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准入机制保障水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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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准入机制保障水产品安全本报北京讯(记者刘云涛)全国人大代表、大湖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罗祖亮向大会提交建议:要通过建立长效准入机制,加强加工流通环节管控,保障水产品安全。
目前,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峻,《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6)》指出,水产及其制品已经成为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食品种类,农业部主要监测对虾、罗非鱼、大黄鱼等13种大宗水产品,监测合格率连续3年低于96%。
养殖环节,渔药用药过量导致残留超标,乱用违禁药物、环境污染致使水体破坏等。
经营者在活鱼运输过程中违规采用价格低廉且效果好的呋喃类、氯霉素等违禁药物。
罗祖亮认为,现有的水产品监管,是以抽检和专项检查为主,缺乏长期有效的准入监管机制,这种方式可以倒逼供应商、批发市场和上游养殖户,对水产品安全更加重视,但无法杜绝水产品经营者的钻空子行为。
只有使监管常态化,才能保证水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安全。
因此,他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构建水产品标准体系及市场准入机制,加强水产行业各级标准的宣传、推广工作,推进水产业各类体系认证。
只有建立标准与准入机制,使低质量、低成本、不安全的劣质水产食品无法进入市场,才能倒逼养殖户自觉加强源头的质量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他认为,应参照生猪、家禽定点屠宰的管理方式,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让鲜活水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先走进加工厂,由加工厂对鲜活水产品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由监管部门加强对加工流通环节的管控,在抽检养殖基地、养殖企业水产品的同时,在水产
品交易环节也要加大检查力度。
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水产加工企业建设冷链物流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杜绝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使水产品安全可追根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