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事件的修辞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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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在元事件”的修辞述评
姓名:李丽
班级:11策划
2012年10月22日
一、事件回放
武汉大学的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在国际建筑设计竞赛获得17次奖项,为学校、国家作出了杰出贡献(2005年指导学生获得中国第一个UIA金奖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奖”),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都曾有采访。

创办武汉大学建筑系,为此事寻求过钱学森的帮助(随便搜索“晚年钱学森”就能知道)。

他,这样一个称得上杰出的知识分子,竟面临绝境、被学校弃之如敝履!2年前,他得了一种很稀有的病(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

然而,他所在的武汉大学今年竟然派员到他的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博士宣布:终止他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医疗费和住房。

当时张教授如遭雷击,面色大变,老泪纵横!
二、事件主体人物
张在元教授武汉大学
三、各方观点
张在元教授:张在元无话好说,毕竟他自己也有责任的。

他遭受这样的打击内心也是很痛苦的。

武汉大学:武大从道理上并无过错,武大不过是依合同办事而已。

以人道的立场,这很冷很“残酷”,而站在法制的立场却无可指责。

媒体:媒体评论如潮,把“张在元事件”炒的沸沸扬扬。

各方人士:人们同情着张教授的遭遇,更质疑着武大的无情。

四、各方的语辞行为
张在元教授的语辞行为:当时张教授如遭雷击,面色大变,老泪纵横!
武汉大学的语辞行为:他所在的武汉大学今年派员到他的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博士宣布:终止他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医疗费和住房。

媒体各派的语辞行为:张在元教授目前的境况是“病危”,他这样一个个体与武汉大学相比,属于“弱者”,确实值得同情。

舆论多对张在元教授持同情态度,对武汉大学的做法进行了“口诛笔伐”。

这件事的背后,更多的折射出高校在改革中如何保障“聘用制”教职工医疗权益的问题。

各方人士:张在元教授的事件让人们同情张在元教授的遭遇,同时让人们质疑武大的无情,更让人们痛心疾首地懂得了:有“编制”才有安全,才有尊严。

五、修辞评论
张在元教授:软弱无助,无能为力。

武汉大学:很坚定,无情,按照法律办事,站在法制的立场却无可指责,却有点冷酷。

媒体:批评,指责,反思。

六、管控评论
张在元教授:从张在元家属这里我们可以知道:1.张在元多次告诉学院工作人员不要理会自己夫人的要求。

原因在于,他与妻子陈翠梅多年来一直在闹离婚,夫妻关系非常紧张,甚至对陈翠梅一度避而不见。

陈翠梅到处以弱者姿态出现,装可怜,目的是赚取公众的同情,形成她跟武大谈判的主动地位,争取更多的利益。

陈翠梅姐弟绝不是什么弱势群体,而是高干子弟,其父亲是一名离休的军级干部。

她们之所以热衷与武大周旋,无非一个“利”字,想尽量保全自己的财产,而让武汉大学支付所有的医疗费。

2.中南医院张在元的主治医师说:“从张教授入院以来,家里只是在11月拿出了300元钱。

”医护人员说,张在元老师住院期间,家属很少去看望和照顾他。

3.张在元教授在广州有别墅,当时是以200多万买进,目前市值三四百万。

他在美国和日本也有房产。

陈翠梅多次在病榻前逼问张在元财产的去向,一度被医护人员撞破。

可怜张在元只能流泪以对。

4.张在元状告武大,是其家属一手策划的。

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说已经立案,实际上到现在省仲裁委因为没有张的委托不予立案。

不过,让不能动弹的张在元在授权书上按个手印,并不是什么难事。

5.张在元病重期间,学院去探望的老师多次被其妻子档在楼下,理由是“不方便”,但是她本人忙于联络媒体,到处哭诉而疏于照料病人。

张在元教授并没有对媒体说什么,他知道武大只是按照法律办事,而他自己也有很大的错误。

武汉大学:其实据了解武汉大学为张在元教授做了很多:1.张教授2006年因身体不适,开始四处求医、住院治疗。

学校一直在关心和帮助他。

2008年2月大雪灾,路途艰难而危险,学校花费1.5万元派最好的救护车、医疗组远赴千里,将张在元教授从西安接回武汉治疗。

2.由于张在元家属对专业护工挑三拣四,武大组织了由年轻教师、干部和学生作为志愿者24小时轮流陪护,时间为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

3.张在元教授老家有90多岁的母亲,学院领导连续三年在春节之前去湖北公安县农村探望老人并致送礼品。

4.张教授聘期4年,实际工作不到1年,按规定生病期间只能发病假工资,但武大发的是全薪。

对于这一年来的情分,武汉大学已经为其支付了超出合同规定的百多万元医疗费。

5.合同期满后,在张在元家属仍未支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学校依然要求医院坚持对张在元教授的治疗,张教授的医疗待遇源源超出了公费医疗的标准。

6.截至2010年4月,学校已先后经垫付医疗费用80多万元,担保80多万元,补贴16.4万元,共计160多万元。

国家每年拨付给武大师生员工的公费医疗经费是2962万元,张在元一人就占用了5.4%。

就“张在元事件”武大从道理上并无过错,武大不过是依合同办事而已。

以人道的立场,这很冷很“残酷”,而站在法制的立场却无可指责。

虽然很残忍却也是按照法律办事。

但也确实让社会看到了其不人道的一面。

媒体:从“张在元事件”中得到深深反省,媒体评论如潮,网民跟帖无数。

这强烈的反映了媒体的巨大作用。

各方人士:张教授的无论是学问还是人品,都值得我们尊重和关心。

武汉大学为了尽可能避免伤害张在元教授,一直在媒体面前保持克制。

但是其家属的所作所为,确实让人感到寒心。

无论张教授家属如何抹武大的黑,武大都不会因此改变对张教授的高度评介,也不会停止力所能及的人道主义关怀。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武大毕竟是所高校,不是养老院。

问题总要得到解决。

舆论炒作总有乏味的时候,最后总要回到事实与法律的轨道。

仅仅因为家属的要挟、舆论的道德绑架,就逼迫武汉大学就范承担过多的责任,这是不是也一样很可悲?媒体力量的介入,让公众对张在元教授表示同情
之余,并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张在元教授与武汉大学之间的纠纷。

没有任何的积极作用。

七、结论
对于张在元本人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

一是身遭病痛,深为惋惜。

二是不能自主,任人摆布。

他在病床钱的眼泪,窃以为不是什么家属所言伤心的泪,是对学校感激的泪,是对家属逼问财产下落、借机纠缠学校而无法阻止的伤心之泪。

真希望张在元能奇迹康复,厉声呵斥一下家属的无理之举动,还大家事实真相,更重要的是能一展壮志,完成一个学者的使命,如此,学校之幸,社会之幸。

可惜……
张在元教授与他先前供职的武汉大学之间的劳务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媒体力量的介入,让公众对张在元教授表示同情之余,并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张在元教授与武汉大学之间的纠纷。

不管张在元教授及其家人或者代理人愿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是一条必经之路。

但“张在元事件”本身让我们痛心疾首地懂得了:有“编制”才有安全,才有尊严。

法律判决结果不仅有利于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同时对于继续深化高校人事体制改革、保障“聘用制”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都不无裨益。

从某种意义上说,“张在元事件”既是事关社会冷暖人性人情的“道德事件”,更是对改革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警示事件”。

一方面,目前正在深化的事业单位改革,怎样在把事业单位全面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保证“人”能得到妥善对待而无张在元似的后顾之忧;另一方,医疗制度改革必须尽快有实质性进展,得赶紧让人们看得起病,尤其是看得起大病重病。

否则,连教授都无法保全自己最后的体面,寻常人等何以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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