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大道营业所筹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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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大道营业所筹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2.22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694号
•【施行日期】2020.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大道营业所筹建的批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大道营业所的请示》(川邮银请〔2020〕38号)收悉。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大道营业所,筹建地址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老大桥以南(水岸华府6号楼102铺、103铺、104铺、105铺)。
二、你分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
三、筹建工作接受四川银保监局、遂宁银保监分局的监督指导。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遂宁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申请。
不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的,你分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遂宁银保监分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逾期未提交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