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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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孟希
张孟希(1899~1950),出生于普洱县磨黑镇,曾入云南省立普洱中学读书,后历任国民党思普区总稽查、澜沧统运分处主任、宁洱统运分处主任、第四行政督察区保安大队队长、宁洱禁种督导员、宁洱民卫队长、思普独立营营长、宁洱县教育科督学、宁洱县参议长等职。
民国26年(1937),张孟希利用职务之便,着手组织武装和马帮,开办“普兴商号”,暗做鸦片生意,并逐渐垄断地方事务。
民国30年卸职返乡,拥有一支有轻机枪一挺、步枪300余支的私人武装,依此迅速发展自己的势力范围,并设置关卡强收“护路费”,任其武装拦路抢劫。
其势力范围延伸到元江、墨江、思茅、普文等地,一声令下即可调集人枪千余。
称为“滇南五霸”之一,官府、民众均有所惧。
张孟希曾创办私立磨黑医院和文化书店。
1941年又创办私立磨黑中学,先任校长、后任校董事会长。
他到西南联大招聘师生到磨中任教,中共地下党利用这一机会派党员到磨中,并以此为据点,在思普地区开展党的工作。
张孟希表示赞成共产党的主张,并为地下党开展活动提供一定条件。
他向地下党借阅延安、新华社出版物及哲学著作,并到课堂向学生讲“哲学课”。
1948年5月,中共思普特支建立统战组织,张孟希任思普临时军政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8年9月12日,中共思普特支组织“西萨截抢”。
张孟希也派私人武装30余人参加,此次行动失利后,国民党普洱专员公署及保安三团因惧张孟希势力,迅即电报省府,要求派兵剿办。
云南省政府一方面向张孟希施以压力,一方面又以职官诱之,令其交出地下党领导人。
16日,张孟希以召开临时军政委员会议事为名,将思普特支副书记曾庆铨、支委蒋仲明诱捕。
云南人民讨蒋自卫军二纵队司令员刘宝煊亲往磨黑与张孟希谈判,要求其释放曾、蒋二同志。
张孟希不同意,却表示:“不会杀害曾、蒋两位老师,是为了应付保安三团才暂时拘留,这是为保护他们,不久就会放他们回去,放心。
”然而,张孟希却于10月12日将曾、蒋二人杀害,以此向国民党政府表明心迹。
1948年11月,张孟希受封国民党云南省第七区所属联合自卫队指挥官、车里县县长兼田赋管理处长。
1949年3月,宁洱县城解放,4月,二纵队与普光部队会师。
此时,张孟希打出“普联司令部”的旗号,声称磨黑“解放”。
5月,他向二纵队要求参加革命,二纵队接受其要求,收编其私人武装,并委其为二纵队司令部高参。
不久,他到县城西天壁山上仙人洞内做“隐士”,以“修身养性”。
他手书“根据地上根据地,解放区里解放区”对联一副高挂洞中。
景谷、六顺、思茅相继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张孟希与之暗中联络,并扬言:“李希哲不过是小搞搞,我要搞就在
普洱动手,把司令部、政治部一锅端”。
他在给“思、六”叛乱头目武培之的信中说:“你们只管闹乱子,闹小了不好解决,闹得越大越好解决,一切有我维持,要武器我拨给。
”同时,他暗中也在作叛乱准备。
据此二纵队于1949年12月9日将其逮捕。
1951年1月18日,普洱专区人民法院判处张孟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