的费用。
三、实施情况1. 覆盖人数:截至2023年,大病保险政策已覆盖超过10亿城乡居民,全国平均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 报销情况:根据最新统计数据,2023年上半年,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75.82亿元,报销比例超过60%,有效减轻了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3. 受益人群:大病保险政策对农村居民和贫困人口受益更多。
农村居民的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城市居民,许多贫困家庭因此摆脱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
四、政策亮点1. 全民覆盖:2023年大病保险政策实现了全民覆盖,无论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2. 持续提高报销比例:近年来,政府不断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有效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3. 特殊保障:针对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特殊疾病,政策给予了更高水平的保障,让孩子们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 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政府每年对大病保险政策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其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五、未来发展趋势1. 完善筹资机制:未来,大病保险政策将进一步明确筹资标准,确保资金来源稳定可靠。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已经较为完善。
为了解决城乡居民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问题,我国陆续推出了多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本文旨在对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
2002年,我国政府开始推行城市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其基本思路是由城市居民个人和政府共同投保,重点保障城市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
2003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农村居民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费,政府进行资金补贴,实现合理分担医疗费用。
2016年,我国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行全面升级,将原来的城市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整合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整合和全覆盖。
(一)适应城乡居民的需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是适应我国城乡居民的不同需求而设计的,城市居民大病保险以城市居民为主要保障对象,政府和个人共同参保并分享保费;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则推行由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政府资金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的方式。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整合后,覆盖了全国城乡居民,广泛适应于不同地区、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
(二)政府和居民共同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和居民共同参与,政府承担一定的财政责任,居民个人也需缴纳保费,共同保障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
政府的介入有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整体水平,居民的参保则有利于提升其自我保障意识和能力。
(三)多层次保障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之上,可以与商业医疗保险和低保等保障体系相衔接。
因此,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求的同时,也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选择。
三、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一)保障范围存在漏洞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面虽然达到了全覆盖,但在保障范围上仍存在漏洞。
例如,某些大病医疗费用高昂,居民参保后仍需要承担较大的自付部分。
这就需要政府加大资金补贴力度,提高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让居民感受到更多的保障。
重疾险的发展历程
重疾险的发展历程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在发生重大疾病时的经济保障。
它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70年代起,随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的日益关注,重疾险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重疾险最早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开始出现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即给予被确诊为特定重大疾病的人固定的一次性赔付。
这些重大疾病包括心脏病、癌症、中风等。
起初,这种保险产品被视为次要,但随着医疗费用的迅速上涨,人们对这种保险形式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在上世纪80年代,重疾险开始在欧洲发展。
德国是最早引进重疾险的国家之一。
重疾险不仅以一次性固定金额的赔付为特点,还可以提供保费豁免的附加保障,即在投保人被确诊为重大疾病后,后续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一附加保障为重疾险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中国,重疾险起步较晚。
上世纪90年代早期,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人们对重大疾病保障的需求迅速增长。
1995年,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了中国第一份重疾险产品。
这种产品的推出对中国的保险市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为重疾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科技的进步、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问题的不断关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除了最早涵盖的心脏病、癌症、中风等疾病外,如今的重疾险还涵盖了肺部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等多种重大疾病。
此外,一些重疾险产品还新增了保费返还、豁免保费、恶性肿瘤二次赔付等附加保障,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
随着重疾险市场的不断扩大,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定制化的重疾险产品,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求。
例如,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家庭保障型重疾险,既可以保障投保人自身的重大疾病,还可以对配偶和子女进行保障。
另外,一些保险公司还推出了多次赔付型的重疾险,即投保人在发生重大疾病后可以多次申请赔付,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如今,重疾险已经成为保险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重疾险的重要性,纷纷购买这种保险产品以规避意外风险。
医疗保险大病目录
医疗保险大病目录一、医疗保险大病概述1.1定义:医疗保险大病是针对严重疾病所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帮助被保险人应对高额的医疗费用。
1.2背景:由于医疗费用的高昂和不断增长,大病对人们的财务状况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医疗保险大病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1.3发展:医疗保险大病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发展壮大,各国纷纷推出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以应对大病风险。
二、医疗保险大病国内情况2.1我国医疗保险大病政策:介绍我国医疗保险大病政策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包括医保支付、保险赔付等方面。
2.2医疗保险大病保障范围:详细阐述我国医疗保险大病的保障范围,包括哪些疾病属于大病、保障额度等。
2.3医疗保险大病覆盖情况:着重介绍我国医疗保险大病的覆盖情况,包括参保率、报销比例等。
三、医疗保险大病的意义3.1在保障个人健康方面:大病保险能为个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保障,降低人们生病后的经济压力。
3.2在推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方面:通过大病保险制度,可以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3.3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大病保险的实施,能够减轻患者和家属的精神压力,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力量。
四、医疗保险大病面临的问题4.1保障范围的不足:当前医疗保险大病制度覆盖范围仍然不够完善,有些重大疾病未被纳入保障范围。
4.2赔付比例的低下:医疗保险大病的赔付比例相对较低,导致个人仍然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
4.3基金运营不平衡:医疗保险大病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导致基金无法有效支持保险大病制度。
五、完善医疗保险大病制度的建议5.1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加入更多的重大疾病,完善保障范围,让更多的人受益。
5.2提高赔付比例:适度提高医疗保险大病的赔付比例,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压力。
5.3加强基金管理:加强医疗保险大病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利用。
5.4加强信息公开:增加大病保险的透明度,提供更多的信息公开,让参保人更加清楚保障的内容和权益。
重疾险在中国的发展怎么样
重疾险在中国的发展怎么样重大疾病的起源在哪里?重大疾病怎样发展的?在我国的状况怎么样?下面来告诉大家。
重大疾病保险就是我们平时常常说的重疾险。
重疾险,是在人身保险当中比较重要的一种保险种类,只要被确诊为保险所涵盖的那些重大疾病的其中一种,那么将即时得到理赔。
一般来说,医治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那是相当巨大,许多家属因为负担不起,而导致病人离世,家庭破裂的情况比比皆是,这时候,重疾险就能够发挥他的巨大作用了。
关于重疾险的一些问题,我想大家都应该了解一下。
重大疾病保险发展一、全球延伸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
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发展二、南非问世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
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
重大疾病保险发展三、我国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一个规范:重大疾病保险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功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规定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
六大必保疾病: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四、消费者困境1995年至今,重疾险的发展已经超过了20年,相对来说不算是一个很新的保险产品了。
医疗保险政策背景与发展趋势
医疗保险政策背景与发展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医疗保险成为了全球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
医疗保险政策的背景和发展趋势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医疗保险政策的背景出发,探讨其发展趋势。
一、医疗保险政策背景1.1 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增加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导致了人口老龄化的现象。
老年人口的增加使得医疗需求不断增加,医疗费用也随之增加。
医疗保险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解决人们在面对高额医疗费用时的经济压力,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1.2 社会福利的提高与社会保障的完善随着社会福利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医疗保险政策的出台可以满足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提高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医疗保险政策的发展趋势2.1 全民医疗保险的普及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推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全民医疗保险的普及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同时,全民医疗保险也可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提高医疗资源的分配效率。
2.2 强调预防和健康管理随着医疗保险政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预防和健康管理。
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可以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
预防和健康管理不仅可以减轻医疗负担,还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2.3 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可以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竞争机制也可以降低医疗费用,使医疗保险政策更加可持续。
2.4 加强跨国合作和经验交流医疗保险政策的发展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和经验交流。
通过加强跨国合作,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提高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
同时,跨国合作还可以促进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资源的共享,提高全球医疗保障水平。
重大疾病2
强直:肢体与躯干肌肉僵硬,面部表情刻板,眨眼动作减少, 称为“面具脸”。动作缓慢: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动作如穿衣 服、系鞋带等动作缓慢,字越写越小,行走时两步之间距离 缩小,讲话声音低沉、语音单调,后期可能有吞咽困难、进 食呛咳。 姿势障碍:病人站立时头颈与躯干前倾,膝关节微曲;行走 时,身体前倾,容易跌倒。其他可能还有皮肤油脂溢出、排 便困难、情绪低落以及智能减退等症状。(拳王阿里)
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历程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 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重大疾病保
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
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 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2、心电图有新近的改变,显示心肌梗塞状况;
3、心肌酶的增高。(心绞痛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病因
高血脂引起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心脏栓子脱落 情绪激动、劳累、休克、脑血管意外(中风)、 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等反射性引起冠状动 脉痉挛收缩 2004.4爱立信中国总裁猝死在跑步机上
恶性肿瘤(癌症)
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 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其诊断标准包括以下全部 4项:
1、肝脏急速萎缩; 2、坏死区域含盖整个肝叶,只存留胶原网状结构; 3、肝功能检验急速异常的退化; 4、黄疸迅速加深/肝性脑病。
病因
病毒细菌等微生物、药物(如雷米封、消炎痛、 氯丙嗪等)、各种毒物(如砒霜)以及酗酒等 均可引起肝炎。 但暴发性肝炎症状凶险,病死率高。
严重烧伤时病人会出现休克、感染,而且烧伤 面积越大,休克出现的就越早;烧伤的深度越 深,感染就越重,除此之外,烧焦的皮肤还需 要进行植皮。即使治愈也留有疤痕或畸形,功 能恢复也是重大问题。 烧伤还可引起肾功能衰竭、化脓性血栓性静脉 炎、心律不齐、应激性溃疡等,如不及时纠正, 都可引起死亡。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针对我国城乡居民,为了保障其健康权益而设立的一项保险制度。
该保险制度的意义在于为国民提供了经济保障,特别是在面临大病医疗支出较高时,能够减轻其经济压力,帮助其顺利进行治疗。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我国开始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并在城市地区率先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扩大保障范围,我国相继出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这些制度的出台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四分五裂,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的制度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地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比较完善,保障水平较高,而农村地区的大病保险制度则相对较薄弱。
在制度运作方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般采取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保障范围有限。
由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时间较短,有些人群还未纳入保障范围。
保障水平存在差异。
一方面是地区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
保险待遇的核定和报销机制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加强政府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确保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扩大保障范围。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调整,逐步将更多的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建立统一的保险待遇核定和报销机制,促进制度的公平和一体化。
我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通过加强政府投入和扩大保障范围,我相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会更加健全,为国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大病保险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实施以来,逐渐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为百姓提供了重大疾病保障,对保障低收入、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和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于医疗保障的需求同步上升。
尤其是大病的治疗费用越来越高,不少家庭因为大病支出负担过重而身陷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先后推出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为大病患者提供一定的保障。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深化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缓解民众因病致贫和返贫,有效防控重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2003年起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川省等试点地区推行,随后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建立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体系。
截至2019年,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地区已经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不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地区在资金安排、保障的比例和范围、制度设计等方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改进,为后续推广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投保范围广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适用范围基本涵盖所有在保城乡居民,不分户籍和职业,无需考虑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可以保障大病风险。
2、保障金额高: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金额逐年提高,目前保障额度已经提高到50万元,且可以在不同程度的共济基金支持下实现“超额补偿”,在一定程度上为患者减轻了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3、政策保费优惠:对于贫困居民、低保户等较弱群体,政府实行全额或部分补贴,降低保障费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切实实现保障全覆盖。
1、保障范围有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并未完全覆盖所有病种,有些非常见病、慢性病等在报销范围内并未列入,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对于保障权利有一定影响。
大病医疗保险的背景和发展历程
大病医疗保险的背景和发展历程一、背景大病医疗保障是帮助家庭抵御大病侵袭,减轻家庭大病风险损失,体现社会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安排。
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从地区局部试点上升为全面推广实施的新阶段。
《指导意见》要求大病保险应该采取“先行试点、逐渐推开”的方法。
在六部委指导意见的推动下,各地区纷纷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截至 2014 年底,试点省份已达到 29个,130 多个城市展开试点工作,开展了 400 左右个统筹项目,覆盖人群 7 亿人。
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主要为人保健康、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等几家大型公司,截至 2013 年底,中国人寿承保的 76 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了青海、山东、辽宁和吉林等省市;人保健康承办的大病保险健康专项为 21 个,包含了 10 个省份;人保财险已中标了 16 个大病保险项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在 8 个省 20 个城市承办了大病保险项目。
【农村地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农民的收入不断提升,农村医疗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开始完善。
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参合率,年参合率上升到91.5%以上。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来临,以及物价的不断上涨,大病成为农村居民生活保障的主要威胁之一。
对于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头疼感冒等中小疾病家庭都可以承担,但是当遇到大病,对于一般的农村家庭都是致命的打击。
如何构建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农民的抗风险能力,是农民、社会和政府极为关注的事情。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的指导性文件后,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又于2003年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指出: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试点工作,到2010年基本实现了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制度的目标,达到了减轻农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研究综述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为了解决我国城乡居民因罹患重大疾病所造成的高医疗费用问题,特别设立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该保险制度于2003年开始试点,目的是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全面、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起初主要集中在一些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和少数中西部省份,覆盖范围较小。
在试点过程中,政府对参保人的门槛较低,可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
由于参保人数众多,保险基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该制度在初期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逐步完善了保险制度。
特别是从2012年开始,我国全面推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了全民覆盖。
针对保险基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政府将其列入药品加成范围并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筹资力度,有效弥补了保险基金的不足。
在参保人的选择方面,我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了分级管理的模式。
参保人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保险和选择医疗服务机构,特别是推行了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方便了参保人就医。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也加强了医保支付和医保监管的力度,保障了参保人权益的实施。
政府通过调整医保支付方式,优化医保支付结构,进一步提高了保险的支付能力。
政府加强了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增强了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在促进健康中国建设方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更多的城乡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水平。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国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重要举措。
通过持续的试点和发展,该保险制度由小范围试点发展成为全民覆盖,并逐步完善了保险制度。
保险制度的实施也对健康中国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从而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
医疗保险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医疗保险制度的变革与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本文将从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背景、变革动因、变革措施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背景医疗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欧洲。
在那个时候,一些国家开始尝试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其中就包括医疗保险。
这是因为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带来了大规模的工伤和职业病,使得普通劳动者难以承担巨额医疗费用。
二、医疗保险制度变革的动因1. 人口老龄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加,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着巨大的负担压力。
2. 医疗费用快速增长: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资源的扩展,医疗费用不断增长,使得医疗保险支付能力逐渐减弱。
3. 医疗安全问题: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往往只保障基本医疗费用,对于高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存在一定的限制,导致一些患者因无法承担高额费用而得不到及时救治,影响了医疗安全。
4. 社会经济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医疗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的多样化需求。
三、医疗保险制度变革措施1. 提高医保基金收入:通过提高社会缴费比例、扩大参保人群等方式,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强支付能力。
2. 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变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推行病种付费、疾病诊疗相关分组付费等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加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增加医保支付比例,提高住院报销上限等,促进公平公正的医保制度建设。
4. 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允许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市场,增加竞争,改善服务质量。
5.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化系统,实现医疗数据的互通共享,提高医疗保险审核效率,防止医保基金滥用、骗保等问题。
四、医疗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1. 多层次医保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险制度,符合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全民医保:实现医保覆盖全民,确保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政 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政策演进路径研究
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政策演进路径研究一、引言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旨在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对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政策演进路径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发展历程、特点和影响,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二、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背景与意义(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
同时,人口老龄化加剧、疾病谱变化以及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导致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城乡居民面临着较大的大病医疗风险。
在此背景下,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提高医疗保障的效率和质量。
(二)意义1、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可以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的待遇水平。
2、优化资源配置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管理、精算技术和服务网络等方面具有优势,政府购买其服务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3、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有助于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政府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政策演进历程(一)试点探索阶段(2012 2015 年)2012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试点地区主要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服务。
在试点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不同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5 2017 年)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
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演变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的进步,医疗保险制度在世界各国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与演变。
本文将探讨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背景、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趋势。
一、历史背景医疗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德国。
当时,德国的工人阶级由于工伤和疾病而导致严重的生活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德国于1883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全国性的医疗保险法案。
这一法案确立了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者共同支付保险费用的模式,为工人提供了医疗和失业保险。
二、发展阶段1.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在德国的成功案例下,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并建立了自己的医疗保险制度。
如英国于1948年成立了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使所有居民能够免费享受医疗服务。
美国则于1965年实施了联邦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和Medicaid),为65岁以上年龄段人群和低收入家庭提供医疗保障。
2. 医疗保险的普及与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医疗保险制度在各国的普及程度逐渐提高。
越来越多的人得到了医疗保障,大大减轻了疾病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负担。
同时,为了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扩大保险范围、增加保险补贴、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分配等。
3. 科技进步对医疗保险的影响科技进步对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的医疗技术和药物的不断涌现,使得医疗费用不断增加。
为应对这一挑战,各国纷纷调整医疗保险制度,加强控制医疗成本的手段。
例如,采取了限制药物价格、推行疾病管理、提倡预防保健等措施,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未来趋势1. 智能化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的迅猛发展,医疗保险制度有望更加智能化。
通过对海量医疗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保险机构可以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制定保费,并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 多元化的保险模式未来,医疗保险制度将更加多元化。
除了传统的社会医疗保险外,各种商业保险、互联网保险和互助保险等形式也将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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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的背景和发展历程
一、背景
大病医疗保障是帮助家庭抵御大病侵袭,减轻家庭大病风险损失,体现社会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安排。
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从地区局部试点上升为全面推广实施的新阶段。
《指导意见》要求大病保险应该采取“先行试点、逐渐推开”的方法。
在六部委指导意见的推动下,各地区纷纷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截至2014 年底,试点省份已达到29个,130 多个城市展开试点工作,开展了400 左右个统筹项目,覆盖人群7 亿人。
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主要为人保健康、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等几家大型公司,截至2013 年底,中国人寿承保的76 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了青海、山东、辽宁和吉林等省市;人保健康承办的大病保险健康专项为21 个,包含了10 个省份;人保财险已中标了16 个大病保险项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在8 个省20 个城市承办了大病保险项目。
【农村地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农民的收入不断提升,农村医疗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开始完善。
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参合率,年参合率上升到91.5%以上。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来临,以及物价的不断上涨,大病成为农村居民生活保障的主要威胁之一。
对于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头疼感冒等中小疾病家庭都可以承担,但是
当遇到大病,对于一般的农村家庭都是致命的打击。
如何构建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农民的抗风险能力,是农民、社会和政府极为关注的事情。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的指导性文件后,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又于2003年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指出: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试点工作,到2010年基本实现了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大病医疗制度的目标,达到了减轻农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运行问题】
在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大病医保的运行却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
大病医保的承办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委托商业保险机构运营,另一种是由医保经办机构运行。
承办大病医保的多家保险公司在这一业务上几乎均难以实现盈亏平衡。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
大病医保的财务平衡测算结果显示,平均每人每年缴费40 元,大病保险可达到实际报销比例50% 以上,但这一测算不能充分考虑到实施大病医保之后医疗需求的大幅上涨等因素,其结果面临很大不确
定性。
有研究测算,未来大病医保的赔付额将占整个医保基金的15% ,将有9 ~15 个省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出现赤字。
也有测算表明,如果按照目前的筹资和补偿模式运行,即使最保守估计,也将在2020 年前后用光全部的医疗
保险基金结余。
二、大病风险的基本内涵和大病风险保障
(一)大病风险的基本内涵
2007 年4 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首次从医学上界定了25 种可以列入重大疾病保险的“大病”。
依照此规范,大病风险是指因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风险。
医学上的大病是以疾病损害人体健康的严重程度作为判断标准,以此标准可以准确认识疾病的内在特征,判断“大病”风险是否发生。
然而,“大病”影响的不仅仅是人体机能,随着“大病”的发生会产生一系列经济后果。
除了医学上的界定,还可以用经济学的知识对大病风险:大病风险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因疾病导致的最终损失超出了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的不确定性。
(二)大病风险的标准界定
首先,以疾病病种界定的医学大病风险其实质上只是大病风险的风险因素;其次,虽然医学上的“大病风险”具有治疗成本高、影响后果严重等风险特征,但是并不意味治疗成本高、影响后果严重就是大病风险。
倘若家庭能够依赖自身的支付能力或通过疾病风险补偿机制支付高额医疗费用,高效的医疗服务系统能够减少或消除其引致的严重后果,维持家庭正常生活而不受影响,那么所谓的“大
病风险”也不能视为大病风险。
相反,贫困的或缺乏风险补偿机制的家庭也许因患“小病”而花费一笔小额的医疗费用陷入经济困境,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则这些疾病风险亦可视为大病风险。
(三)核算大病风险损失
核算大病风险损失,确立家庭大病风险经济承受能力标准是界定大病风险、有效管理大病风险的基本前提。
鉴于大病风险造成的损失的多样性,通常需要对风险损失予以分类,理清其中的损失成分。
一般来
说,根据大病风险对病患的作用后果,可以将大病风险损失划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与时间因素相关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大病风险的直接损失易于区分和核算,因此,人们在管理和处置大病风险时往往更多地关注直接损失,而疏忽了间接损失以及与时间因素相关的损失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困扰,导致部分大病风险被疏漏,从而影响大病风险管理的效果。
(四)大病风险保障
鉴于大病风险对家庭正常生活的严重影响,如何处理大病风险,特别是从经济上如何筹集资金补偿大病风险损失,减轻或消除家庭医疗费用压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较为完善的卫生系统与高效的疾病风险筹资与补偿机制则是协助家庭有效抵御大病风险的重要保证。
发展社会保险机制,整合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资源,以社会保险费(税)、政府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形式共同筹集的大病风险基金能够补偿家庭大病风险损失,避免因“灾难性医疗支出”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已成为许多中低收入国家公共卫生政策的基本共识。
而《指导意见》则明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的拓展与延伸,是对高额医疗
费用给予补充保障,主要用于解决民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制度安排。
《指导意见》要求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发挥大病保险功能,使大病保险对合规医疗费用参保人自付部分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避免城乡居民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
由此可见,中国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反映出以下四点政策要求:
一是:大病医疗保障属于“特惠型”保障制度,仅针对“大病负担重”的部分参保人,体现了保障的选择性原则。
二是:大病医疗保障强调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采取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运营管理模式。
三是:大病医疗保障功能由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大病保险来实现,大病保险侧重于对高额医疗费用参保人自付部分实施“二次补偿”,体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既分工又互为补充的相互关系。
四是:大病医疗保障目标是避免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以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大病保险的保障模式已成为当前中国大病风险保障的重要政策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