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关于组团赴德国、比利时、匈牙利开展化工产业投资促进活动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关于组团赴德国、比利时、匈牙利开展化工产业投资促进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14.03.14
•【文号】商投促函[2014]18号
•【施行日期】2014.03.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
正文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关于组团赴德国、比利时、匈牙利开
展化工产业投资促进活动的通知
(商投促函[2014]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国与欧盟国家在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双向投资,我局拟于2014年6月中下旬组织化工行业相关企业、园区及商务主管部门赴德国、比利时、匈牙利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步行程
代表团拟于6月中下旬出访德国、比利时、匈牙利三国,在外停留10天。
二、活动安排
(一)代表团拟拜访欧盟化学工业协会、德国化学工业协会等当地专业商协会、上述三国投资促进署以及我驻外使馆经商参处等相关机构,深入了解欧洲化工产业发展情况、当地投资环境和投资政策;
(二)与当地化工企业开展业务对接、交流活动,探讨企业间双向投资合作机
会;
(三)参观德国、比利时等地有代表性的化工园区,在园区管理和招商引资模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交流;
(四)参加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办的“2014欧洲精细化工展”,与参展参会专业机构、企业等进行交流:
三、参团要求
为确保出访活动务实有效,请对上述国家有投资合作意向的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选派主管人员,并组织相关化工企业参团。
四、费用
参团人员费用自理,有关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五、参团报名
请于2014年4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出访人员报名表(附件1)、投资合作项目与意向登记表(附件2)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凡、史冬立
电话:************、64515328
传真:************
电邮:****************.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4号楼305室(邮编:100710)附件:1.赴德国、比利时、匈牙利出访人员报名表
2.投资合作项目与意向登记表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2014年3月14日
附件1
说明:
1、此表格每人一张,如同一单位派多人参团,可复制,请用正楷填写本表
2、已有护照者,请仔细检查护照签证有效页数及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效期),确认无误后请将护照首页扫描件及出访人名片(中英文)扫描件发至
****************.cn
3、请于4月2日前传真至************,电子版提交至:
****************.cn,电子版请在商务部投资促进局网站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2
注:请详细填写后于4月2日前传真至************,并提交电子版至****************.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