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厂房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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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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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不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有形动产租赁”,仍属于交纳应用文税的范围。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计算营业税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3、计算其他税费:
借:其他业务成本—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4、将以上营业税及附加接转到其他业务利润: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出租是指,将自己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包括转租权)标的物财产,转让经营或者使用。
特点是使用人(使用主体)发生变化,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
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