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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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机动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作为补充,并具有优先适用性。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车辆管理流程的透明度。

第五条机动车辆管理应注重人文关怀,保障员工的出行权益,提供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

第二章车辆准入与限制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准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持有有效的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合法文件。

(二)车辆必须通过厂内安全质检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方可准入。

(三)厂内机动车辆准入需提供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和资质,如驾驶执照、岗前培训证明等。

(四)有特殊需求的车辆(如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需经过专门部门审批后准入。

(五)车辆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准入进行限制,如数量限制、限制进入特定区域等。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限制和禁止行驶规定如下:(一)凡是无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等合法证明文件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厂内行驶。

(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经厂内安全质检部门认定后不得行驶,需进行修复并重新检测合格方可行驶。

(三)驾驶员持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厂内行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机动车辆临时限行、临时禁行等安全通告期间,不得在厂内行驶。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驾驶员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人员,且驾驶证年审合格。

(二)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驾驶员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保证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四)驾驶员不得饮酒驾车、毒驾等违法行为,并严禁借用他人驾驶证驾驶。

(五)驾驶员应按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出现患病、疲劳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由医生评估是否适合驾驶机动车辆。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

第七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九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1. 车辆驾驶员资质要求:驾驶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关驾驶经验。

2. 车辆驾驶速度限制:公司厂内道路设定了速度限制,驾驶员必须按照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3. 车辆使用备案:所有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在使用前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4. 定期维护保养: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5. 车辆驾驶员培训:公司必须定期组织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等内容。

6. 安全驾驶守则: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安全驾驶守则,如不酒驾、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等,并确保车辆内乘客的安全。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本厂区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规范车辆使用行为,特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一、审批管理(一)采购或租赁车辆,经所在部门审批批准后,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备案。

(二)管制车辆的购置、租赁、调拨、退役及清算必需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三)车辆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车辆资产、车辆技术情形、各项凭证、保单、批文等,并进行更新备案。

二、车辆使用(一)车辆使用必需依照预定路线、目的地和布置执行,车辆管理人员应在发车前认真对使用计划进行核对。

(二)车辆使用人员必需有驾驶资格,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酒后驾车、超速驾车、超员载重等违规行为,严禁用车牌、驾驶证等假证件。

(三)车辆使用人员必需依照规定保管车辆钥匙,并在用车结束后将车辆归还给车辆管理人员。

三、车辆维护和修理(一)车辆维护和修理必需由具有资质的维护和修理单位进行,严禁私自维护和修理、拆卸车辆,以及使用无关部门、无资质的维护和修理单位进行维护和修理。

(二)车辆维护和修理应定期检查,防止隐患和故障发生,车辆维护和修理台账必需登记详实。

(三)车辆维护和修理单据、资料等必需保存完好,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归档和审查。

四、车辆保险(一)车辆保险应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保障的需求进行购置,车辆保险的种类和标准应通过审批程序予以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时购置。

(二)车辆保险单据、金额、保险期限等全部认真记录在车辆管理台账中。

五、车辆报废(一)车辆报废必需依照有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凡被判定不能返修或在经济上不划算时,应适时申请报废,并经所在部门批准同意后,将车辆退出车队,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在车辆检查时,如发觉车辆有严重缺陷或故障,且鉴定其维护和修理价值过大,不能再维护和修理而要求报废的,应分别由车辆管理人员、财务审批以及车管所审核及确认。

六、交通事故(一)车辆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的组织车队出车,保障车辆安全,除去隐患。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二条公司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车辆、公务用车等。

第三条员工个人车辆1. 员工个人车辆需在公司要求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时间停放,不得随意长时间未移动。

3.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得影响安全通行。

4.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规格停放,不得停放超出规定的大小。

5. 员工个人车辆需保持整洁,不得在车辆内乱丢垃圾。

第四条公务用车1. 公务用车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方可使用。

2. 公务用车使用完毕需将钥匙交还给车辆管理员,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3. 公务用车在使用期间需注意交通安全,合理安排行车路线,遵守交通法规。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公司将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员工个人车辆的维护保养由员工自行负责。

2.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车辆年检,相关手续须妥善保管。

第三章行车安全第六条行车准备1. 车辆使用前需完成相关的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2. 行车前需检查油量、轮胎、灯光、刹车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驾驶证必须适用于该车型。

2. 驾驶员需在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

3. 驾驶员不得饮酒、吸毒、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4. 驾驶员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设备和配置使用车辆。

第八条安全驾驶1. 遇到恶劣的天气条件或路况时,驾驶员需减速慢行,保证行车安全。

2. 驾驶员不得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安全的设备和物品。

第九条防范盗窃与劫持1. 车辆在停放期间需锁好车门与车窗,防止被盗窃。

2. 驾驶员需保持警惕,避免被劫持行车。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车辆事故时,驾驶员需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及时联系公司安全部并报警。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2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2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厂内交通安全和生产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员工私家车、厂车、仓储车辆等。

第二章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条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归属于车辆的所有人,管理责任由车辆的所有人承担。

第四条使用权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权由厂方或相关部门分配给有资质的员工,使用权的分配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和程序。

第五条使用资格获得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权的员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2. 通过相关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 无涉及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4. 无严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 遵守交通法规、公司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进场手续未经许可,禁止将未经登记、未办理进场手续的机动车辆驶入厂区。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登记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应进行登记,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基本信息、车辆信息、车辆的使用性质等。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停放位置厂内机动车辆停放位置应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禁止随意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九条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辆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的时间限制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时间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禁止在禁行时间段内使用机动车辆。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厂方或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的加油厂内机动车辆的加油应在规定的加油区域进行,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加油。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的维修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应由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禁止擅自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机动车辆驾驶员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确保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应以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效率和便利。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应做到科学合理,依法操作。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配备和管理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机动车辆。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配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具备合法持证驾驶员。

第八条机动车辆资料应在公司内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的性能良好。

第十条对于无法正常运行的机动车辆,应及时报废或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使用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操作,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使用机动车辆前应检查车辆的状况,如刹车、灯光、轮胎等,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经过培训并及时更新技能。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应保持车身清洁,并妥善保管车辆。

第四章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各个环节的职责。

第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安装车载GPS系统,以便实时了解车辆的行驶轨迹和位置。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知识和操作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机动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需经过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入。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或机动车辆使用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罚款、停用车辆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认真履行本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或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可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叉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吊车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制定、修订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监督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对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三)监督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四)及时报告厂内机动车辆事故。

第三章安全技术要求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车辆装备齐全,安全防护装置有效;(三)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损伤;(四)车辆排放、噪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身体健康;(二)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四)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一)车辆外观、底盘、电气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二)车辆排放、噪声等;(三)车辆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一、驾驶资格要求1.所有在厂内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并且没有因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记录。

二、车辆准入管理1.进入厂内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并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修。

2.机动车的颜色必须与驾驶证上注明的一致,并且车辆上必须悬挂明确的标识,便于辨识。

三、机动车驾驶行为准则1.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厂内交通规定,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保持车距,遵守安全行车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抽烟、饮食等影响驾驶集中力的行为。

4.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在遇到行人过路等情况时,须给予优先通行,保证行人的安全。

四、机动车停放管理1.机动车必须在指定的停车位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道路上或其他不设停车位的地方。

2.机动车停放时,必须将车辆熄火,并拉手刹,确保车辆安全。

3.机动车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机动车维护管理1.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机动车维护保养。

2.机动车维修保养由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不得私自进行修理。

3.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并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六、事故处理1.发生机动车事故后,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互相协商,并等待交警的到来。

2.对于造成事故的机动车,必须立即进行估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1.对于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被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扣分、罚款、警告甚至吊销驾驶证的处理。

2.对于机动车违反停放管理规定的,将被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移车等处理措施。

八、附则1.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厂方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相应的修订。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于已经存在的机动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关规定和要求。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内机动车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和使用人员,包括厂外人员使用公司车辆的情况。

第三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便捷高效、文明规范”的原则,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机动车使用人员应具有驾驶资格并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机动车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全体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熟悉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先到指定地点申领车辆使用手续,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和目的地进行行驶。

第八条车辆使用人员在借用公司车辆时,须出示有效驾驶证件和相关行车证件,并签订使用协议。

第九条车辆使用人员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开展车辆巡检工作,每日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并将巡检记录报送到车辆管理机构。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要求,不得违章行驶、超速、酒后驾驶等。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需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带宠物等,严禁在车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如发生事故或故障,须立即报告车辆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如需临时停放车辆,应选择指定的停车位,并做好车辆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车辆维护计划,按时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机构应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记录、保养维修记录等,定期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机构应建立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维修工作的及时性和质量。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不得使用无资质或无牌照的修理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车辆进行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管理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厂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备合法手续,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分为以下几类:(一)机动车辆:指厂内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辆等。

(二)非机动车辆:指厂内使用的自行车、手推车、电瓶车等。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配备以下设备:(一)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反光镜、转向灯、制动灯、喇叭等。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灭火器。

(三)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安全带。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更换、报废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二)熟悉厂内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参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车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三)不得超速、超载、违章驾驶。

(四)不得驾驶与驾驶证规定车型不符的车辆。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不得逆行、违章停车。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安全、有序、高效的车辆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顾问和临时工都必须按照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任何员工、顾问和临时工在正式驾驶公司车辆前,必须获得相应有效驾照并经过相关培训,且无酒驾、毒驾等违规记录。

第四条员工、顾问和临时工每次借用公司车辆,都必须填写用车申请表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五条计划使用车辆的员工、顾问和临时工必须提前进行车辆预约,并遵守预约时间。

第六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归还车辆,并将车辆处于整洁、无垃圾、有序的状态。

第七条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情况,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八条严禁搭载超员、逆行、酒驾、毒驾等违规行为。

第九条严禁使用公司车辆进行私人活动或个人经营。

第十条使用公司车辆应根据车辆功能进行合理使用,严禁将车辆用于不符合其功能的作业和行驶环境。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改装车辆结构、安装非法设备等行为。

第十二条使用公司车辆出差或外出过程中,如需长时间停放车辆,必须妥善安排停放位置,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章车辆保养维修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的保养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执业证书。

第十五条发现车辆故障、损坏或需要保养时,应尽快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由其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但若因员工、顾问或临时工的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故障、损坏,应由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要确保车辆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十八条所有车辆在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熄火、拉手刹、挂空挡,车辆停放必须注意安全,防止滑溜。

第十九条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厂区内车辆管理规定(2篇)

厂区内车辆管理规定(2篇)

厂区内车辆管理规定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厂区车辆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1、所有电动车、摩托车、提货车、供货车、吊车、叉车、装载机等一律严禁携带危险化学物品进入厂区(除特殊情况外);2、严禁超载或携带与公司生产所需无关的易燃易爆及其它有害物品进入厂区;3、进入厂区的所有载人汽车(公司用车,外单位的办事车、参观用车、出租车等)统一停泊在广场及指定停泊地点;4、装卸车辆(提货车、供货车、吊车、叉车、装载机等)一律听从公司保安指定大门(北门)、后门(南门)出入,并服从保安同志的指挥;5、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其它区域严禁行驶和停泊;6、车辆在厂区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能超过____公里/小时,转弯、会车时不超过____公里/小时;7、所有外部车辆,进厂要登记,填写车辆来访登记薄,由公司接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厂。

并由保安同志负责来访车辆的停泊管理,出厂时必须检查来访车辆是否携带公司物质,方可放行;8、提货车、供货车、吊车、叉车、装载机、公司内部货车等,在厂区进行高空吊卸、装卸、会车、倒车等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使用部门、科室内部协调),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考核____元/次,相关管理者及接待者负连带管理责任。

情节严重者,由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厂区内车辆管理规定(2)以下是厂区内车辆管理的一些建议和规定:1.注册备案: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在进入之前进行注册备案,包括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等。

2.许可证要求: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许可证和保险。

3.固定停车位:为了避免车辆拥堵和混乱,厂区应设置专门的固定停车位,并对每辆车辆进行分配。

4.交通规则: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厂区内的交通规则和限速要求。

5.安全设备: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应急电话等。

6.驾驶员要求: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1. 前言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车辆管理,特订立本《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厂区内的机动车辆管理,旨在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车辆使用合规、安全可靠。

2. 车辆登记与管理2.1 车辆登记1.全部企业员工所驾驶或使用的机动车辆,均需在进入厂区前完成登记手续,并获得有效的企业车辆通行证。

2.登记时需供应机动车辆的相关证件及信息,包含车辆行驶证、车辆全部权证明、车牌号码、品牌型号等,并完整填写登记表格。

3.员工单位出于特殊需要使用非本人名下车辆时,需供应车辆全部人的委托授权书。

2.2 车辆维护与保养1.车辆全部人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2.车辆全部人应当每年向企业提交车辆年度检验合格证明,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车辆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应妥当保管,方便查询和监督。

2.3 车辆使用规定1.只有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企业车辆通行证的员工方可在厂区内使用机动车辆。

2.车辆使用需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酒后驾驶、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

3.员工使用企业车辆应做到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定,妥当保管,禁止私自改装车辆。

4.禁止将企业车辆用于非工作范围的私人目的,包含但不限于私人接送、个人旅游等。

5.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损坏,应立刻向上级主管报告,依照规定程序处理。

3. 车辆安全管理3.1 车辆停放管理1.厂区内设置特地的车辆停放区域,员工在厂区内停放车辆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并依照规定的方向和位置停放。

2.厂区内不得乱停乱放车辆,特殊情况需停放在非指定区域时,需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3.禁止停放无效期或过期的车辆于厂区内。

3.2 车辆安全巡查1.依照规定,企业应定期进行车辆安全巡查,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刻整改或报告上级主管。

2.巡查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检查车辆情形、驾驶员安全带使用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车辆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2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2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1、凡是在厂区内作业的机动车辆,包括叉车、翻斗车、拖拉机、装载车、推土机及未上交通牌照的汽车、自卸车等本单位的车辆均须遵守本规定。

2、各车辆应由其所属部门指定专人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

3、各车辆由各部门指定持证人员驾驶,非指定人员不得驾驶。

4、驾驶人员应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证驾驶,并按规定年审。

(未按规定年审,视同无证)5、严禁无证驾驶,凡擅自驾驶车辆或指挥无证人员驾驶,及有证人员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的,发生事故,由以上人员承担责任。

6、驾驶人员应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发现故障应停止使用。

7、各车辆在厂区内作业,必须遵守厂内交通规定。

8、驾驶证件由驾驶人员所在部门申办。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车辆申请与审批第二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

第三条车辆使用申请必须包括车辆使用目的、车辆型号和数量、使用日期和时间等必要的信息。

第四条车辆使用申请必须提前提交,至少提前24小时,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临时申请使用车辆的,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并在申请中说明。

第六条被审批使用的车辆,必须按照申请的目的和时间使用,不得变更使用目的或超时使用。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七条取得使用审批的车辆,必须在使用时携带车辆使用证和相关车辆文件。

第八条已取得使用审批的车辆,不得出现以下情况:(一)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开车出厂;(二)不得擅自调动车辆的位置,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非指定区域;(三)不得搭载其他未经审批的人员;(四)不得携带非工作相关物品。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十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必须由专业的汽车维修机构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擅自进行。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详细记录保养项目和时间。

2024年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第六条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第七条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第八条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第九条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第十条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第十一条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十三条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

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

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第十四条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十六条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第十七条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厂内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人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机动车车辆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车辆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车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厂内机动车车辆的登记、注册、审核、报批工作;(二)负责厂内机动车车辆的调配、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三)负责厂内机动车车辆安全检查、违章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四)负责厂内机动车车辆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五)负责厂内机动车车辆管理档案的建立、保管、查询等工作。

第三章车辆登记与注册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第九条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厂内机动车车辆的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条车辆登记、注册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二)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四)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提交的登记、注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注册。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调配第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车辆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使用、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车辆的使用范围:(一)生产、生活、办公等需要;(二)紧急救援、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三)厂内车辆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向车辆管理办公室提出车辆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车辆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车辆;(二)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三)保持车辆整洁、完好;(四)按照规定缴纳车辆使用费用;(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3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3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合理和高效,保护职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一切使用机动车辆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机动车辆是指本厂独立具有行驶能力且装有发动机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特种车等。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应坚持依法治车、安全第一、效率为重、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备案并取得合法的车辆证明和行驶证。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转让、注销或报废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年检,并按照规定进行强制保险。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并确保车牌号码清晰可见。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按规定随车携带车辆证明和行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查登记,并保留有关台帐和档案。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安排;(二)车辆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使用时间和里程;(三)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道路,严禁违法操作或超员载物;(四)车辆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五)车辆使用者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正常可用。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车辆维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并按照规定保留维修记录;(二)车辆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三)车辆保养和维修不得影响生产工作,应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四)车辆保养和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以个人名义报销;(五)车辆保养和维修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购买和使用正品配件。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1.引言厂内机动车管理对于保障企业生产生活秩序、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也是社会道路交通管理的一部分。

为此,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汽车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以减少企业安全风险,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在下文中,将详细阐述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以便员工更深入了解这一安全管理规定。

2.管理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包括汽车、电动车、摩托车等。

3.汽车驾驶证管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均应该拥有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车辆前应进行核对,确保驾驶员持有的驾驶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驾驶证。

如果驾驶员无证或证件已过期,则不得驾驶机动车。

4.机动车管理4.1.车辆备案注册所有厂内机动车均需进行车辆备案注册,申请车辆备案注册需要提供车辆所有证件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机动车行驶证 - 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单 - 车辆登记证 - 车辆验车合格证明 - 车辆购置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持有备案注册的厂内机动车,才能合法在厂内行驶。

4.2.车辆年检厂内机动车应定期进行车辆年检,检查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外观、车体、车轮、轮胎、车灯、刹车及驾驶室等部分,符合检验标准后方可通过。

4.3.车辆使用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应该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驾驶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 保持车距,避免猛踩刹车 - 避免驶入行人道、非机动车道和禁行路段 - 安全驾驶,避免超速和抢行4.4.车辆维修保养所有厂内机动车均应按照生产厂家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

5.安全教育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 - 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 行车安全规范教育 - 应急求救知识培训6.处罚措施对于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反者,将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警告或口头提醒 - 停用或限制使用机动车 - 暂扣驾驶证 - 经济处罚 - 辞退或暂停工作7.结语厂内机动车管理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不仅能够提高厂内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也是企业安全风险控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随着经济的不断进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机动车的数量也不断加添。

在厂内,机动车管理显得尤为紧要,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的生产效率、环境的保护等多个方面。

因此,建立健全的机动车管理规定,对企业、员工和社会都有紧要现实意义。

一、管理措施1. 管理人员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认真的管理计划和措施,确保车辆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负责机动车管理的专职人员应技术过硬,服务详细,依据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并完善机动车档案;3. 负责机动车维护的专职人员应通过厂内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严格依照维护规程、要求执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4. 厂区内机动车应依照规定停靠在指定地点,对于违停的车辆应依法惩罚,并适时通知车主;5. 对于在厂内开展业务或参观的车辆,应在厂门口注册登记,必要时进行查验,确保车辆符合环保、安全和交通要求;6. 在二级以上园区内应设置专用的机动车道路,机动车应在规定区域内行驶,严禁违规驾驶。

二、车辆购置和保养1. 依据企业需求和功能要求,选购型号、品牌、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机动车;2. 在车辆保养上应遵从“防备为主、保养第一”的原则,依据时间、路况、里程等综合因素,订立认真合理的保养计划;3. 负责车辆保养的专职人员应依照保养计划,认真执行保养准则,检查车辆机油、车轮胎压等部分,并制作保养记录;4. 对于显现故障的车辆,在排出故障后应适时通知车主,如需配件更换应审核并授权,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

三、人员培训和交通标志标线1. 厂内车辆驾驶员应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性、环保性、文明性等;2. 对于新进驾驶员应进行基本技能培训和安全引导,把握交通规定和厂内管理制度;3. 在车辆驾驶员管理上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应予以严厉处理,并对落实安全、环保、文明驾驶激励措施;4. 在厂区内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标注车辆道路、行车规定和提示标志等,适时更新和维护。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一、各部门使用汽车采用书面登记形式,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厂长批准,按业务的轻、重、缓、急进行统一安排。

二、工厂专职车管人员须按领导用车、业务急需用车、兼顾办理其它事宜用车的原则,合理调派使用车辆。

三、有下列情况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扣发当月奖金:1、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和其它损失;2、酒后驾车肇事;3、无证驾车或驾驶证照不相符的车型肇事;4、私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不良后果;5、不按规定操作和停放,造成车辆损坏和不良后果;四、各部门在使用汽车中,发生的加油单、过路费,返回工厂后即交给专职车管人员,车管人员核实后方可报销。

五、各部门经主要领导同意使用车辆并经车管人员发给汽车钥匙后,一定要对所使用的汽车外部及车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该车有无异常,如使用前不认真检查确认,责任由接车使用人负责,如发现异常须及时告知车管人员,车管人员须到场确认,追查上次使用汽车的人员,对汽车异常给予说明,正常损坏由工厂负责人报公司车管人员鉴定并送相关修理厂或修理店进行修理,以确保汽车的安全使用。

六、各部门使用的汽车,使用完毕后一律停放在工厂办公楼前,如车辆在外过夜事先报工厂领导后,领导同意方可。

未经领导或车辆人员同意工厂汽车在外停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汽车使用者负责,工厂不予报销在外停放车辆的费用。

同时要承担因汽车在外停放而发生的一切损失。

七、各部门在使用汽车过程中如遇有汽车修理须报告工厂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在汽车使用完后一并交财务人员统一报销。

八、工厂目前现有汽车数量,要保证正常生产目标的完成,确有一定差距,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车辆,最大限度地满足业务用车量,相互理解,来完成工厂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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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
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24
厂内机动车管理-汽车管理规定(新版)
为规范机动车辆和使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并完善有关考核制度和管理办法。

根据局多元发【2004】78号“局多元经营管理中心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公司【2004】08号“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化工厂于2005年11月23日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对使用汽车暂做如下规定:
一、各部门使用汽车采用书面登记形式,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厂长批准,按业务的轻、重、缓、急进行统一安排。

二、工厂专职车管人员须按领导用车、业务急需用车、兼顾办理其它事宜用车的原则,合理调派使用车辆。

三、有下列情况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扣发当月奖金:
1、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和其它损失;
2、酒后驾车肇事;
3、无证驾车或驾驶证照不相符的车型肇事;
4、私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不良后果;
5、不按规定操作和停放,造成车辆损坏和不良后果;
四、各部门在使用汽车中,发生的加油单、过路费,返回工厂后即交给专职车管人员,车管人员核实后方可报销。

五、各部门经主要领导同意使用车辆并经车管人员发给汽车钥匙后,一定要对所使用的汽车外部及车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该车有无异常,如使用前不认真检查确认,责任由接车使用人负责,如发现异常须及时告知车管人员,车管人员须到场确认,追查上次使用汽车的人员,对汽车异常给予说明,正常损坏由工厂负责人报公司车管人员鉴定并送相关修理厂或修理店进行修理,以确保汽车的安全使用。

六、各部门使用的汽车,使用完毕后一律停放在工厂办公楼前,如车辆在外过夜事先报工厂领导后,领导同意方可。

未经领导或车
辆人员同意工厂汽车在外停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汽车使用者负责,工厂不予报销在外停放车辆的费用。

同时要承担因汽车在外停放而发生的一切损失。

七、各部门在使用汽车过程中如遇有汽车修理须报告工厂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在汽车使用完后一并交财务人员统一报销。

八、工厂目前现有汽车数量,要保证正常生产目标的完成,确有一定差距,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车辆,最大限度地满足业务用车量,相互理解,来完成工厂的各项工作任务。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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