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局下放地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局
下放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械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2]86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2.05.28
【实施日期】2002.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机械
设备成套局下放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86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改革和国家经贸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8l号)、中组部《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设备成套局下放中有关干部移交工作的批复》(干办字[2000]142号)精神以及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局下放地方管理移交材料》中的协商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局下放我区管理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管理体制和机构名称。

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局下放地方后,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厅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归口自治区经贸委指导,机构名称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