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可以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可以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吗?
在我国,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有权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

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辩护权利,提供有效的辩护。

案例分析:某市公安机关对一名嫌疑人进行了拘留,并提起公诉。

该嫌疑人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然而,公安机关拒绝让律师与被关押的嫌疑人见面。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并且辩护人有权与被告人保持联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以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在被关押期间,有权与亲属、近亲属以及其他合法代表见面。

辩护律师作为被告人的合法代表之一,有权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

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并且辩护人有权与被告人保持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以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告人在被关押期间,有权与亲属、近亲属以及其他合法代表见面。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有权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

这一权利的保障旨在确保被告人能够充分发挥辩护权利,提供有效的辩护。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允许辩护律师与被关押的委托人见面,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