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关于在校生赴美国肯恩大学参加2+2项目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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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在校生赴美国肯恩大学参加2+2项目的
暂行规定
随着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的日益深入,为加强对合作项目学生的工作管理,保证合作项目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拔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符合合作项目出国的基本条件,近两年未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英语水平符合在美国肯恩大学学习的要求。

3.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在本校学习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及格。

4.招生对象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城市学院须征得学院同意)的二年级经济类、管理类及英语类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选拔原则及程序
1.国际合作学院制订明确的选拔条件和选拔办法,公布选拔名额和项目情况。

选拔条件和选拔办法的制订应体现“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选拔原则。

2.学生填写《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管理学学士在校生2+2项目申请表》,交国际合作学院。

3.国际合作学院根据选拔条件进行出国学生的资格审定,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名单。

4.国际合作学院组成该项目选拔小组,根据选拔办法进行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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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初定赴美学生名单。

5.公示出国人选名单,并受理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学生管理
1.国际合作学院在确定赴美学生名单后的三天内,将名单报温州大学、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及城市学院的教务部门备案。

2.赴美学生出国报批手续及护照、签证的办理纳入国际合作学院统一管理,不得以赴美旅游、探亲访友等名义办理相关赴美手续。

3.学生赴美前,应至所在学院及教务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在规定的交流期限内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学校不予承认在外学习的学分,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际合作学院做好赴美学生的行前教育,未办妥相关手续的,国际合作学院不予组织出行。

4.国际合作学院应指定教师负责该项目,确保学生在肯恩大学顺利入学、住宿等事项的落实并协调项目相关事宜。

国际合作学院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及时了解该项目学生在美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给予必要的指导。

5.在美国肯恩大学学习或交流期间,赴美学生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维护温州大学的声誉。

6.赴美学生须根据院校制订的学习计划在留美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按期回国。

如确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须向国际合作学院提出申请并征得温州大学同意。

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自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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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回国后,应补拍毕业生电子图像,费用自理。

8. 经审核,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可颁发原学院原专业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四、学分认定
1.学生在温州大学两年,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或学分,不足学分允许按弹性学制修满。

学生在肯恩大学两年,须修满肯恩大学规定的学分。

2. 我校承认学生在肯恩大学所修读的学分,所修读相应课程的学分,可充抵我校培养计划中大三、大四两年的学分。

未完成肯恩大学规定学分的,已修合格课程的学分可充抵我校相应培养计划中大
三、大四两年的学分,不足部分应修读相应课程予以补足。

3.学生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所规定的学分。

五、学生赴美国学习费用规定
1.学生赴美学习的国际旅费、生活费用、学习费用、保险费用等由学生自理。

2.该项目学生在肯恩大学学习期间应继续缴纳在本校的档案管理费或注册费。

学生回国后在温州大学修读相应课程及完成毕业论文需缴纳必要相关费用。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及有效性
1.本规定由温州大学国际合作学院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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