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快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潍发[xx]2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步伐,推动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真实施科教兴潍战略,把高新区建设摆到全市经济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

高新区是我市科教兴市的特区、改革开放的窗口、体制创新的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龙头和基地、带动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要认真实施科教兴潍战略,把高新区建设切实摆到全市经济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必要的特殊政策和更加灵活的措施,促进高新区实现超常规发展,把高新区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健康、持续、高速发展的新区;一个小机构、大服务,管理精干、运行高效的新区;一个大胆改革、积极创新的新区;一个文明、健康、安全,给人以美好形象的新区。

到xx年,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120亿元;到xx年技工贸总收入再翻一番,达到240亿元,力争跻身全国高新区先进行列。

二、落实管理权限,实行特区特管”。

特区特管”就是对新华路以东,通亭街、高速公路以南,张面河、健康街以北,寒清路以西区域(目前由奎文区、坊子区管辖的面积
除外),由高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区内党务、行政、经济及社会事务负全责,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市场等一律纳入高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

高新区管委会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管理权限。

今后,市直部门和单位不再向高新区下达指令性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

对于全市性的检查、评比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处理。

高新区需要报省及省以上审批的事宜,市直部门提供文头、文号,并积极配合,搞好服务,办妥相关手续。

三、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管理机构改革。

市委只管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班子的配备和日常的考察、考核。

高新区中层以下干部由高新区党工委考察、聘任、管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对市直部门派驻高新区办事机构的领导干部,由高新区党工委与派驻部门的上级机关共同考察、考核,按组织程序任免。

高新区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设置机构,不求上下对口,体现精简、统一、效能”特色。

党工委实行委员制,管委会领导成员与党工委成员交叉任职。

行政编制75人,内设机构6个,辖一个街道办事处,市直部门驻区办事机构3个(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

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转换职能,按照建立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尽快由以行政管理为主转到以服务为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高新区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员工招聘制、干部聘任制、全员合同制、考核奖惩制、岗位工资制,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理顺利益分配关系,鼓励高新技术项目进区建设。

高新区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及各类生产经营性实体一律在高新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由高新区税务部门统一征税。

现有企业税收入库级次不变。

新办高新技术项目,按照谁办项目谁受益”的原则,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具体办法由高新区与项目单位商定。

五、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高新区要从我市实际出发,以招引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50强大学和科研院所为重点,坚持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招商引资。

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鼓励投资政策的基础上,高新区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土地、项目进区等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吸引项目进区建设,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

高新区管委会在所辖行政区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漏斗对内,一条龙服务”,努力创造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市直部门引进的高新技术项目和市属企业异地建设的技改、基建高新技术项目一律到高新区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