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辅导提纲(与PPT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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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情况的汇报
按照党支部安排,下面再向各位领导汇报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有关精神。

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下相关基础概念,再结合实际对相关内容作具体讲解。

2018年12月,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颁布,确定在全国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4月,中组部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5个配套文件。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已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关于基本概念。

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关于职务与职级序列。

职务分为5等10
个层次。

职级分为4等12个层次(分别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较之非领导职务,主要变化是在县处级、乡科级增加了4个职级层次(原来是调研员、副调研员,现在变成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原来是主科、副主科,现在变成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意味着工作人员每隔几年就有一个晋升机会,晋升频次增加,有利于实现“小步快跑”,进一步增强干部激励的时效性、针对性。

(三)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均明确了对应的最低职级。

(具体为:厅局级正职对应一级巡视员;厅局级副职最低对应二级巡视员;县处级正职最低对应二级调研员;县处级副职最低对应四级调研员;乡科级正职最低对应二级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最低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宽幅对应关系有两层涵义:对领导职务而言,意味着依据所对应的最低职级,符合条件的可以晋升较高的职级,提高待遇;对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人员而言,意味着可以依据对应关系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者兼任下级领导职务。

(四)关于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系统各级机构分别比照中央机关、省机关、副省级城市机关、市机关、县机关职级职数等相关规定,设置职级。

各级机构职级职数一般按照各单位编制的一定比例核定。

比如,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2%,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则没有限制。

这种设计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职级职数以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为基数核定,改变了非领导职务职数以领导职务职数为基数核定的办法。

二是职级职数总体有一定幅度增加。

这样设计,既能够解决当前基层晋升瓶颈问题,又满足了队伍长远建设的需要;既能够让大家看到希望,又不是普惠制、到点就上。

三是职级职数充分体现向基层倾斜的特点。

与非领导职务相比,市地以下机关职级限制突破了机构规格,市机关增设了二级巡视员。

县机关增设了二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设置的层次明显提高,基层干部的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

(五)关于职级确定与升降。

从职级晋升的条件来看,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
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特别强调了“三个不能”:不能降低标准,不能搞人人有份,不能搞到点必提、简单论资排辈,真正让优秀的优先、有为的有位、能干的能上,充分发挥制度的改革效应,拓宽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要具备五项基本条件。

要满足年限的基本资格。

(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
(六)关于职级套转。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入轨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制定实施方案。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实施范围、职级设置和职数比例、职级套转和晋升政策、有关要求等内容。

第二步是组织职级套转。

6月1日起,非领导职务等就是历史概念了,首先按共同的规则套转为职级。

先让符合套转条件的人套转过去坐在相应的位置上。

第三步是开展职级晋升。

大家任职职务职级时间按要求可以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晋升。

就是大家都落座后,符合提任条件的再站起来。

一是非领导职务的套转。

套转规则比较明确(巡视员套转为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为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二是县以下机关职级的套转。

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经晋升的职级高于所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县以下机关职级进行套转(也就是正处级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为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级套转为一级科员)。

(七)职级任职年限及计算方式。

涉及到三类情况怎么计算的问题,第一类是非领
导职务、第二类是县以下职级、第三类是领导职务。

这部分内容政策比较绕,这里讲几个例子具体解释。

第一类:非领导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方法。

套转后任职年限:非领导职务人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首次晋升后任职年限: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首次晋升职级后的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再重复一下,这些任职年限算法,仅适用于现有非领导职务人员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后职级任职年限的计算。

常见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任职年限较长,也就是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人员,实行“一次套转两次累计”。

比如,一名副调研员任职满10年。

第一步套转: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10年(第一次累计);第二步首次晋升:四级调研员10年-晋升所需的2年=三级调研员8年(第二次累计);第三步二次晋升:三级调研员晋升二级调研员后,任职年限重新起算。

第二种任职年限较短、套转后不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实行“一次套转一次累计。

”比如,一名同志2018年6月任副调研员,2019年6月套转四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任职1年)。

(情形A:假如2020年6月晋升三级调研员(一次累计),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从2020年6月起算;情形B:假如2021年6月晋升三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从2021年6月起算。


县以下机关职级不再讲了。

领导职务与领导职务人员不套转,但对应最低职级的任职年限可以累计。

例如:一名处长任职4年,对应最低职级为二级调研员,任县处级正职3年则具备晋升一级调研员年限要求。

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时间年限为1年。

(八)关于职级晋升程序。

总体上,职级晋升程
序和审批权限相比领导职务有适当简化。

一是晋升程序方面,大体上有5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党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方案。

第二个环节是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

第三个环节是考察了解并确定人选。

按规定进行考察,要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信访举报,晋升一级、二级巡视员还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

第四个环节是公示。

第五个环节是按照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审批)。

(九)不得晋升和降级情形。

明确不得晋升职级的四种情形(包括不符合基本条件资格、受到处理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降级四种情形。

(十)职级与待遇。

一是职级待遇的内容。

主要有五项,包括工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内容。

二是职级与领导职务的待遇区别。

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职级人员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三是关于保留待遇的特殊情形。

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

(十一)职级晋升领导职务。

系统工作人员根据职级晋升领导职务,应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为:晋升
厅局级正职,应当任二级巡视员2年以上;晋升厅局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调研员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晋升县处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调研员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县处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应当任一级科员3年以上。

前述规定的任职年限条件,是晋升领导职务必须达到的最低任职年限要求,不是达到后就必须晋升。

以上为相关基本概念的讲解,主要来源于中央和上级部门的文件,部分个人解读供参考,请批评指正,共同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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