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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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委托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参加_________展览会(以下简称“展会”),并委托乙方作为参展商代为履行相关参展事宜;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参展商参与相关展览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参展商,参加_________展览会。
展会名称:_________展览会
展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展位号:_________;展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展会主办方最终确认为准,若有变动,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本合同相关内容)
展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包括布展、展览、撤展时间,具体以展会主办方通知为准)
展会主办方:__________________
1.2 委托事项范围:
(1)展位租赁及相关手续办理;
(2)展位设计与搭建(含展位整体形象设计、展具制作与租赁、展台搭建与拆除、水电安装与调试等);
(3)展品运输、仓储及保管(包括展品从甲方指定地点运至展位、展会期间的展品保管、展会结束后的展品运回甲方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4)展会期间的现场服务(包括展品摆放与维护、展会资料发放、参展人员接待、信息收集与反馈、现场秩序维护等);
(5)展会宣传推广(包括展前宣传、展期宣传等,具体宣传方式及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6)展会期间及展会前后的相关协调工作(包括与展会主办方、搭建商、运输商、其他参展商等的沟通协调);
(7)其他与参展有关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若无其他事项,可填写“无”)。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参展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2)展品清单(包括展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运输及存储要求等);
(3)展品说明(包括展品的功能、特点、用途、技术参数、安全注意事项等);
(4)展位设计及搭建要求(包括展位风格、布局、功能分区、展示内容、灯光音响效果等);
(5)展会宣传推广资料;
(6)其他乙方合理要求的与参展有关的资料。
2.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
2.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有权随时了解参展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参展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乙方应认真考虑并予以采纳或回复。
2.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参展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展位设计方案、提供展品相关信息、参与展会宣传推广、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的沟通和协调等。
2.5 甲方对其提供的展品享有所有权。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仅在展会期间对展品进行保管和展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转让、出租、出借展品,或将展品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用途。
2.6 甲方负责办理展品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运输保障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如需乙方协助办理,则应另行签订委托协议,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在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7 甲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参展人员的行为、甲方提供的展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8 甲方有权在展会期间安排人员在展位现场进行宣传推广、客户洽谈等活动,但应遵守展会主办方及乙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参展工作。
2.9 甲方应在展会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供的参展服务进行验收确认。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参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方案进行展位搭建,确保展位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
(2)按照展品特性及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甲方展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展品丢失、损坏、变质或非授权占有;
(3)安排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合格人员提供展会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展品摆放与维护、展会资料发放、参展人员接待、客户洽谈、信息收集与反馈、现场秩序维护、特殊情况处理等;
(4)按照双方确认的展会宣传推广方案,积极进行展会宣传推广,扩大甲方标识影响力,吸引潜在客户;
(5)及时向甲方通报参展进展情况、展会现场情况、客户反馈信息等,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回复和处理;
(6)严格遵守展会主办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7)在展会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甲方的展品完好无损地(正常损耗除外)归还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展品撤展、运输等相关工作。
3.2 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具备专业的展会服务团队、拥有必要的展会服务经验和资源等。
3.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展品,并对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或展品泄露、复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用途。
3.4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3.5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展会主办方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不合规行为。
3.6 乙方对其委派的参展人员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如因乙方参展人员的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7 乙方应在展会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参展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展会基本情况、参展效果评估、客户反馈信息、市场分析建议等。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2 上述委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位租赁费、展位设计与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展品仓储费、展品保管费、展会期间的现场服务费、展会宣传推广费等。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存在其他文件或补充说明。
4.3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或费用发生变更,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对变更后的委托事项及费用进行确认。
4.4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费用:
(1)定金: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定金。
(2)第一期款:展会布展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第二期款:展会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尾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参展总结报告及全额有效凭证,并对乙方提供的参展服务验收确认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剩余部分,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5 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费用。
第五条知识产权
5.1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参展资料、展品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或展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展位设计方案、宣传推广方案、服务成果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宣传推广方案、服务成果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3 若在展会期间或展会结束后,发生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或乙方的知识产权提出异议或侵权指控,被指控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所知悉、获取或产生的对方的所有不公开的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
6.2 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年。
6.3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
6.4 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根据对方的要求,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并不得继续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
6.5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撤销、变更或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参展资料或展品,或提供的资料或展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参展或影响参展效果,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限期支付。
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发生的费用、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索赔等。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2 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时参展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参展义务,导致甲方参展目的无法实现或严重影响参展效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
(2)如乙方未按照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方案进行展位搭建,或展位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展位质量符合要求。
如乙方无法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仍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
(3)如乙方未尽到保管义务,导致甲方展品丢失、损坏、变质或非授权占有,乙方应按照展品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赔偿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3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以下简称“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下简称“非受影响方”),并提供相关文件,说明不可抗力的性质、发生时间、影响程度及预计持续时间。
(2)受影响方应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非受影响方应给予受影响方合理的履行宽限期。
(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_________日,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分摊已发生的费用、处理未完成的委托事项等。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违约金与赔偿金:
(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权利。
(2)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超出违约金部分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9.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
9.3 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法定解除:发生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3)约定解除:
a.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b. 如乙方未能按时参展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参展义务,导致甲方参展目的无法实现或严重影响参展效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c.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且持续时间超过_________日,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d.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 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解除程序:
a. 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以下简称“解除方”)应向对方(以下简称“被解除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说明解除理由。
b. 解除通知自送达被解除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解除通知生效之日起终止。
c.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解除方要求被解除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9.4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终止:
a.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b.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且双方未续签;
c. 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被解除或终止。
(2)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结算、资料交接、展品返还等。
(3)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保密义务、争议解决条款等。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0.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送达。
10.2 上述通知或联系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0.3 通知或联系以下列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1)当面送交的,在送交之时视为送达;
(2)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第_________日视为送达;
(3)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邮件到达对方指定邮箱之时视为送达;
(4)以传真发出的,传真发送成功之时视为送达。
10.4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
11.2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存在其他文件或补充说明。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其余_________份用于_________,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影响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