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多举措深入推进帮扶解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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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多举措深入推进帮扶解困工作
马淑梅
【期刊名称】《中国民政》
【年(卷),期】2017(000)023
【总页数】1页(P49)
【作者】马淑梅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民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2017年以来,平罗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帮扶措施,狠抓落实不放松,积极深入推进帮扶解困工作。

落实牵头抓总职能。

协调全县各帮扶责任部门开展工作,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坚持政策兜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相结合。

做好帮扶宣传工作,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帮扶解困氛围。

做到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全县三无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予以保障。

精准低保救助对象。

逐步提高低保标准,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

将农村低保由2400元/年提高为3150元/年,实现了贫困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经过脱贫收入增加、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加大分类施保力度。

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
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施保。

坚持实行“以人施保”与“以户施保”相结合,把农村的残疾人、60岁以上老人,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对医疗救助对象中患重大疾病的,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因病返贫问题。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经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给予全额资助。

低保对象、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民政救助对象,经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自付部分给予70%救助。

开展困难助学活动。

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宗旨,开展了“宁夏福彩公益行·圆筑贫困学子梦”活动,在平罗县范围内资助20名被全日制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二本科的平罗户籍特别困难家庭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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