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扶贫开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算情况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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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二)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乡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申报和项目计划的下达、组织与实施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全县扶贫机构建设和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运作管理;
(六)负责全县移民扶贫规划与方案的制定和移民对象的核查、审批与计划的下达和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并组织实施外资合作项目;
(八)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人员的培
训工作,组织推广适用技术;
(九)组织协调县级各部门联乡包村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扶贫开发局为独立编制及独立核算机构,机构数为1个。
编制为公共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本部分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扶贫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1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15万元,增加33%,原因是2018年增加项目。
2、“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无
3、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扶贫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25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25%,原因是2017年项目待定。
4、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无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管理情况:无
(五)其他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
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