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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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及依据
为了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职责及权限
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对备用药品的准备、检查、更新等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2. 药剂科负责向病区提供备用药品,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更新。
3. 医疗质控科对备用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备用药品的准备和更新
1. 每个病区应根据临床需求和病情特点,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经病区护士长审核后向药剂科提出申请。
2. 药剂科按照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管理制度,及时提供病区所需的备用药品,并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3. 病区护士长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过期药品或疑似损坏的药品,并及时报告给药剂科,药剂科负责处理。
4. 各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更新,确保备用药品的及时更新和安全使用。
五、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
1. 病区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存放区域,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和易取用。
2. 管理人员应对备用药品进行分类存放,按照不同的药品特性进行分区,并配备相应的标识和标识,以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3. 病区护士长应制定备用药品的使用和监测流程,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监控。
4. 在使用备用药品时,护士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按照病情和医嘱进行使用,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六、备用药品的废弃处理
1. 备用药品过期或有损坏的,病区护士长应及时将其报告给药剂科,并由药剂科进行处理。
2. 废弃的备用药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七、评估与改进
1. 医疗质控科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 病区护士长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和完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以上为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