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复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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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复习老师给的PPT
1.导论第4、5、10、13页
2.合同法第3、14、15、16、17、42、48、53、133、135页
3.知识产权第9、15、19、21页
4.专利权第14页
5.商标权第4页
6.著作权第2页
7.公司法第5、13、22、34、182 页
第一章导论
一、国际商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
是国家间关于权利义务的协议文件的总称,是国家间调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关系而采用的最常见的法律文体形式。

《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联合国海上运输公约》(汉堡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

2、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些国际间通用的习惯做法和规则:
1)国际贸易惯例有一定的束缚力,能产生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但国际贸易惯例又不是法律。

2)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依赖与法律的规定。

3)贸易惯例与合同条款之间具有十分密切关系。

二、西方两大法系的法律渊源和主要特点
(一)大陆法系
1、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习惯
2、大陆法系的主要特点
成文法、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个部门
法律规范抽象、概括、逻辑严谨、系统性强
(二)英美法系
1、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判例法、成文法、法律权威著作
2、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
普通法和衡平法构成的判例法是其重要特征
普通法与衡平法是两种基本形式
体系繁杂,逻辑性不强
四、我国商法的范围
1、商业登记法
2、公司法
3、合同法
4、票据法
5、保险法
6、海商法
7、破产法
8、证券法
第二章合同法
一、合同的分类
(一)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的名称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1、合同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合同的自由;
2、合同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和履约方式的自由。

(二)平等、公平原则
1、平等原则:地位平等、权利义务的分配平等、合同主体受法律平等保护
2、公平原则:正当行使权利,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
1、合同订立时,当事人负有先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时,当事人应同时履行附随义务;
3、合同履行后,应负后合同义务。

(四)公序良俗原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如订立以犯罪或帮助犯罪行为为内容的合同;
2、尊重社会公德。

如以赌博为内容进行财产转让;
三、格式合同的限制
1、公平拟约
2、提醒义务
3、说明义务
四、无效合同的特征
(1)、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不得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自始无效和绝对无效性: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

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五、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1)、重大误解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乘人之危的合同
(4)、欺诈、胁迫的合同
六、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
1、合理预见规则
2、减轻损害规则
3、责任相抵规则
4、损益同销规则
七、违约金的种类
1、惩罚性违约金
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
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
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第三章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1、《知识产权协定》在其序言中宣示“知识产权为私权”,以私权名义强调了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

2、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一)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

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二)地域性
1、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它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

2、在有形财产领域,国际上奉行“涉外物权平权原则”,即通过“权利推定”,使在一国取得的动产进入另一国后,只要主体仍对其有效占有,动产进入国可依本国占有制度推定其为合法所有人并加以保护。

(三)时间性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

知识产权时间性的特点表明,这种权利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第四章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客体
(一)发明
1、发明的概念
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2、发明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4)发明必须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方案
第五章商标权
一、商标构成中的否定性要素
1)声音
2)气味
第六章著作权
一、著作权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即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的作品。

(一)可复制
1、作品只有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才能够再现、传播,产生经济和精神效益,从而具有保护的必要性。

诸如人的大脑中的思想,由于不具有这一特点,就不能成为作品受到保护。

2、由于瞬间的存在也能够被人类直接或者通过设备感知、记录下来,所以作品在时间上的最起码的存续状态可以很低。

无论是口头的作品、舞台作品,还是在网络环境下即时写作的作品,都受到保护。

但是,对一些特定的作品法律明文规定以固定在一定物质上为条件。

例如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影视作品。

第七章公司法
一、公司法的概述
1、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2、公司法的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分为两种情形:
一为公司控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存在转移资金,恶意逃避债务等行为,使公司形骸化,丧失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应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该情形可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有关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的规定判令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为关联公司之间的法人人格混同。

即公司与另一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公司之间出现了财产,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方面的混同,且这种混同情形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此时,法律目前尚无明确的具体规定,但实践中可以灵活适用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理论以及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等理念来确定一公司对其关联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的分类
(一)按公司所负责任可分为:
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四、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公司权利能力的概念
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所具有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司享有法人地位和进行一切经营活动的前提
五、股东与股权
1、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并就出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股东权或者股东权益简称股权,泛指公司给予股东的各种权益或者所有的权利,具体的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股东权包括股东与财产有关的各种权益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各种权益,是集财产与经营两种权利于一体的一种综合性的新型的独立的权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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