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学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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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轉學應注意事項:
ㄧ、轉入應帶證件:
1.戶口名簿正本(學生戶籍要遷入本校學區)
2.原就讀學校開立之轉學證明書。

二、轉入手續:
1.家長在學生學籍辦理遷入本校學區後,先向教務處註冊組確認該學年有缺額,
如有缺額,則直接辦理學籍轉入。

如該學年額滿,則轉介至其它學校。

2.確定該學年有缺額後,家長攜帶戶口名簿、轉學證明書至學校辦理學籍轉入。

(轉入學生依規定編入人數最少之班級。

人數相同時,由前面班級依序編入。


本校轉出之舊生,除原班級已額滿外,一律編入原班級)。

3.編定學生學號,並通知級任老師,協助辦理繳費及購買服裝、書籍簿本。

4.將回報單寄回原學校,請原學校將學生學籍及輔導資料寄送本校。

三、轉出應帶證件:
1.戶口名簿正本(學生戶籍要遷出本校學區)
2.家長身分證及印章
四、轉出手續:
1.家長必須先將學生戶籍遷出本校學區。

2.向註冊組提出轉學申請,填寫轉學申請書及轉學證明書填寫。

3.轉學表格填寫完畢,教師簽章後,交回教務處註冊組,由註冊組長校對蓋章後,
並交教務主任及校長蓋章核可後,於轉學證明書上加蓋印關防。

4.通知出納組辦理退費,並加會設備組核對借書紀錄。

5.學生家長攜帶轉學證明書前往新轉入學校辦理學生轉入,並請新校註冊組將報到
回報寄回。

6.註冊組在收到回報單後,向級任老師收取學生之學籍資料卡、輔導記錄表、健康
檢查表及印章,寄至新學校。

申請各項學生證明書:
ㄧ、申請在學證明:
由家長或學生自行到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即可。

如果是家長到校申請,請攜帶戶口名簿。

二、申請在學成績證明:
請家長告訴級任老師(可寫在聯絡簿上或電話告知級任),由級任老師依據學籍表填寫在學成績證明,完成後,交註冊組校對並加蓋關防。

三、申請畢業證明書(畢業證書遺失者)
由家長或本人攜帶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證件都要)
到教務處申請。

四、申請畢業生成績證明
由本人或是家長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及印章到教務處申請,但申請資格為近一年之
畢業生(例如97年7月~98年6月間,只有96學年度畢業生可申請,96學年
度之前畢業生恕無法申請此項證明)。

各項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如下:
ㄧ、學產助學基金:
低收入戶且學期成績達60分學生。

二、學產急難救助金:
家庭突遭變故且家境清寒之學生。

三、原住民助學金:
原住民身份且家庭成員一年總收入不超過40萬元者。

四、永川國際有限公司助學金:
學業表現優異且家境清寒學生。

五、友達文教基金會--友達老實聰明:
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

六、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
針對軍公教遺族子女所設立之助學金。

七、樹子教育公益信託獎助學金:
家境清寒且成績優良學生。

八、林火樹教育公益信託獎助學金:
家境清寒且成績優良學生。

九、台灣新子愛在甜甜圈助學金:
外籍配偶子女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之學生。

十、桃園地檢署「貧困、弱勢學生獎助學金」:
弱勢家庭子女。

十ㄧ、桃園縣政府各項獎學金:
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成績優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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