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维权窗口开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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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维权窗口开展“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工商发[2012]157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6.19
【实施日期】2012.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维权窗口开展“岗位学雷锋、履职
提效能”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工商发〔2012〕157号)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全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维权窗口开展“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全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维权窗口开展
“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系统12315消费维权窗口开展“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办字〔2012〕46号)部署要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激发全省工商系统12315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12315行政执法体系工作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以及“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擦亮12315窗口”为主题,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系统青年干部比重大的优势,高效快捷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诉求,力求把12315建成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让党委政府满意、让消费者满意、让经营者满意,为促进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设立“学雷锋消费维权岗”。

各级12315指挥中心和基层工商所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要设立“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各市、地及省垦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要选派2至3人担任“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工作人员,县(市、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基层工商所消费维权服务台至少选派1人担任“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工作人员。

“学雷锋消费维权岗”要努力提升12315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
处理好每一个消费者来电来信,满腔热忱地为消费者服务。

“学雷锋消费维权岗”要设立标识牌,标识牌规格要求22cm*18cm,正面为桔红颜色底黑字;版式要求,距上边缘2 cm为楷体66号字的“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字样,距“学雷锋消费维权岗”下边缘2 cm 为宋体加粗36号字的“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字样。

下端为3 cm高底座。

(二)开展“学雷锋12315开放日”活动(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

要广泛开展“学雷锋12315开放日”活动,以开设宣传板、宣传栏,发放宣传活页、法律法规书籍、图文讲解、参观12315消费维权窗口、学雷锋成果展等多种形式向来访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知识,邀请消费者走上12315特服受理专线,接听消费者诉求,回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12315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消费维权相关问题,广泛征求对12315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来访消费者切身感受到12315
消费维权工作的丰硕成果。

要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作用,宣传“学雷锋12315开放日”活动的时间、组织形式和活动宗旨,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参加“学雷锋12315开放日”活动热情。

(三)开展“学雷锋走进‘一会两站’”活动(每年“七一”前后)。

“一会两站”是基层12315机构学雷锋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各地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要及时掌握农村行政村、城市社区的变化情况,及时对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予以相应调整,切实保证机构完备,组织健全。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消费维权联络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方便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

12315中心工作人员要以消费维权服务站为依托,走进街道社区、农村乡镇和田间地头,面向广大消费者宣讲有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知识,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听取辖区内老党员、老干部对消费维权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加强社会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四)开展“学雷锋走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活动(每年“十一”前后)。

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与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巡访、定期指导。

建立行政约谈制度,对消费纠纷相对较多的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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