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料堆放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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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物料堆放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范围内的物料堆放活动,旨在规范物料堆放的操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扬尘污染。
二、管理要求
2.1 物料堆放位置选择
1.物料堆放应远离居民区、敏感点和环境敏感区,距离绿化带不小于50米。
2.避免选择强风地区和容易被风吹散的区域进行堆放。
2.2 物料堆放容器和覆盖
1.堆放过程中应使用封闭的容器,如集装箱。
2.堆放容器应具备防尘功能,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3.未封闭容器的物料堆放,应覆盖防尘网等物料,以减少扬尘。
2.3 物料堆放场地维护
1.定期对物料堆放场地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2.定期进行场地消毒、洗衣,确保场地清洁,并落实做好消毒记录。
3.物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立围挡或屏障,以减少扬尘扩散。
三、监督与管理
3.1 监督部门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温州市区范围内的物料堆放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3.2 监督措施
1.环保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和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3.3 举报机制
对于发现的物料堆放的扬尘污染问题,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方式、发送举报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环保部门将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查。
四、处罚措施
1.警告,并限期整改;
2.罚款,金额由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
3.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证照;
4.责令关闭整改或停业整顿。
五、附则
本办法所指的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矿石、煤炭、煤灰、泥浆等。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