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200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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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关于200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时间安
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
•【公布日期】2002.12.11
•【字号】
•【施行日期】2002.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2003年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自我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各级人事部门认真坚持“凡进必考”制度,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补充到公务员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有力地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素质,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

在总结过去几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区县、市级部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试,按照《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就2003年我市考试录用工作的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录时间总体安排。

本着精减、统一、高效、规范的要求,根据《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细则》(渝人发[1998]97号)的规定,2003年录用考试原则上组织4次。

分别在二月、四月、六月、十月各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考试当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

二、考录各时间段及工作项目。

各地、各部门在确定参加当月考试后,应按以下时间段及工作项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开考2个月以前,申报考录计划和报送招录文件及简章。

招录文件、招录简章及相关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查,明确招录的单位、职位名称和人数,拟定招录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二)开考1个月以前,发布招录信息或政策文件,组织报名工作。

将经市人事局批准同意的招录文件或简章在离开考时至少1个月以前,向社会或有关单位及人员发布招录信息,可以通过英特网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面向社会公招的简章,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以文件的形式发布考录政策,对符合报名范围、对象、条件的人员,组织报名工作;
(三)开考10天以前,报送报考人员基本情况。

各地、各部门应按照招录简章及文件的要求,及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离开考至少10天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制作成Excel电子表格软盘,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四)开考3天以前,核发《准考证》,确定考务工作人员。

各地、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和参与考录主管机关选择好考点考场的工作,在离开考至少3天以前,将《准考证》核发给每一位考生;完成考录主管机关布置的考录组织工作任务;选派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考务工作的人员完成考录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2003年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时间安排申报表》(略)
重庆市人事局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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