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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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职工工伤管理
(一)、对各类事故中发生因工伤亡和得职业病的,应及时做好工伤申报工作。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由项目部技安科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现场见证人的证言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职工发生人身或职业病伤害后,由项目部或各分部调查组及时对伤害进行调查取证。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由技安科收集齐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及时申报。
需收集的材料包括:
1、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一份;
2、项目部技安科填写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加盖公章)一份;
3、如为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处理书”(复印件);
4、单位事故调查报告(单位盖章);
5、事故发生现场人员证明材料(证明人签字);
6、首次就诊诊断书原件(医院盖章);
7、住院病历首页、住院病历及病程治疗记录复印件一套;
8、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组收集、提供
(三)条中____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报送项目部技安科。
(五)、重伤事故:项目部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附件(含在事故单位所收集的
(三)条____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报送项目经理部技安科。
(六)、死亡事故。
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由项目部技安科牵头,会同事故单位和劳人部门共同收集所需材料。
项目部事故单位调查组初步认定意见后,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认,一天内,安质部将填写的工伤报告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
记表及调查组所交资料,移交公司劳动人事部。
整理资料,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申请工作。
追踪工伤认定结果,处理相关工作。
未按上述时间内上报,因延误申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隐瞒事故而后补办工伤的,一般不予受理,如确系单位负责人压制隐瞒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追索个人因隐瞒事故而得到的利益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一)、职责
1、项目部及各部门、各分部的负责人,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
2、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应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要与公司相关部门紧密配合。
(二)、劳动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施工中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公路劳动卫生标准实施。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系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中各种粉尘、毒物、物理因素以及不良的气象条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定期测
定,从而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其测定的类型和内容包括:
1、系统测定的对象为现有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以及卫生防护技术措施的效果评价;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卫生学鉴定测定;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测定。
2、抽查测定的目的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控制性的测定;为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而提供依据。
3、定期定点和事故性测定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管理性和事故出现后的测定,为经常性监督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四)、健康监护
1、职业性健康监护的对象为。
准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包括更换新的职业危害作业)、已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包括脱离粉尘、放射性作业和毒物)、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
2、职业性健康监护的类型为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患者以及观察对象定期复查;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
3、健康检查的项目、内容,诊断依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4、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健康监护,都必须由公司指定的获得____部、铁道部等级评审,具有甲级二等以上的卫生防疫机构和相应级别的医疗单位进行,否则无效。
5、健康检查的周期,必须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间隔时间进行,不得擅自延长。
6、项目部及各部门、各分部每年应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检查各部门、各分部是否完全贯彻国家职业卫生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7、定期将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查的结果、职业病发生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五)、奖励和处罚
1、对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以及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重大贡献者,项目部将给予奖励或表彰。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工伤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
1、职工工伤管理
1.1对各类事故中发生因工伤亡和得职业病的,应及时做好工伤申报工作。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由轨枕场技术质量部或各工班长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2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3职工发生人身或职业病伤害后,由轨枕场调查组及时对伤害进行调查取证。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由技术质量部或劳动人事部门收集齐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及时申报。
需收集的材料包括:
1.3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一份;
1.4不同事故等级的报送要求:
轨枕场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附件(含在事故单位所收集的____条a、c、f、g、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报送轨枕场领导组。
1.5轨枕场收到事故调查组或事故单位调查组初步认定意见后,____日内研究确认,经理部安全领导组确认后一天内,技术质量部将填写的工伤报告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及调查组所交资料,移交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或轨枕场劳人部门。
追踪工伤认定结果,处理相关工作。
1.7未按上述时间内上报,因延误申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7隐瞒事故而后补办工伤的,一般不予受理,如确系单位负责人压制隐瞒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追索个人因隐瞒事故而得到的利
益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2.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工程施工职业病的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健康安全,根据《____宪法》、《____职业病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2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各部门及各单位。
2.3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危害,是指在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铁路、市政公用、土石方、混凝土预制工程等建设中产生的对从事生产作业人员和劳动能力有害的生物、物理、化学和心理行为等因素。
2.4对违反本办法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
3、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3.1轨枕场及各部门责人,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劳动卫生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
3.2轨枕场技术质量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并监督实施。
职责:
3.3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
4、职业卫生管理
4.1轨枕场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并且接受其业务技术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其他具体工作要与各工班长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职业病按照国家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确诊。
慢性职业病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组负责诊断;急性职业病由定点医院、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诊断。
经确诊后的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
4.3从事职业危害作业职工受到职业危害,检查住院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4.4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规定需要调离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原则上应从诊断确诊之日起在两个月内调离,另行安排工作。
4.5对于目前使用的放射性“核子密度仪”,由试验检测中心负责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周期性检测、维护。
5、预防、控制措施
5.1轨枕场在施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标准,应制定治理规划,分期进行,限期达到。
治理规划应报主管部门____批准。
5.2施工中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铁路劳动卫生标准实施。
5.3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____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职业卫生专篇,应由卫生主管部门____同意后,方可施工。
5.4轨枕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法规,安排工作时,充分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
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系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中各种粉尘、毒物、物理因素以及不良的气象条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定期测定,从而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其测定的类型和内容包括:
6.1系统测定的对象为现有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以及卫生防护技术措施的效果评价;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卫生学鉴定测定;“三建”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测定。
6.2抽查测定的目的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控制性的测定;为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而提供依据。
6.3定期定点和事故性测定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管理性和事故出现后的测定,为经常性监督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7、奖励和处罚
7.1对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以及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重大贡献者,轨枕场将给予奖励或表彰。
7.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7.3受罚班组、个人逾期拒绝交罚款者,每日加收____%的滞纳金,直至按规定交付罚款为止。
罚款的支付,单位不得计入成本,不得列入营业外支出;个人一律自付,不准用公款垫付或报销。
7.4收缴的罚款(含滞纳金)一律上交公司财务会计部。
7.5凡妨碍职业卫生监督员履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违____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6职业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____,根据事实和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本办法解释权轨枕场技术质量部。
8.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伤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
1、职工工伤管理
1.1对各类事故中发生因工伤亡和得职业病的,应及时做好工伤申报工作。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由轨枕场技术质量部或各工班长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2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2.1工伤认定申请表;
1.2.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现场见证人的证言材料;
1.2.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3职工发生人身或职业病伤害后,由轨枕场调查组及时对伤害进行调查取证。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由技术质量部或劳动人事部门收集齐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及时申报。
需收集的材料包括:
1.3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一份;
1.3.1轨枕场技术质量部填写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加盖公章)一份;
1.3.2如为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处理书”(复印件);
1.3.3单位事故调查报告(单位盖章);
1.3.4事故发生现场人员证明材料(证明人签字);
1.3.5首次就诊诊断书原件(医院盖章);
1.3.6住院病历首页、住院病历及病程治疗记录复印件一套;
1.3.7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4不同事故等级的报送要求:
1.4.1轻伤事故。
由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组收集、提供1.3条1.3.1-____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报送经理部技术质量部。
1.4.2重伤事故。
轨枕场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附件(含在事故单位所收集的1.3条a、c、f、g、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报送轨枕场领导组。
1.5轨枕场收到事故调查组或事故单位调查组初步认定意见后,____日内研究确认,经理部安全领导组确认后一天内,技术质量部将填写的工伤报告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及调查组所交资料,移交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或轨枕场劳人部门。
1.6劳动人事部按照1.2条的要求,整理资料,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申请工作。
追踪工伤认定结果,处理相关工作。
1.7未按上述时间内上报,因延误申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7隐瞒事故而后补办工伤的,一般不予受理,如确系单位负责人压制隐瞒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追索个人因隐瞒事故而得到的利益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2.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工程施工职业病的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2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各部门及各单位。
2.3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危害,是指在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铁路、市政公用、土石方、混凝土预制工程等建设中产生的对从事生产作业人员和劳动能力有害的生物、物理、化学和心理行为等因素。
2.4对违反本办法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
3、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3.1轨枕场及各部门责人,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劳动卫生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
3.2轨枕场技术质量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并监督实施。
职责:
3.2.1负责制定本项目管辖范围内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规划,加强企业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3.2.2配合集团公司防疫站(组织)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3.3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
3.4.1坚持“三级预防”和“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更好地促进企业管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4.2根据国家和有关工程施工劳动卫生法规及其他的管理办法,制定劳动卫生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4.3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监督、监测和统计报告,制定改善劳动条件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4.4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上岗后将要从事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职业病人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护。
3.4.5负责本单位疾病控制、健康促进,开展慢性疾病预防、劳动卫生和职业病的控制。
4、职业卫生管理
4.1轨枕场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并且接受其业务技术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其他
具体工作要与各工班长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职业病按照国家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确诊。
慢性职业病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组负责诊断;急性职业病由定点医院、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诊断。
经确诊后的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
4.3从事职业危害作业职工受到职业危害,检查住院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4.4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规定需要调离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原则上应从诊断确诊之日起在两个月内调离,另行安排工作。
4.5对于目前使用的放射性“核子密度仪”,由试验检测中心负责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周期性检测、维护。
5、预防、控制措施
5.1轨枕场在施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标准,应制定治理规划,分期进行,限期达到。
治理规划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5.2施工中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铁路劳动卫生标准实施。
5.3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职业卫生专篇,应由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5.4轨枕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法规,安排工作时,充分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
5.4.1女职工不能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井下作业和有强烈振动的作业;
5.4.2未婚女职工和尚未生育的女职工,不宜从事接触影响生育能力的作业;
5.4.3女职工在妊娠期、哺乳期,不宜从事接触能够影响胎儿的职业危害作业;
5.4.4施工车辆司机的健康要求执行公安部颁布的《城市机动车辆驾驶员考试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
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系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中各种粉尘、毒物、物理因素以及不良的气象条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定期测定,从而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其测定的类型和内容包括:
6.1系统测定的对象为现有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以及卫生防护技术措施的效果评价;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卫生学鉴定测定;“三建”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测定。
6.2抽查测定的目的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控制性的测定;为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而提供依据。
6.3定期定点和事故性测定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管理性和事故出现后的测定,为经常性监督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7、奖励和处罚
7.1对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以及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重大贡献者,轨枕场将给予奖励或表彰。
7.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7.2.1警告并限期治理;
7.2.2罚款:对班组二百元至五千元,对个人罚款五十元至二百元;
7.3受罚班组、个人逾期拒绝交罚款者,每日加收____%的滞纳金,直至按规定交付罚款为止。
罚款的支付,单位不得计入成本,不得列入营业外支出;个人一律自付,不准用公款垫付或报销。
7.4收缴的罚款(含滞纳金)一律上交公司财务会计部。
7.5凡妨碍职业卫生监督员履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6职业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根据事实和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本办法解释权轨枕场技术质量部。
8.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伤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第一条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____:
组长:副组长:组员:
第三条分工和职责。
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
安监部、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
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