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翅与花椒》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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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与花椒》读后感
跟扶霞·邓洛普(Fuchsia Dunlop)的这本《鱼翅与花椒》一样,我的这篇书评也是杂七杂八的。

我并非一气呵成地把这本书读完,而只在闲余时间翻翻,所以我的阅读过程是断裂的,阅读所产生的感想也是七零八落的,随每天心情起伏不定而有所变化。

因此,这篇写到哪算哪的书评也就像一只被啃过的凤爪似的。

一、身份认同
在《鱼翅与花椒》里面,邓洛普说的最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identity的问题:世界各地的人们是如何通过饮食来定义自己的身份。

正像她自己在序言里面写的,“吃别国的菜,是很危险的。

一筷子下肚,你就不可避免地失去自己的文化归属、动摇最根本的身份认同。

这是多大的冒险呀。

”这里其实涉及到不同的身体观。

要知道,在如今所谓的“vernacular knowledge”里面(说它“vernacular”并不意味着它没有道理),很多人仍旧认为人的身体是会随着环境和饮食而变化的。

这种“身体具有流动性”的想法,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里都很常见(如我们常说的“病从口入”和“阴阳平衡”的概念;而在欧美社会,我们则可以看到古已有之的“体液论”(the humoral theory)和新近的“you are what you eat”的观点)。

根据这种“流动的身体”的看法,假如我们摄入了过多的“异文化”的食物,我们的身体就会变得和以前不一样,而作为个体的我们也随之变得不那么“纯粹”了。

虽然每个人都对体液的流动和平衡有自己(“祖传的”或“家传的”)的看法,但是从总体上说,这种建立在“体液论”之上的身体观在前现代时期
的西欧社会里是很有市场的。

在《The Woman Beneath the Skin》这本书里面,历史学家Barbara Duden就通过分析一位十八世纪居住在Eisenach地区(在今德国境内)的医生Johannes Storch的日记(里面记录了逾1800个病例),向我们解释了“体液论”在女性lived bodily experiences里面所扮演的角色。

Duden的研究说明,前现代欧洲人相信四种体液(phlegm-粘液, blood-血液, black bile-黑胆汁, red/yellow bile-红胆汁或黄胆汁)的比例和流转关乎身体健康,而整个系统的运作是受到饮食、气候、亲密关系(啊,自己理解)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外部因素(譬如“一阵刺骨的冷风”或者“喝了冰凉的河水”这些)的影响。

只要一个人的体液系统发生了变化,他/她的身体特别是肤色和性情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进入现代,“体液论”在现代科学的冲击下早已失去了它从前的显赫地位,但是这并不妨碍它继续在平头百姓群体里面的产生影响。

所以,邓洛普会有一种“我是谁”的认同问题,也许并不让人意外。

“体液论”(图片来源于维基百科)不过,这种“体液论”背后的本质主义却问题多多,其中一个就是缺乏历史感。

邓洛普自己好像也有这样的问题。

在“野人才吃沙拉”一章里面,她是这么写的:“吃熟的外国蛮夷,在必要的时候,还是可以打打交道的。

而吃生的蛮夷(未开化的非中原人)就是‘君子远之’了。

就连在当代中国,有时候都把不认识的人称为‘生人’,认识的人称为‘熟人’。

这样的态度反映了一个事实:中国人传统上就是不爱生食的。

”读到这里,我的脑子里就猛地冒出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中国?而从这个问题,我又联想到别的一连串问题:什么能够被算作“传统的”中国(刚从神话年代走出来的商人和周人?始皇帝治下的大秦?万国来朝的唐王朝?偏安一隅却有风姿绰约的南宋?还是既有传承亦有断裂的明清两代?)?谁能/应该被归类为中国人?哪里的饮食传统以及谁的传统才能够算得上“够中国”(比如,跟中原地区比起来,粤闽地区的吃虫子和生吃海鲜的传统究竟算不算“中国”?吃米饭、吃面食、吃青稞的
人群究竟谁才算得上是“正宗中国人”?)?中国只能有一种传统吗?这些问题就像是被红油覆盖的火锅底料,在水烧开以后,就纷纷蹦蹦跳跳地冒出头来了。

随着她在中国年复一年地“胡吃海喝”(开玩笑的语气),也随着她的年岁渐长,邓洛普也慢慢地意识到这个问题。

譬如,她在“饿鬼”一章里面就对自己的本质主义的看法进行了反思:“只有到了刘复兴这个村,你才会意识到把‘中国菜‘作为单一的概念是多么笼统浅薄。

中国南北分化严重:一方吃大米,一方吃小麦;甘肃的居民属于后者。

从东海岸和北京往西,一直到中亚的边境甚至更远,这么大的一片区域的主食都是面和馒头,甘肃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无论邓洛普的inner body因为中餐而变得多么中国,也不管她的四川话说得多溜,她的“金发碧眼”让她永远难以成为“真正的”中国人(这句话本来就很本质主义了)。

“红楼梦”一章的末尾读起来竟然让我有点鼻子一酸的感觉:
终于,一个多世纪以后,那位已故的吴先生圆了这中西交流的梦想。

而我完全是出于巧合,做了为他圆梦的使者。

张先生叫来个一直等在旁边的摄影师,问我能不能合影留念。

于是我站在壁炉前拍了照,又到露台上做了回模特,露出灿烂的笑容,身边站着馆长和医院院长。

我在这个为西洋人修建的洋楼里,做了一回外国人的代表。

二、餐桌上的霸权
喻波的厨房里没什么奇特昂贵的装备,没什么离心机、脱水机或者液氮机(这些都是国际先锋烹饪爱好者最喜欢的“玩具”)。

后厨的所有工作几乎都是用最简单的工具完成的:中国菜刀、木头菜板、蒸笼和炒锅。

然而,由于菜品中融入的智慧与匠心,还有出色的美味与卖相,他的厨艺在很多方面都能与西方最高级的料理比肩。

书中“嚼劲”一章,尤其是上面引用的这段话,让我再次思考关于餐桌上的霸权的问题。

喻波和其他无数有着让中国菜走出国门的大厨们,不管怎么努力,都绕不开一系列(几乎)由西方订立的“美食标准”“米其林星级评价标准”。

这里其实牵涉到一系列关于饮食霸权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饮食必须要符合“西方”的标准,而不能根据每天真正吃这些饭菜的人的口味去评判呢?这个标准真的能够涵盖中式厨艺文化的方方面面吗?那些评委们真的能够体会到那些“跟人手几乎一般无二”的鸡爪或者“橡胶一样”的海参的口感吗?这真的让人有满肚子的问号。

(作为一个广州人,在看着米其林“轮胎人”的形象时,突然想到:如果把“轮胎人”煮了吃了,它口感完全就是“橡胶一样”的吧?)
往大了说,是不是世界各地的菜肴中餐、东南亚菜、日韩料理、中东菜、非洲菜、拉美菜等等都需要被那个“轮胎人公司”制定的标准认可才算得上是“够格”呢?(当然不是。

)这让我联想到之前米其林为广州的餐厅打星评分的结果(相关报道):广州城内,被评上“一星”的餐厅无一例外都是价格高昂、环境奢华、出品追求西式的创新或是某种fusion感却又不太有“广州味道”的主儿。

同时,大概是因为广州的餐厅过于亲民和充满市井气吧,没有一家广州的餐厅被评上米其林两星或三星。

不过,至少在我看来,米其林的评价实际上挺没劲的。

在我们这些“广州土著”的眼里,粤菜既要“大件夹抵食”,也要把握好用料新鲜、秉承传统以及与时俱进三者之间的微妙的平衡;相反地,喜欢“贵夹唔饱”、只求排场而不求实惠的人,都会被视作“乡下佬“或者“捞头”。

(当然啦,这种看法政治不正确。

)每当一些朋友向我打听广州的那些装潢豪华、菜品却毫不出彩的馆子,我都会从心底里生出一种怜悯和鄙夷。

不懂得怎
么吃、吃什么、什么才值得吃是一件多么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啊!难道不是么?
所以啊,很多人都说,在这个城市做饮食特别辛苦:广州的“老饕”们口味刁钻,又追求实惠,要是餐厅的菜品用料不精、做法不正宗,他们就会“用脚投票”。

然而,对于“轮胎人公司”的评委来说,餐厅高档环境、十足的“仪式感”和比“广州味道”更玄乎的概念似乎才是最重要的,而正宗的广式皮蛋酥里面皮蛋究竟要放多少份量、是不是需要放酥姜、酥皮的油和面的比例如何根本不足一提。

噢,对了,他们大概根本不想吃皮蛋。

“这一坨黑色的淤泥”究竟是什么东西?他们心想,就像初到香港的邓洛普一样。

我们需要更为“去殖民化”、更基于“当地口味”以及更加多元化的美食评判标准。

化用一句《圣经》里面的话:西餐的归“轮胎人”,中餐的归我们(来评判)。

三、“我们都是食人族”
壮劳力们把这已经绵软无力的大家伙抬到炉台上,分别把猪身的各个部位往那盆滚开的水里焯一下。

还专门有个人往炉膛里添柴烧火。

他们在炉台上操作时,猪的脸一片苍白、了无生气,眼珠子的角度非常奇怪,直勾勾地盯着某个地方。

焯水之后变白的部位被趁热拔了毛。

做这事的时候,男人们很安静也很认真。

其实吧,这个小标题是我借列维·斯特劳斯的那本小书胡乱起的。

我的意思是,不管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或者还是别的什么地方的人,我们都是一样的虚伪。

读到上面这段关于杀猪的描述(来自“味麻心不麻”一章),大部分英语世界的读者估计会惊慌失措吧(恰似那只待宰的猪)。

不难想象,欧美社会里的绝大多数人,以及越来越多的“新生代中国人”,早已被小心翼翼地和屠宰场景隔绝开来,每天只是从货品摆放整洁、灯火早晚通明的大型超级市场买来“洁净的”肉食。

有一些肉食,像牛排和金枪鱼块,在经过一定程度的清洗以后,被精心地放在一个软塑料做的矩型盘子里,盘子上面还裹着帖有商品条型码的保鲜纸;别的一些肉食(通常会是些所谓的“边角料”),在混了面粉及面包糠之后,经过高温油炸处理,然后被塞到急冻冰柜里。

人们每天一边大快朵颐,吃着各类肉食,一边又对屠宰的场景甚至是屠宰动物的事实本身嗤之以鼻。

当然了,这种掩耳盗铃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的心态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些对此浑然不知的“天真汉”。

我并不反对人类吃肉,我也知道为了吃肉人类必须杀生,我更特别喜欢吃各种来源合法、健康的肉。

我只是对上面说的这种伪善式的天真感到可怜和可耻罢了。

写到这里,我突发奇想,那些被成批地送入现代大型屠宰场的动物,会不会和被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请”进办公室的邓洛普有类似的想法:人类几乎是“押送”着我们进了屠宰场的大门,经过检疫和消毒的区域,进入了一个冷冰冰的全是血腥味的“办公室”。

四、信、达、雅
我还想说一说译文。

这本书的翻译生动有趣,特别“接地气”,不像一般翻译体得晦涩难明。

但是,译文的有一些瑕疵却让人倍感出戏和可惜。

就拿“香奈儿与鸡爪”一章作为例子(因为我是广州人,对这章的内容比较熟悉)。

译者似乎希望将香港人说的粤语原汁原味地译出来。

譬如,在莲香楼里面和邓洛普聊天的王先生说道:“茶好水好,老板也好叻的,不骗我们,知道要让大家都高兴。

”其好友刘先生也表示赞同:“有些人也在这里做了几十年的啦。

咩都冇变化,吃食是一样的正,所以我才一直来嘛。

”从译文中的“叻”、“咩都冇”和“正”的字眼不难发现,译者确实想在她的译文里面还原粤语,她也大概会认识一些母语为粤语的朋友。

不过,既然要在译文中还原粤语,那就应该“送佛送到西”,一“粤”到底,而不应该粤普夹杂,把“有些人”、“所以我才一直来”和“不骗我们”这些普通话的表达混进去。

可能正确的粤语表达应该是:“茶好水好,老板都好叻㗎,唔呃我哋,知道要大家都(食得)开开心心”,以及“有啲人都係度做咗几十年啦。

咩都冇变,啲嘢食都係咁正,所以我先一直过嚟啊嘛”。

同样是在这一章里面,译者写到“有个香港朋友曾戏谑地跟我说:‘识郁,食佢;唔识郁,砌佢。

’”邓洛普的英文原文为“If it doesn’t move, build on it”。

这里将此句译为“唔识郁,砌佢”似乎不妥。

在我自己对粤语的认识里,“砌”虽然的确有“堆砌、建造”的意思(如“砌屋仔”、“砌高达”等),但是作为一个词组的“砌佢”通常是“打ta”(在粤语里与“喐佢”近义)的意思。

这里不知道是译者翻译有误,还是她咨询过邓洛普之后确定这句话没有问题。

毕竟,广州粤语和香港粤语在细节上有不少差别(如香港人普遍将“生猛海鲜”称为“游水海鲜”)。

【我通过朋友向译者本人询问过之后,译者说是这个翻译自己向香港的朋友咨询过之后的结果。

说实话,这个在我看来不地道的翻译不是译者本人的责任,因为我估计邓洛普自己的粤语也不好,听她的那位香港朋友说的时候也只是懂了个大概。


在介绍威灵顿街上的莲香楼时,译文这么写道:“一位服务员抬起宝塔一般的竹制小蒸笼,递给我叉烧包和毛肚;另一位给我端上清香的荷
叶糯米鸡。

”按照我自己对点心的理解,蒸笼里面放的不叫“毛肚”,而是“金钱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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