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解困房 安居房 经济适用房上市登记领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锡市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上市登记领证
(一)办事程序:
至测绘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评估窗口委托评估
→领取配图、评估报告后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
→凭号至窗口登记
→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
→至财政局契税征管所缴纳契税
→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
→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
(二)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需载明已补缴土地出让金);
解困房、马山知青房(三三制)、补贴出售房上市的,需提交补缴大修理基金的付款凭证;
5.房产买卖协议;
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买卖协议须公证,个人购房者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备案证明;
6.转让方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7.销售发票;
8.契税完税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10.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向银行贷款购房,一并办理他项权证的,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贷款抵押合同;
3.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友情提醒:
1.转让人需提供具有第二住所及不再申请廉租房的承诺;
2.申请书、委托书等可在总服务台索取或网上下载;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亲自到场办理登记及领证;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登记或领证,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委托书;
自然人委托出售房产的,委托书须公证;同时提交出让方不再申请廉租房的声明公证;
港澳台人士委托的,委托书须公证;
非中国国籍自然人委托的,委托书须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该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
5.出售未成年人的房产的,须提交经公证的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
6.转让非住宅、非普通住宅及取得未满五年的普通住宅时需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转让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时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四)税费项目:
转让方承担: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营业税等。

受让方承担:契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配图费、权证印花税。

(五)服务时限:自受理登记后7个工作日办结
(六)服务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