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全面叫停牟利性职业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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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 。”
广州中院的统计数据显示 ,近几年广州 地区法院受理消费维权类官司 ,8 0 % 甚至
9 5 % 以上是由职业打假人发起的 。 不用再列举更多的数据就可 以清楚看
出 ,职业打假人挤 占了太多的行政 、司法等
社会资源 .这些由纳税人供养的社会公共资 源 ,本应服务于社会民生、经济 ,服务于真
主观 、偶发性失误 ,以损害商家声誉为手段
威胁 、要挟企业支付高额赔款的 ,更是常见 。 职业打假人 的 “ 打假 ”功能 日渐退化 , 而敲诈勒索的色彩越来越浓郁 ,它不但没有 解决假货的问题 ,自身也变成了需要解决的
严重问题 。
理 由非常简单 , “ 职业打假”只是很多 “ 职业打假人 ”牟取暴 ̄ 1 . 1 A 3 , 手段 ,高额索赔
对抑制假冒伪劣 、维护消费者权益确实发挥
一
定的积极作用 。
Ret ai l t od ay 51
D . 。
宁人 、 “ 花钱消灾”。 这些年曝 出的重大食 品安全 、商品质量
影响却非常多 。
一
是 长期 挤 占 大量 社 会 公共 资 源 。
问题 ,从三聚氰胺 “ 毒奶 ”、有毒多宝鱼、
今 日零 售
RE n、 I L To I ) ^ Y
文/ 老 笑
继去年 8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 《 消费者
但 由于有利可图而又没有从业门槛 ,大 量无正当职业者 、社会闲散人员蜂拥而入 , 职业打假人队伍急剧膨胀 ,鱼龙混杂 、唯利 是图 ,缺乏底线者越来越多 , “ 职业打假” 这个 “ 行业” 逐步变味 , 几乎沦为 “ 职业碰磁 ” 。 如今的职业打假 ,相当比例的是栽赃陷
出善之果 ,指望把打假索赔当生意来做的职
业打假人消除假 冒伪劣 、维护消费者权益 , 无异于饮鸩止渴 、南辕北辙 。 以牟利 为目标 ,就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 , 紧盯宣传瑕疵 、不重质量安全 ;只求经 济效 益 ,不重打假效果就成 “ 行业 ”必然 ,甚至 于突破底线 、坑蒙拐骗 、敲诈勒索也成 为很 多从业者的逐利手段 , “ 职业打假 ” 沦为 “ 职 业碰磁 ”有其必然性 。 也因此 ,最高法院在有关职业打假人不 当牟 ̄ U A 9 , 回复函中指 出, “ 上述行为严重违 背诚信原则 ,无视司法权威 ,浪费司法资源 , 我们不支持这种 以恶惩恶 ,饮鸩止渴的治理
“ 不保护” 、 “ 不支持 ” ,最高法院的表态 是 “ 逐步限制 ”,且 将食品药品排除在外 , 仍为职业打假人留下一定的活动空间 ,未免 美中不足 。 对牟利性职业打假 ,应旗帜鲜明地全面 叫停 ,不留f | E 1 可“ 尾巴” ,因为所谓的 “ 职 业打假” ,早已背离 消费维权的初衷 ,游走 于法律边缘地段 ,有 的直接就是违法犯罪 , 指望这样 的群体打假 ,无异于以毒攻毒 、以 暴制暴 ,甚至是饮鸩止渴 。
权益保护实施条例 》 ( 征求意见稿 ) , 公开 “ 知 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的
重大修改之后 ,近 日,最高人 民法院首次表
态 ,将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行为 。
从法规 、行政 、司法等层面限制 “ 职业 打假 ” , 对缓解公共资源长期被挤 占、 被空耗 ,
染色馒头 、病死猪 肉到地沟油 、黑心棉 、抛 光米 、 毒胶囊等等 , 无一是由职业打假人 “ 打
出来 ”的 。
上海市工商局 1 2 3 1 5中心公布的一组 数据 显示 ,最近 3年间 ,共接到职业打假 人索赔投诉举报 1 4 3 7 5件 , 年 均增速高达
3 6 4% 。
正意义上的消费者 ,却被职业打假 人长期 、 大量占用 ,这对真正需要解决的经济纠纷 、 消费投诉 ,无疑增加了成本、加大了难度 。
二是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巨大千扰。
职业打假人将打假变成 “ 假打 ”,变成 了处心积虑的牟利行为 ,特别是先造假再打
假 、偷藏商品等待过期 、自带假货恶意索赔
自1 9 9 5年 ,青岛青年王海成为我国首
个 “ 职业打假人 ”闻名于世 ,2 2年来 ,全 国各地涌现 出了无数 “ 王海 ”。 应该说 ,早期的职业打假人还有一些理 想主义色彩 , “ 职业打假”运作也相 对规范 ,
他们紧紧盯住的 ,是那些守法经营 、珍
视商誉的企业 ,这些企业一般商 品质量管理 、 经营品质管控较好 ,没有太大的打假空间 , 所以一些职业打假人就无中生有 、栽赃陷害, 石头里也要挤出点油水来 。企业虽然明知被 陷害 , 但 由于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与之纠缠 , 或爱 借羽毛怕损害品牌形象 ,往往选择息事
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本意不在打假而在 赚钱 ,即使在打假 中发现了一些严重问题 , 这些人也很容易被收买 。正所谓恶之花结不
根 据 河南 省 工 商 局不 完 全统 计 ,2 0 1 5
年至 2 0 1 6年 8月 ,该省 1 2 3 1 5系统接到
职 业 打假 人 投诉 举 报 1 6 2 9 9起 。
害式 、无中生有式的恶意打假 ,类似于偷藏
商品等到过期索赔 ,调包商品 、自带假货等 “ 套路打假”, 篡改生产 日期 “ 先造假再打假 ” 等手段早已频繁曝光 ,而纠缠于经营企业非
减少对商业企业经营的干扰 ,对维护正常的 市场经营秩序都大有裨益 ,这样的决定值得
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但笔者注意到 ,工商总局的基本态度是
才是他们的终极 目标 , 真正需要打假的地方 ,
如职业造{ 限 者的地下工厂 、售假 网络 、城乡 结合部市场 、农村市场 、C2 C小店等 ,他 们不敢打 、不愿打 、不会打 ,因为风险太高 ,
榨 不 出 什么 油 水 , “ 产 出太低 ” 。
“ 职 业打 假 ” 基 本 沦为 “ 职 业 碰磁 ”
等花样繁多的恶性打假 ,让很多企业苦不堪 言、疲于应付 。
广州中院的统计数据显示 ,近几年广州 地区法院受理消费维权类官司 ,8 0 % 甚至
9 5 % 以上是由职业打假人发起的 。 不用再列举更多的数据就可 以清楚看
出 ,职业打假人挤 占了太多的行政 、司法等
社会资源 .这些由纳税人供养的社会公共资 源 ,本应服务于社会民生、经济 ,服务于真
主观 、偶发性失误 ,以损害商家声誉为手段
威胁 、要挟企业支付高额赔款的 ,更是常见 。 职业打假人 的 “ 打假 ”功能 日渐退化 , 而敲诈勒索的色彩越来越浓郁 ,它不但没有 解决假货的问题 ,自身也变成了需要解决的
严重问题 。
理 由非常简单 , “ 职业打假”只是很多 “ 职业打假人 ”牟取暴 ̄ 1 . 1 A 3 , 手段 ,高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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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 、 “ 花钱消灾”。 这些年曝 出的重大食 品安全 、商品质量
影响却非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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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长期 挤 占 大量 社 会 公共 资 源 。
问题 ,从三聚氰胺 “ 毒奶 ”、有毒多宝鱼、
今 日零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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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 8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 《 消费者
但 由于有利可图而又没有从业门槛 ,大 量无正当职业者 、社会闲散人员蜂拥而入 , 职业打假人队伍急剧膨胀 ,鱼龙混杂 、唯利 是图 ,缺乏底线者越来越多 , “ 职业打假” 这个 “ 行业” 逐步变味 , 几乎沦为 “ 职业碰磁 ” 。 如今的职业打假 ,相当比例的是栽赃陷
出善之果 ,指望把打假索赔当生意来做的职
业打假人消除假 冒伪劣 、维护消费者权益 , 无异于饮鸩止渴 、南辕北辙 。 以牟利 为目标 ,就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 , 紧盯宣传瑕疵 、不重质量安全 ;只求经 济效 益 ,不重打假效果就成 “ 行业 ”必然 ,甚至 于突破底线 、坑蒙拐骗 、敲诈勒索也成 为很 多从业者的逐利手段 , “ 职业打假 ” 沦为 “ 职 业碰磁 ”有其必然性 。 也因此 ,最高法院在有关职业打假人不 当牟 ̄ U A 9 , 回复函中指 出, “ 上述行为严重违 背诚信原则 ,无视司法权威 ,浪费司法资源 , 我们不支持这种 以恶惩恶 ,饮鸩止渴的治理
“ 不保护” 、 “ 不支持 ” ,最高法院的表态 是 “ 逐步限制 ”,且 将食品药品排除在外 , 仍为职业打假人留下一定的活动空间 ,未免 美中不足 。 对牟利性职业打假 ,应旗帜鲜明地全面 叫停 ,不留f | E 1 可“ 尾巴” ,因为所谓的 “ 职 业打假” ,早已背离 消费维权的初衷 ,游走 于法律边缘地段 ,有 的直接就是违法犯罪 , 指望这样 的群体打假 ,无异于以毒攻毒 、以 暴制暴 ,甚至是饮鸩止渴 。
权益保护实施条例 》 ( 征求意见稿 ) , 公开 “ 知 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的
重大修改之后 ,近 日,最高人 民法院首次表
态 ,将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行为 。
从法规 、行政 、司法等层面限制 “ 职业 打假 ” , 对缓解公共资源长期被挤 占、 被空耗 ,
染色馒头 、病死猪 肉到地沟油 、黑心棉 、抛 光米 、 毒胶囊等等 , 无一是由职业打假人 “ 打
出来 ”的 。
上海市工商局 1 2 3 1 5中心公布的一组 数据 显示 ,最近 3年间 ,共接到职业打假 人索赔投诉举报 1 4 3 7 5件 , 年 均增速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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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意义上的消费者 ,却被职业打假 人长期 、 大量占用 ,这对真正需要解决的经济纠纷 、 消费投诉 ,无疑增加了成本、加大了难度 。
二是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巨大千扰。
职业打假人将打假变成 “ 假打 ”,变成 了处心积虑的牟利行为 ,特别是先造假再打
假 、偷藏商品等待过期 、自带假货恶意索赔
自1 9 9 5年 ,青岛青年王海成为我国首
个 “ 职业打假人 ”闻名于世 ,2 2年来 ,全 国各地涌现 出了无数 “ 王海 ”。 应该说 ,早期的职业打假人还有一些理 想主义色彩 , “ 职业打假”运作也相 对规范 ,
他们紧紧盯住的 ,是那些守法经营 、珍
视商誉的企业 ,这些企业一般商 品质量管理 、 经营品质管控较好 ,没有太大的打假空间 , 所以一些职业打假人就无中生有 、栽赃陷害, 石头里也要挤出点油水来 。企业虽然明知被 陷害 , 但 由于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与之纠缠 , 或爱 借羽毛怕损害品牌形象 ,往往选择息事
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本意不在打假而在 赚钱 ,即使在打假 中发现了一些严重问题 , 这些人也很容易被收买 。正所谓恶之花结不
根 据 河南 省 工 商 局不 完 全统 计 ,2 0 1 5
年至 2 0 1 6年 8月 ,该省 1 2 3 1 5系统接到
职 业 打假 人 投诉 举 报 1 6 2 9 9起 。
害式 、无中生有式的恶意打假 ,类似于偷藏
商品等到过期索赔 ,调包商品 、自带假货等 “ 套路打假”, 篡改生产 日期 “ 先造假再打假 ” 等手段早已频繁曝光 ,而纠缠于经营企业非
减少对商业企业经营的干扰 ,对维护正常的 市场经营秩序都大有裨益 ,这样的决定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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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笔者注意到 ,工商总局的基本态度是
才是他们的终极 目标 , 真正需要打假的地方 ,
如职业造{ 限 者的地下工厂 、售假 网络 、城乡 结合部市场 、农村市场 、C2 C小店等 ,他 们不敢打 、不愿打 、不会打 ,因为风险太高 ,
榨 不 出 什么 油 水 , “ 产 出太低 ” 。
“ 职 业打 假 ” 基 本 沦为 “ 职 业 碰磁 ”
等花样繁多的恶性打假 ,让很多企业苦不堪 言、疲于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